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檢察院

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檢察院

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檢察院,是哈爾濱市香坊區檢察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檢察院
  • 性質:檢察機關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督查工作。起草審核相關檔案文稿,處理檢察信息。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聯繫工作。負責財務裝備工作、檢察信息化工作。
主 任:陳曉哲
(二)第一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本院辦理的除第二、三檢察部承辦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主 任:張明軍(四級高級檢察官)
副主任:王潤娟(一級檢察官) 蓋 昊(三級檢察官)
(三)第二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本院辦理的區監察委員會移送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主 任:趙國強(四級高級檢察官)
副主任:張 持(一級檢察官)
(四)第三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本院辦理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主 任:王 江(四級高級檢察官)
(五)第四檢察部。負責對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辦理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主 任:韓廣利(四級高級檢察官)
(六)第五檢察部。負責辦理向本院申請監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審查。負責提請抗訴和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承辦對區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
主 任:楊守捷
(七)第六檢察部。負責辦理法律規定由本院辦理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負責對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
副主任:劉艷玲(一級檢察官)
(八)第七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相關刑事申訴案件。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主任:谷立新(四級高級檢察官)
(九)第八檢察部。負責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訴。承辦本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
主 任:李秋萍(四級高級檢察官)
(十)綜合業務部。負責調查研究國家公布的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開展檢察理論研究,負責司法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承擔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案件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統一組織案件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組織開展人民監督員工作。
主 任:王瑞雪(四級高級檢察官)
副主任:才 寶(三級檢察官)
(十一)政治部。負責本部門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人事工作。依法管理檢察官及其他檢察人員,協同主管部門管理機構設定及人員編制。開展檢察宣傳、意識形態和檢察文化工作,管理新媒體。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管理司法警察和檢察室工作。
主 任:李昆銘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負責人:李瑛鑫

現任領導

香坊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林月榮

所獲榮譽

2020年7月,被最高檢表彰為“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表現突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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