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責
(一)負責該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對該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組織管理該行政區域內的大氣探測工作。負責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和管理。
(三)負責該行政區域內的天氣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
(四)依法管理該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的發布。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依法管理該行政區域內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和雷電災害防禦工作,對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進行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氣象法規的實施,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五)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成果的建議,負責當地重點建設工程、城鄉建設規劃中氣象條件的評估和氣象服務保障。
(六) 統一領導和管理該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審計、基礎設施建設、機構編制、科研、培訓、氣象裝備、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承擔河南省氣象局和商丘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目標管理、機要檔案、文秘、宣傳、辦公自動化。草擬局機關綜合性檔案、報告、計畫、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綜合治理、後勤管理工作。
人事科(紀檢監察室、文明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幹部的考核、任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障、錄用調配、獎懲、技術職稱評審,職工教育培訓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審計、計畫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業務科: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業務和科技發展計畫的擬定及組織實施,管理基本氣象業務;負責氣象監測、信息、網路、技術裝備保障、氣象探測資料;負責氣象業務現代化建設的管理;負責氣象科研的組織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負責組織、協調和管理本市的氣象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氣象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組織學習、宣傳、普及法律法規;負責氣象行業管理、氣象科技服務與產業的巨觀協調和政策指導;組織管理雷電災害的防禦工作。
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全市人工影響天氣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和指揮全市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防雷減災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市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的日常管理。依法規範防雷市場。
財務核算中心:負責全市氣象系統計畫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統計等管理工作。
直屬事業單位
市氣象台:承擔短時、短期、中長期天氣預報和公眾氣象預報的製作和發布;為政府提供決策服務產品;為社會各界提供公眾氣象服務產品;為重點行業提供專業預報服務產品;為縣氣象局提供天氣預報指導產品。
商丘國家基準氣候站:承擔地面氣象觀測、資料審核、傳輸和管理;負責農業氣象觀測和服務;負責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負責氣象資料加工、氣候評價編寫和氣象科技檔案管理。
防雷技術中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雷電災害防禦計畫的組織實施。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及其它設施設計圖紙的防雷裝置設計審核、防雷裝置施工質量監督和驗收。負責對各單位各種防雷裝置進行年度檢測。
氣象科技服務中心:承擔電視天氣預報製作和專業氣象服務業務。根據特殊行業和用戶對氣象服務的需求,製作和開發相關行業和用戶需要的專業氣象服務產品。負責手機氣象簡訊息、12121氣象電話諮詢服務業務。承擔商丘興農網站的管理,指導各縣(市、區)興農網業務建設、培訓興農網技術人員。
集體榮譽
1998年以來,連續11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綜合目標管理先進單位;多次被河南省氣象局評為綜合目標考評優秀達標單位。1998年以來,連續獲得“省級文明單位”稱號和全市“文明系統”。
2017年11月,獲評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