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改進外商投資房地產備案工作的通知

2015年11月6日,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以商資函〔2015〕895號印發《關於進一步改進外商投資房地產備案工作的通知》。該《通知》決定,進一步簡化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管理工作,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外商投資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批准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的設立和變更,並按要求在商務部外商投資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房地產項目相關信息。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改進外商投資房地產備案工作的通知
  • 印發機關商務部 國家外匯管理局
  • 文號:商資函〔2015〕895號
  • 印發時間:2015年11月6日
簡述,檔案內容,

簡述

2015年11月6日,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印發《關於進一步改進外商投資房地產備案工作的通知》。

檔案內容

商務部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改進外商投資房地產備案工作的通知
商資函〔2015〕8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外匯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工作效率,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進一步改進外商投資房地產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簡化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管理工作,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外商投資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批准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的設立和變更,並按要求在商務部外商投資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房地產項目相關信息。
二、取消商務部網站備案公示程式,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在完成前述工作流程後,可按相關外匯管理規定到銀行辦理外商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等手續。
三、為加強事後監管,商務部每季度將對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進行一次隨機抽查,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自收到抽查通知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將被抽查企業的審批材料報送至商務部。商務部將對抽查發現的違規行為加大懲處和曝光力度,對違規審批的部門在商務系統內予以通報批評;對違規的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及其投資者依法予以處罰,列入“黑名單”,並在商務部網站予以公示。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對違規或未按要求填報房地產項目相關信息的企業及其投資者以後的投資行為應從嚴審查,商務部將對列入“黑名單”的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及其投資者或有違規審批情況的審批部門加大隨機抽查力度。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商務部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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