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區統計局

唐山市曹妃甸區統計局是唐山市曹妃甸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唐山市曹妃甸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及各場鎮、各功能區生產總值,整理、測算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二)組織完成國家部署的國情國力普查及重要調查任務研究提出重大區情區力普查和抽樣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三)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產值和增加值核算、農林牧漁業生產、農業產業化、工業、能源、社會、人口、工資、科技、消費、價格、城鎮勞動力、城鎮就業、建築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高新技術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運輸郵電業、其他服務業、服務業個體戶、對外經濟和旅遊、民營經濟、成品油流通、城市社會經濟基本情況、鄉村社會經濟、資源環境、服務業財務、規模以下工業抽樣、城鎮和農村住戶、經濟社會重點問題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全區社會發展水平、區域經濟發展、節能降耗、城鎮化發展、全面小康及農村小康建設進程、農村貧困、資源循環利用、婦女兒童等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
(五)綜合蒐集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個體、私營以及混合經濟稅收、出口、文化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房屋、對外貿易、對內經濟技術合作及引進內資等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區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組織管理、報審(批)(備案)各部門、單位統計調查項目、調查計畫、調查方案;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和規範化建設;組織建立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貫徹執行國家統計信息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管理全區統計資料庫網路;指導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指導全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配合上級統計部門開展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和持證上崗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曹妃甸區統計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保衛、統計資格認定、持證上崗、統計信息網路建設工作;管理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等工作。
(二)綜合統計科
監測預警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匯總整理編輯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城市統計年報、城鎮化發展統計監測工作;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民營經濟、勞動工資等項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資料;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統計數據;核算全區及各場鎮地區生產總值,編制全區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實物交易部分)表、資產負債表和國民經濟賬戶;監督管理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審核、評估統計調查數據;負責統計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和統計執法工作,辦理統計行政複議、個體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三)農業統計科
負責全區農村統計基礎建設、農林牧漁業生產情況調查、農村經濟基本情況調查及農產品產量抽樣調查,分析、預測農村經濟運行情況,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服務。
(四)工業和能源科
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科技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有關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工作;組織指導統計基礎工作;協助組織經濟普查工作。
(五)服務業科
組織實施第三產業、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全區商貿流通、住宿餐飲、交通運輸、教科文衛、公共管理及外經、外貿等項統計調查;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有關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工作;協助組織經濟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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