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個人事件,審判結果,個人採訪,
個人事件
2011年3月31日上午8點,在玉溪市紅塔區打工的劉宗全將自己1歲零8個月的兒子翔翔送上“智多星”幼稚園開到家門口接孩子上學的麵包車,就去工地上幹活了。翔翔從3月28日開始送到這個幼稚園上學,每天早上8點校車來接,下午6點送回家。但這天下午6點過了,劉宗全的兒子還沒被送回來。
劉宗全趕緊打電話給幼稚園園長唐成艷。唐稱:“孩子很快就會送回家。”然而,又等了半個小時,兒子還沒送回來。一個半小時以後,劉宗全再次打通了唐成艷的電話。唐說,自己下午帶著孩子逛街的時候,不小心把孩子弄丟了。
劉宗全認為事有蹊蹺,於是迅速報警,並邀請數十名老鄉一起尋找孩子。然而,到了4月1日早上8點,都沒有孩子的音訊。 而唐成艷也於3月31日19時30分報警,稱該園兒童翔翔逛街至玉溪市紅塔區鳳凰路三角公園旁買西瓜時走失。
然而,警方調看了唐成艷提供的孩子走過的路線監控,卻沒有看到她和孩子的任何行蹤。最後,民警發現“智多星”幼稚園園長唐成艷以及幼稚園工作人員郭一至唐二人涉嫌謊報案情。
4月1日下午,民警又將劉宗全和唐成艷找到派出所繼續調查。唐成艷仍然堅持說孩子是走丟的,劉宗全則稱自己發現唐成艷騎的機車尾部有一塊指節大小的血狀物。通過法醫鑑定,唐成艷才承認孩子並非走丟。
據警方調查,幼兒翔翔於3月31日15時40分左右在“智多星”幼稚園發現生命垂危症狀,被唐成艷和郭一至唐帶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隨後,唐成艷和郭一至唐商量並把翔翔帶到紅塔區李棋老尖山墳地掩埋。掩埋屍體後,唐成艷向翔翔的父親劉宗全謊報翔翔是買西瓜時走失,而且在民警排查時仍堅持自己的謊言。民警在向郭一至唐了解案情時,郭一至唐不如實回答真實案情。經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刑事科學技術室檢查,翔翔排除他殺。唐成艷謊報案情,郭一至唐提供虛假證言,分別被處以8日、5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審判結果
劉宗全把幼稚園園長唐成艷和老師郭一至唐,以及幼稚園工作人員趙玉波、與唐成艷一起創辦了這個幼稚園的唐成艷前夫龍崇科4人告上法庭,起訴唐成艷等被告嚴重侵犯了翔翔的生命權、健康權和身體權,給兩位原告帶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經濟損失,並索賠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早前尋人開支在內總計407976元的經濟賠償。
原告認為,“智多星”幼稚園未經教育部門審批,長期處於非法辦園,所以該幼稚園的主體資格非法,應該由具體的行為人來承擔連帶民事責任,被告4人共同對孩子的安全教育等方面負責,沒有任何一個人盡到舉辦、參與幼稚園的責任。
原告還認為,翔翔的死亡不屬於意外,意外是不可預見的,而4被告有預見義務,因為非法舉辦幼稚園的行為,自己是明知的,在沒有醫師,缺乏救護能力與監護能力的情況下,才造成了事件的發生,如有人盡到責任,此事就不會發生。
被告4人沒有一個出庭,全都委託了代理人。該代理人稱唐成艷對幼兒的死亡沒有任何過錯,不應該對翔翔的死亡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幼兒的死亡原因經法醫鑑定後,確認是異物阻塞氣管意外窒息死亡,被告對幼兒的照管行為與幼兒的死因無任何關係。發現幼兒異常後,唐成艷也積極將其送到醫院搶救,不存在失職或不作為。
而對於原告提出的民事賠償請求,被告代理人稱願意賠償一定的精神撫慰金和尋人開支費,但原告要求的賠償過高。此外,被告還認為,不應該賠償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
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由被告唐成艷賠償原告劉宗全、岳朝會喪葬費、死亡賠償金96205元;由被告唐成艷、郭一至唐連帶賠償原告劉宗全、岳朝會實支費和精神撫慰金82740元。
該案中,唐成艷非法開辦“智多星”幼稚園,因辦學條件差、管理混亂、無相應的醫務人員等,在招收託管幼兒翔翔期間未及時發現翔翔被異物堵塞氣管的情形,未盡合理範圍內的保護、教育和管理職責,致使翔翔窒息死亡,對此損害後果,應由“智多星”幼稚園實際開辦者和所有者唐成艷承擔全部責任。翔翔經搶救無效死亡後,唐成艷、郭一至唐隱瞞事實,致使原告為尋找翔翔產生了一定的費用,同時,唐、郭商量後將翔翔的遺體擅自掩埋,損害了翔翔的遺體,違反社會公德,給原告造成較大的精神傷害,唐成艷、郭一至唐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被告趙玉波系唐成艷僱到“智多星”幼稚園工作的人員,不應承擔該案責任。唐成艷前夫沒有參與和實際管理該幼稚園,不應成為被告主體,因而,駁回原告對兩人的訴訟請求。
個人採訪
你能回憶起事發前發生了什麼事嗎?
唐成艷:3月31日上午11點左右,我突然聽到有孩子哭泣的聲音,於是趕過去時發現小亮(化名)摔倒在樓梯上,我趕緊把他扶了起來,後來發現孩子額頭上擦破了一點皮,但是沒有出血。在幼稚園孩子摔傷是很正常的,並且小亮只是擦破了一點皮,於是我當時並沒有在意。幼稚園11點30分吃中午飯,老師餵完小亮飯後,他還玩了一會兒,飯後一個小時左右,差不多就是孩子睡午覺的時候,因為他比較小,入園的4天裡我都讓他睡我的房間,睡在我女兒以前的嬰兒床上。等孩子都睡著後,我們幾位老師就上樓去吃飯了,其間沒有發現孩子有其他異常情況。
你是什麼時候發現孩子出事的?
唐成艷:平常,我們會在3點30分的時候叫醒孩子,但是當天我叫孩子的時候,小亮卻沒有醒也沒有任何反應,我把他的身子翻過來看時發現孩子的嘴角有一些吐出來的飯,嘴角是烏的,臉色慘白,於是我把孩子嘴角的飯菜擦乾淨後立即抱起孩子給幫幼稚園煮飯的郭一至唐看。是什麼原因導致這起慘劇發生?
唐成艷:我不知道,當時我懷疑是孩子吃多了。當天早上孩子的父親打電話給我,說娃娃老說沒有吃飽,我就讓餵飯的老師說多給孩子吃點。
你們是怎樣把孩子送到醫院的?
唐成艷:由於當時風特別大,我們用背衫把孩子包住,然後我騎著機車,郭一至唐抱著孩子。由於機車的速度太慢,我倆在聶耳文化廣場換乘了計程車直接把孩子送到市人民醫院。在醫院嬰兒急診室,大夫經過半個小時的搶救後,告訴我孩子沒有搶救過來,當時我就跪下來求他們一定要把孩子救活,但還是無濟於事。
在醫院為何謊稱是孩子的母親?
唐成艷:當時在醫院,醫生問我是孩子的什麼人時,我擔心告訴醫生我是孩子的老師後,他們會通知孩子的父母,畢竟孩子送來幼稚園時還活蹦亂跳的,可現在孩子就這樣沒有了,所以我就跟醫生謊稱我是孩子的媽媽。
為什麼你和郭一至唐會想到把孩子埋了呢?
唐成艷:郭一至唐把小亮送到醫院後,就立馬趕回幼稚園給孩子們煮飯去了,後來他在電話中得知小亮已經去世的訊息後,又趕回了醫院。我當時真的很害怕,害怕孩子的家長得知孩子的死訊後會威脅到我和家人及幼稚園的其他孩子,所以才產生了把孩子埋在老尖山的想法,我現在真的知道錯了。
你為什麼當時跟警方和孩子的父母說孩子丟了?當時你是怎樣想的?
唐成艷:我當時很害怕,就私自把屍體掩埋了,然後和郭一至唐統一了口徑,稱孩子是走丟的。當孩子的父親問我孩子是否回來時,我就跟他們說孩子丟了,我想他們會相信我說的話。在派出所,我跟警察說的也是同樣的話。由於說了謊話,當晚我一直睡不著覺,整晚坐在孩子睡過的嬰兒床旁一直在想問題。
你現在是怎樣的心態?
唐成艷:我現在還是不能平靜,還是跟以前一樣的害怕、緊張,我希望我的這種行為能得到社會和孩子家人的諒解。這件事情是我一個人做的,請不要牽扯到我的家人和員工身上,讓我自己來承擔所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