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促進樓宇(總部)和外貿經濟發展的意見

《唐山市促進樓宇(總部)和外貿經濟發展的意見》是2016年唐山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山市促進樓宇(總部)和外貿經濟發展的意見
  • 發布單位:唐山市人民政府
唐山市促進樓宇(總部)和外貿經濟發展的意見
唐政發〔2016〕9號
為凝聚政策優勢,最佳化營商環境,激發全市市場主體活力,增強對市域外企業吸引力,聚焦高端要素,促進樓宇(總部)經濟快速聚集,繁榮城市經濟,現就促進樓宇(總部)和外貿經濟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優惠政策
(一)重點商務樓宇扶持政策
1.經認定的重點商務樓宇,在本市納稅額首次達到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上和1億元以上,且樓宇入駐企業對其服務質量滿意度較高的,對樓宇業主(或經營管理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50萬元和100萬元的獎勵;對稅收1億元以上的樓宇,稅收每增加1億元增加獎勵100萬元。
2.鼓勵發展專業特色樓宇。經認定的重點商務樓宇,樓宇內入駐企業屬於同行業或相關行業的比例達到50%以上(按實際使用面積計算)的,認定為專業特色樓宇,在享受前款獎勵政策的基礎上,一次性再給予樓宇業主(或經營管理單位)20萬元的獎勵。
3.樓宇業主(或經營管理單位)獲得的財政獎勵資金應主要用於改善樓宇設施條件、美化樓宇環境、招商引資費用、獎勵招商有功人員等方面。
(二)新引進商務(總部)企業辦公用房補助
1.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的,按不超過購置實際金額10%的標準給予補助,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20%,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購地自建辦公用房、且建築面積自用率達到60%以上的,可申請享受建房補助。具體補助金額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研究確定,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20%。
3.租賃自用辦公用房,五年內給予50%的租金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三)商務(總部)企業經營貢獻獎
經認定的新引進商務(總部)企業,自認定當年起,當年實現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超100萬元,參照對唐山地方稅收的貢獻,給予連續五年的財政支持,前兩年給予100%扶持,後3年給予50%扶持。企業地方稅收貢獻按年度核實。
(四)行政性收費優惠
自認定當年起,其應繳行政性收費屬於市、縣(市)區政府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部分,依法能免則免,必須徵收且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的最低標準審核確定。
(五)突出人才補助及獎勵
對新引進商務(總部)企業的企業總部高層(包括高層次管理人員和技術領軍人才,下同),自認定當年起,任職滿一年後,根據其繳納的工資、薪金納稅額對唐山地方財政的貢獻,五年內給予全額補助,領取獎勵時必須仍為該總部企業的在職員工。
對新設立的商務(總部)企業,從外省市引進且連續聘任兩年以上的總部副職級以上高級管理人員,以及聘任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區部門副職級以上高級管理人員,在唐山第一次購買商品房,在前述政策執行到期後,根據其繳納的工資、薪金納稅額對唐山地方財政的貢獻,再給予五年全額補助(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其購買商品房實際支付的金額)。
(六)激勵企業成長
鼓勵總部企業能級提升,對區域型總部升級為全國總部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升級為亞太地區或全球總部的,給予1000萬元的資金獎勵。激勵總部企業持續發展,對首次進入中國民營企業500強或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中國製造業企業500強,首次進入中國企業500強,首次進入世界500強的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的資金獎勵,並可累進重複享受。
(七)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重點支持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
對從北京、天津轉入的央企總部、跨國公司總部,以及世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總部,除享受上述各類政策外,根據每個企業的實際情況量身定製個性化扶持措施。
(八)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對進出口企業參加《河北省2016年境外百展計畫》展會的展位費給予資金支持。對陶瓷、裝備製造等外貿基地和鋼鍬、板栗、線纜及機械專用設備等出口聚集區內企業參加境內大型國際展會的展位費、特裝費給予資金支持。對目標市場為東南亞、非洲等新興市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港澳台地區,由市商務局、市貿促會與相關單位共同組織的境外經貿促進活動及境外展會所發生的場租費、布置費等給予資金支持。對上一年度出口額6500萬美元以下企業,及時足額落實國家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資金政策。對上一年度出口額6500萬美元以上企業開展境外參展、境外考察、境外商標註冊等活動,參照財政部、商務部相關政策標準給予資金支持。
(九)建立企業出口退稅“資金池”
按照上一年度全市出口退稅額的10%建立出口退稅“資金池”,幫助企業快速退稅,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國際競爭力。
(十)強化金融服務
支持有訂單、有效益企業的貿易融資,拓寬針對外貿企業的遠期結售匯、人民幣對外匯掉期、人民幣對外匯期權等業務,減少外貿企業的匯率波動風險。擴大基於外貿訂單、保單、應收賬款、倉單質押等抵質押融資規模,適應外貿企業的融資需求。對各類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的保費給予資金支持(省市保費支持比例不超過100%),在落實好河北省政府出口風險保障政策的基礎上,對上一年度出口額達到6500萬美元以上企業保費給予重點支持。
二、認定條件
(一)新引進商務(總部)企業要符合唐山市產業發展政策,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註冊地及主要工作場所在我市境內,上年度在我市繳納企業所得稅100萬元以上。
(二)依法誠信經營,並且不改變在唐山經營註冊地和納稅註冊地。
(三)商務樓宇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上年度地方留成部分在1000萬元以上,樓宇物業機構管理規範、服務制度健全。
三、認定程式
(一)申請商務(總部)企業、重點商務樓宇認定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1.擬申請認定商務(總部)企業的,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企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驗資報告、申報前的月度財務報表、在市以外的下屬企業或關聯企業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納稅證明等相關證明檔案。
2.擬申請認定重點商務樓宇的,需提供樓宇的產權證、樓宇的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入駐樓宇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納稅證明等相關證明檔案。
(二)認定程式
1.申請認定商務(總部)企業和商務樓宇的企業,向所在縣(市)區商務部門提出申請。
2.縣(市)區商務部門對符合認定條件的,出具審核意見並連同申報材料送市商務局(市促進樓宇(總部)和外貿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市商務局會同市相關部門進行審核,提出建議意見。
4.市促進樓宇(總部)和外貿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擬定商務(總部)企業、重點商務樓宇名單,報市政府審批確定。
5.市、縣(市)區商務、財政部門,根據市政府決定,按市、縣分擔比例,落實對商務(總部)企業和商務樓宇企業的獎勵政策。
(三)新設立商務(總部)企業遷入我市滿一個納稅年度後,經覆核確認不滿足認定條件的;已認定商務(總部)企業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認定條件的,經市商務局覆核,報市政府審定,取消其總部企業資格,並停止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四)申請認定商務(總部)企業時尚未在唐山滿一個納稅年度的新設立企業,可參照該企業在原駐地納稅水平作為同等條件先行認定,待該企業遷入唐山滿一個納稅年度後,再行覆核。
(五)在大力引進新的商務(總部)企業的同時,鼓勵本地現有大企業申報商務(總部)企業認定並在唐山做大做強,鼓勵在外地開設分支機構的本地企業到唐山本地結算、匯繳納稅以及申報商務(總部)企業認定。
四、保障措施
為確保上述措施全面落實,成立唐山市促進樓宇(總部)和外貿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曹全民副市長任組長,由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國稅局、市工商局、市金融辦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牽頭負責日常工作,協調和督促各項政策落實等工作。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對樓宇(總部)經濟服務管理工作,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實施專人全程幫扶。為充分發揮企業出口退稅“資金池”效益,市財政局會同市國稅局制定《唐山市出口退稅“資金池”管理辦法》。各縣(市)區政府及市有關部門要把發展樓宇經濟和引進商務(總部)企業作為招商引資的重點,通過精細化管理和全方位服務,吸引更多的商務(總部)企業入駐,促進樓宇(總部)和外貿經濟快速健康發展,將其打造成全市經濟調整的新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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