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農牧局

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管理機關行政事務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業宣傳工作;牽頭協調系統與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協調農民體育協會工作;擬定機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山市農牧局
  • 地點唐山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人事處
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組織農牧漁業專業技術資格及行業特殊工種技能鑑定標準的實施;負責技術幹部管理、專業技術幹部職稱評審、聘任工作;負責科以下幹部考核工作和在職人員的業務培訓、繼續教育工作;管理全局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全局幹部人事檔案工作;組織指導社會團體有關事宜。
()產業政策與法規處(農業綜合執法工作辦公室)
組織擬訂農牧漁業產業政策,提出農牧漁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農牧漁業農村經濟重大問題調研,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組織農牧漁業農村經濟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組織指導農牧漁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推進綜合執法。負責農牧漁業行政執法監督及行政複議工作,組織行政應訴與聽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制定法制宣傳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處
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指導監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資產管理體制建設,監督管理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投標和評估工作;組織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規範化建設和審計工作;指導種植業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承擔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農民負擔情況的監測,擬訂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製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經體系崗位人員教育培訓;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有關農村社會事務發展工作。
()市場與經濟信息處
提出大宗農牧漁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指導農牧漁業產品加工流通和市場體系建設。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擬訂農牧漁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大宗農牧漁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農牧漁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
()計畫財務處
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研究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信貸和保險等政策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負責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支持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監督實施;指導、監督系統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和職工社會保險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產業化與對外經濟合作處(項目辦)
研究提出推進農牧漁業產業化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在市農業產業化辦公室指導下,組織農牧漁業產業化區域特色產業、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基地認定的審核申報;負責農牧漁業產業化項目評審論證、篩選申報工作,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牽頭協調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工作,組織引導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承辦農牧漁業涉外事務,承擔農牧漁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承辦系統外事管理與接待工作;組織重大招商引資的宣傳推介活動,負責全市農牧漁業建設項目的管理與協調工作。
()科技教育處
承辦農牧漁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農牧漁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組織重大科研項目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申報和實施。組織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承擔農牧漁業新品種保護和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農用地、漁業資源及種質保護區、灘涂、濕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指導生態、循環農牧漁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承辦外來物種管理的相關工作;指導農牧漁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牧漁業教育工作;牽頭協調農牧漁業標準化工作。
()糧油作物處
擬訂糧油作物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承擔耕地質量管理和發展節水農業的相關工作;發布農情信息,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負責種子(種苗)、肥料、農藥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負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經濟作物處(蔬菜辦公室)
研究提出除糧油作物外其它作物生產發展的政策、計畫及重大技術措施,指導經濟作物生產及標準化工作;研究提出經濟作物產品結構調整、質量改進、效益提高以及貯藏、加工、流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收集、分析和發布經濟作物產品產銷動態;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參與經濟作物品種審定;負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研究提出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擬定農業機械化的產業政策、法規及重大技術措施,引導農業機械產品結構調整,提出農業生產機械裝備的技術要求和發展要求,擬定農業機械化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省農業機械化經濟、技術政策,管理並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項目;組織協調農機化生產活動,提出農用柴油供應、價格和補貼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機抗災救災工作;研究提出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農機化教育培訓;協調指導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及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指導農業機械科研及新機具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工作;協調指導農機維修及農機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農機化發展的預測和農機化統計、農機信息反饋等工作。
(十二) 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負責有關農牧漁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落實工作,制定農牧漁產品及投入品質量質量安全監測計畫並組織實施,對生產中或者市場上銷售的農牧漁產品進行監督抽查。依法組織開展農牧漁產品的產地認定和質量安全認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農牧漁產品質量重大安全事故、違禁投入品案件的查處和打假工作,指導農牧漁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十三) 畜牧處
負責擬訂全市畜牧業發展規劃、計畫,提出促進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指導畜牧業結構布局、標準化生產和規模飼養;組織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和畜禽遺傳資源普查、保護與開發利用工作;負責畜牧業統計信息與畜禽遺傳資源、種畜禽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奶畜飼養及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參與畜牧業標準化、產業化管理工作;指導畜牧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負責自然保護區及珍稀瀕危植物保護工作。負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 動植物防疫監督處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動植物疫病(病蟲草害)的防控計畫以及重大動植物疫情應急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和農作物病蟲草害防治工作;負責制定動植物疫情監測計畫,組織動植物疫情調查、分析、評估、報告與發布等疫情管理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
(十五) 醫政藥政處
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技術規範;擬訂獸醫機構和隊伍建設規劃;負責官方獸醫、動物診療機構、獸醫執業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藥監督管理工作,制定獸藥質量和獸藥殘留監控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獸藥生產、經營廣告的審核審批工作;依法指導縣級獸醫管理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六) 飼料處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技術規範與標準;擬訂飼料行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飼料產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負責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資質審查,指導飼料企業及產品認證工作;承辦飼料企業設定條件審查和動物源性飼料安全衛生審查;組織查處飼料產品使用違禁添加物,指導飼料監督管理體系建設;組織飼料資源的普查和綜合開發利用工作;承擔飼料工業信息統計和運行監測工作;負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七) 水產處
負責漁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起草工作,提出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建議;擬訂水產養殖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結構調整和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養殖水域、灘涂養殖證制度建設工作和水產苗種的生產、引進監管工作;負責擬訂水產原(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水產養殖品種(良種)審定。負責組織海洋捕撈技術更新改造和漁場資源開發;負責涉外遠洋漁業工作,參與處理外海遠洋漁業涉外事件;指導漁業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負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八) 漁政處
負責漁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組織協調漁業行政執法和海上安全生產管理,負責漁業生產秩序及伏漁期、禁漁區的管理;組織協調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及水產種質資源的保護,指導水生生物保護區的建設;指導水生生物資源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調查、監測與評估;協調漁事糾紛及環境污染事件的處理;組織、參與涉漁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和生態補償工作,保護、增殖和合理利用漁業資源。
(十九) 行政審批服務處
負責全局行政審批工作的協調與管理。指導、管理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執行產地植物檢疫及調運植物檢疫登記、實施植物保護技術服務資格認可。農業機械註冊登記、駕駛資格認可、增駕認可,農業機械及駕駛員異動登記;負責主要農作物常規大田用種和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和生產許可;負責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許可和中介服務組織資格證許可;負責獸藥生產與經營許可、動物防疫條件核准、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等行政審批項目的受理、審查工作。
(二十)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十一)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系統內離退休幹部工作。

領導分工

姓名:張印勤
職務:局長、黨委副書記
工作分工:負責市農牧局全面工作。
姓名:袁國富
職務:黨委書記
工作分工:協助張印勤同志負責市農牧局全面工作。
姓名:張玉果
職務:副局長、調研員
工作分工:負責獸醫、農牧漁產品質量安全、市場等方面工作,分管動植物防疫監督處、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醫政藥政處、市場與經濟信息處、動物衛生監督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植物保護檢疫站、畜牧水產品質量監測中心、蔬菜質量檢測中心。
姓名:張錦芬
職務:調研員
工作分工:負責科教、信息、農民培訓等方面工作,分管科技教育處、農業信息中心、農廣校。
姓名:張玉安
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畜牧業發展、飼料、對外經濟合作、產業化和項目建設等方面工作,分管畜牧處、飼料處、產業化與對外經濟合作處(項目辦)、畜牧工作站。
姓名:閆升華
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漁業工作,分管水產處、漁政處、船檢港監處、水產技術推廣站、漁政檢查大隊。
姓名:王建
職務: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工作分工:負責紀檢監察、農業綜合執法、行風建設等方面工作,分管監察室、產業政策與法規處、行政審批服務處、農業綜合執法支隊。
姓名:董碩之
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黨建、精神文明建設、機關事務管理、人事、財務、信訪、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老幹部、工青婦等方面工作,負責聯繫農科院。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處、人事處、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處、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管理辦公室。
姓名:高廣賀
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農機和新能源方面工作,分管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農機服務站、農機安全監理所、農機推廣站、農機公司、新能源辦公室。
姓名:徐成良
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農經管理方面工作,分管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處、土地流轉中心。
姓名:劉文軍
職務:副調研員
工作分工:協助董碩之同志負責黨建、精神文明建設、機關事務管理、人事、財務、信訪、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老幹部、工青婦等方面工作,協助聯繫農科院。協助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處、人事處、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處、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管理辦公室。
姓名:強健
職務:副調研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農業生產工作,分管糧油作物處、經濟作物處(蔬菜辦公室)、農業技術推廣站、農業環保站、土壤肥料站、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站。
姓名:閆志興
職務:黨委委員
工作分工:負責農廣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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