商品核算設計的特點,組織商品核算,必須保障商品財產安全,有利於推動購銷業務,正確計算經營成果,要求既以實物方面又以價值方面掌握商品增減變化動態。(1) 商品核算憑證設計。商品核算憑證,除有關商品採購和銷售憑證外,還有以下憑證:①委託加工商品憑證(包括委託加工商品發料單,委託加工商品收貨單)。②內部調撥憑證,即商品內部調撥單。③調價憑證,即調價商品差價調整單。④殘損霉變商品削價處理憑證,即,殘損商品損失報告單。⑤商品盤存憑證,即批(零)商品盤點長余 (短缺) 報告表。
(2)商業商品明細核算的設計商業商品明細核算,由於批發、零售環節的不同,其設計方法也不同。設計批發商品明細核算的要求:①為了既從實物方面又從價值方面掌握各種批發商品的流轉,控制各種批發商品進、銷、存的增減變化動態,批發商品必須進行數量與金額核算,必須同時滿足業務、倉庫和會計部門對商品核算指標的不同要求。③批發企業除應對庫存商品進行上述明細核算外,還應對“移庫下放商品”,“委託代銷商品”,以及運入在途商品,運出在途商品,進行明細核算。零售商品明細核算。一般採用“撥貨計價、實物負責制”,對零售商品進行售價金額核算。即從商品售價金額控制庫存商品的數量。其明細核算,只設實物負責人分戶,只記金額,不記數量,另在一定範圍內,進行數量核算。(3)工業企業產成品明細核算的設計。工業企業的產品比商業企業的商品種類少,其產出和銷售,也不如商品購銷頻繁。因此,生產企業的產品核算比商業企業較為簡單。產品可按實際成本也可按計畫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產品的明細核算組織,在按實際成本核算時,會計部門可設定數量金額帳,倉庫部門設定數量帳; 在按計畫成本進行日常核算時,會計部門可設金額帳,倉庫部門設定只在結存部分存金額的數量金額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