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森德法,英國議會法。1767年6月15日—7月2日英國議會通過的四個旨在維護英在北美殖民統治權的條例總稱,因由當時的首席財政大臣查爾斯·唐森德提出,故名。第一個條例(又稱《休會條例》)宣布臨時解散紐約州議會,直到遵從1765年的駐營條例,承擔英國駐軍給養時為止。第二個條例(又稱《稅法》)規定,在殖民地港口直接徵收鋁、玻璃、紙張、油漆和茶葉稅。第三個條例規定在美洲殖民地建立稅收機構,包括增派官吏、檢查員、密探、緝私船,以及稅務專員等(設在波士頓),所需經費由稅收承擔。第四個條例豁免茶葉全部商稅,鼓勵向殖民地出口茶葉。條例遭到殖民地人民的強烈反對,英國被迫於1770年廢除各種稅收(茶葉除外),基本上廢除了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