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商丘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商丘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根據《中共商丘市辦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商丘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辦〔2018〕75號),商丘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人防辦)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商丘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民防空工作的絕對領導。

現任商丘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梁清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丘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外文名:Shangqiu Civil Air Defense Office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梁清民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民防空法律、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法規和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城市平戰綜合防護建設發展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城市地下空間暨人民防空工程綜合利用規劃並協同實施。
(三)監督管理全市人民防空設施建設、維護和使用。
(四)監督指導城市地下空間兼顧人民防空需要防護部分的管理。
(五)負責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執法監管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展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單位防護工作。組織修訂城市人民防空襲方案,指導擬訂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方案,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演訓。
(七)指導開展人民防空民眾組織建設。
(八)開展人民防空日常戰備工作。
(九)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
(十)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研工作,推進人民防空科技創新和科研成果轉化套用推廣。
(十一)組織實施人民防空信息化體系能力建設。
(十二)負責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戰備資源參與搶險救災、服務民生、改善民生,為應急救援提供支持。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行動。
(十三)負責依法征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民防空建設市場投融資政策。
(十四)推進人民防空建設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
(十五)落實人民防空隊伍建設要求,對縣級人防部門負責人的任免提出意見。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商丘軍分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樹立和落實新發展理念,轉變人民防空建設發展方式,進一步強化人民防空戰時防空、平時服務、應急支援職責,細化完善建設管理標準規定,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強化融媒體宣傳教育工作,落實人民防空領域軍民融合發展戰略要求,構建完善人民防空綜合防護體系、支撐保障體系、重大項目體系、長效機制體系、法規標準體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職能轉變,以“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為抓手,不斷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營造人民防空良好環境。

職責分工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負責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和開發利用的管理工作。市人防辦參與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的審查工作,負責審批、監督檢查涉及人民防空防護內容的地下空間工程,對不符合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予以處罰、督促整改。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法規宣傳科、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文電、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督查、政務公開、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承擔綜合性報告、重要檔案起草工作;開展人民防空機關“準軍事化”建設工作;負責人民防空機關常態化戰備值班執勤工作;承擔黨政軍聯席會議相關工作;負責擬訂全市人民防空中長期建設規劃並監督執行;參與編制有關專項規劃、項目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人防志(鑒)編纂工作;承擔有關法規和規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地方性標準、規範;負責“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承辦人民防空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政策諮詢等相關工作;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違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重大案件;負責編制人民防空法制建設、宣傳教育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公眾防空防災知識普及和技能培訓;負責新聞宣傳工作及融媒體中心建設運營調度,開展社會化宣傳教育活動;對縣級人防部門負責人的任免提出意見;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指導人防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財務管理科。負責市級政府投資的人民防空建設項目計畫編制和有關補助經費項目申報;負責人防易地建設費等人民防空經費的上解和管理;負責市級人民防空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專項經費、市級重點建設項目的績效考評工作;負責人民防空戰備資產儲備使用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投融資政策。
(三)工程管理科(審批服務辦公室)。負責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城市平戰綜合防護建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城市地下空間暨人民防空工程綜合利用規劃;參與審核城鄉總體規劃中人民防空相關內容;負責提供人防行政審批項目的法律、政策、標準、辦理程式的諮詢和指導;負責市本級人防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的直接辦理、結果公示、檔案管理,組織協調現場勘察、專家論證和技術審查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行政審批標準體系;負責人防設施建設、維護和使用管理工作;負責人防工程檔案管理和統計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空間涉及人民防空防護部分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竣工驗收備案;檢查督導人民防空工程設施開發利用、維護管理和使用情況;指導檢查城市綜合管廊等基礎設施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設兼顧人民防空需要;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做好人民防空平戰轉換及臨戰準備工作;負責研究擬訂人民防空參與軍民融合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四)指揮與應急協調科。組織人民防空襲方案編制修訂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常規化實戰化演訓工作;組織參加相關重大演訓活動;指導人民防空專業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組織全市人民防空軍事鬥爭準備檢驗評估;組織開展防空警報試鳴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制定重要經濟目標目錄和編制防護建設總體規劃,指導檢查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方案;戰時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衛作戰,參與組織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利用人民防空戰備資源參與搶險救災;制定疏散基地、疏散地域、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規劃、計畫;指導制定城市人口、戰備物資疏散和掩蔽計畫;負責人民防空疏散避難訓練場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設項目審核審批;承擔市人民防空指揮部日常工作。
(五)科技與信息化科。負責擬訂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信息網路、科研等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戰時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空情信息保障、防空警報發放工作;負責網路安全、信息防護及容災備份工作;負責人民防空信息系統建設項目審核審批、建管運維工作;負責電子政務規劃建設、維護管理、潛力(綜合)數據統計運用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科研、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套用推廣。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行政編制

市人防辦機關行政編制20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總工程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機關紀委書記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隨自然減員收回。
市人防辦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商丘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梁清民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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