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令與中華法系研究

唐令與中華法系研究

《唐令與中華法系研究》是李玉生創作的法學著作,首次出版於2005年12月。

該書從考察唐代的法律體系入手,以歷史唯物主義的法學基本理論為方法論指導,採用實證分析、歷史與邏輯相一致的研究方法,通過對唐令的歷史淵源、制定與修改情況、篇目結構、主要內容、唐令的性質以及唐令與唐代禮的關係等有關唐令基本問題的研究,比較全面地揭示唐令在唐代法律體系中的地位,並進一步說明唐令對中華法系的影響及其現代價值。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唐令與中華法系研究
  • 作者:李玉生
  • 首版時間:2005年12月
  • 字數:232千字
  • 類別:法學著作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出版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該書共七章,大致內容如下:第一章探討了唐代法律體系的構成、性質及其特點,明確唐令在唐代法律體系中的地位。第二章追溯了唐令的歷史淵源。第三章對唐令的制定,修改與篇目結構進行了討論。第四章依據中、日學者復原唐令的研究成果從六個方面簡要地概括了唐令的主要內容。第五章著重探討了唐令的性質問題。第六章討論了唐令與禮的關係。最後一章研究了唐令與中華法系的關係。

作品目錄

導論
第一章 唐代法律體系概覽
第二章 唐令的歷史淵源
第三章 唐令的制定、修改與篇目結構
第四章 唐令的主要內容述論
第五章 唐令的性質定位
第六章 唐令與禮的關係
第七章 唐令與中華法系
附錄一 《永徽令·東宮諸府職員令》
附錄二 《開元二十五年令·田令》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創作背景

唐代法制是中國傳統法制發展的重要時期,也是中華法系的成熟與完備時期。近代以來,隨著中國法律史學科體系的建立,學者們採用西方近現代法學理論和研究方法,在唐代法律史領域取得了一系列豐碩的成果,出版和發表了一大批專著和論文。但中國唐代法律史研究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一方面,忽視對唐代法律體系的研究,甚至存在著錯誤的認識;另一方面,就唐代法律的表現形式而言,存在著偏重對唐律的研究,而很少或忽視研究包括唐令在內的唐代其他法律形式和內容。基於此,《唐令與中華法系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認為唐令是唐前令歷史發展的總結。具體來說,作為一種法律形式的令,在唐代以前經歷了先秦、秦漢和魏晉以後三個發展階段。先秦時期就有“令”,只不過這一時期的令主要是指君主發布的單行命令而已。秦漢時期,令日益成為一種獨立的法律形式,但由於令是律的補充,因而兩者之間在內容和規範性質上沒有明確的區分。魏晉以後,由於國家各方面制度的發育成熟、西漢以來儒法合流、律學發達以及改朝換代等原因,中國古代律令分野最終完成,使“令”成為規定國家制度的法典,進入了獨立發展的時期。這一時期,令法典的編纂主要採取兩種方法:一種是“集事類為篇”,即根據令的內容來分篇命名,然後再按照各篇的邏輯關係排列先後,組成一部完整的法典。如《晉令》、南朝的《梁令》《陳令》和隋朝的《開皇令》。另一種是“以國家機構為篇名”,如《北齊令》。唐令就是在繼承唐前令的歷史發展成果的基礎上制定的,它在與魏晉以後的令法典保持同一性質的同時,採用了上述第一種編纂方法。
大體來說,唐令的制定與修改要經過三道程式:①由皇帝下詔提出立法要求;②組成以宰相機構和刑部為主的立法班子,負責唐令草案的起草和修改工作;③草案完成經皇帝審閱批准後下詔頒行。唐代第一部令法典——《武德令》是在增損隋《開皇令》的基礎上制定出來的。其後,唐令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地被修改。其修改的主要方式,一是通過重新頒布新的令法典來取代原有的唐令;二是通過唐格來事實上修改唐令;三是通過發布“制敕”對唐令進行事實上的修改。在中唐以前,這三種修改方式是交替使用的,其間呈現出一種比較複雜的關係。一般來說,往往是先通過制敕對唐令進行修改,然後在集中修訂令法典時反映到令里,或者在修訂格法典時編入格。中唐以後,由於唐令的集中修訂停止了,立法工作主要表現為編纂“格後敕”,因而對唐令的修改就主要通過制敕來進行。至於唐令的篇目結構,該書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依據現有的史料,進一步推測了唐《武德令》《貞觀令》和《永徽令》的篇目體系。結論是,《武德令》的篇目結構主要繼承了《開皇令》,而《貞觀令》的篇目結構在唐令篇目變化中具有承前啟後的作用。
該書從三個方面研究了唐令與中華法系的關係。首先,從東亞各國繼受唐代法律的歷史事實來看,唐令(而不是唐律)處於首要的繼受對象。因此,唐令對中華法系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其次,從唐令角度看中華法系的基本特徵,學術界廣泛流傳的中華法系“諸法合體、民刑不分”的觀點是不能成立的。作為中華法系有代表性的法典之一,唐令雖然可以稱為“諸法合體”,但卻“民刑有分”;同時唐令的“諸法合體”,並不表明整箇中華法系有代表性的法典都是“諸法合體”的,因為唐律是一部典型的刑法典。最後,該書從唐令的角度討論了中華法系的現代價值問題,指出中國當代的法制建設可以借鑑中國古代法“德主刑輔”的表達方式,確立“法主德輔”的指導思想。在具體內容方面,唐令也有一些值得現代法制參考的地方。

出版信息

書名
出版時間
出版社
ISBN
《唐令與中華法系研究》
2005年12月
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7-81101-431-9

作者簡介

李玉生,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研究生導師,全國政協委員,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高級法官,民革江蘇省委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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