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監察局

哈爾濱市監察局

哈爾濱市監察局是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市委工作機構;市監察局是負責全市行政監察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市紀委,市監察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中紀委、監察部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監察局
  • 行政級別:市級
  • 主要職稱: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 具體位置:兆麟街123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主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二)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和區、縣(市)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遵守和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市委、市政府機關各部門,市直屬單位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和區、縣(市)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負責做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風黨紀教育規劃,指導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做好黨的紀檢工作、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的宣傳和對黨員、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六)調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市以下各級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民眾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建議;變更或撤銷下級紀檢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根據我市黨風廉政建設實際,擬定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
(七)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負責建立或派駐紀檢監察組織,會同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及市直屬單位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和考察各區、縣(市)紀委領導班子和監察局領導幹部人選;負責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出)各部門紀檢組(紀工委)、監察室(處)領導幹部的人選提出和考察及正、副處級幹部職務的任免;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姜國文同志主持市紀委全面工作,主管幹部室。
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董鳳山同志負責市紀委常務工作,主持市監察局全面工作,兼任改善辦主任;協助姜國文同志分管幹部室;主管信訪室;分管辦公廳、研究室、機關黨委、監察綜合室、執法監察室、效能監察室、政策法規室、大項目跟進監督辦公室、治工辦、項目保障組、編輯部。
市紀委副書記張連峰同志分管黨風室(市委黨廉辦)、宣教室、糾風辦、案件審理室、案件複查複議室、派駐機構工作辦公室、駐哈西客站建設辦紀檢組、駐群力新區開發辦紀檢組、駐哈捷運總公司紀檢組、駐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紀檢組、駐審計局紀檢組、駐工商局紀檢組、駐哈投集團紀檢組;聯繫區、縣(市)。
市紀委副書記許長松同志主管案件監督管理室;分管檢查監察一室、二室、三室、四室、征地拆遷案件檢查室;聯繫市直系統。
市紀委常委王起同志協助張連峰同志分管糾風辦、案件審理室、案件複查複議室。
市紀委常委邵玉良同志協助董鳳山同志分管執法監察室、效能監察室、治工辦。
市紀委常委韓世昆同志協助張連峰同志分管黨風室(市委黨廉辦)、宣教室。
市紀委常委顧晶波同志協助許長松同志分管檢查監察二室、檢查監察三室、征地拆遷案件檢查室。
市紀委常委張玲同志協助張連峰同志分管派駐機構工作辦公室、駐哈西客站建設辦紀檢組、駐群力新區開發辦紀檢組、駐哈捷運總公司紀檢組、駐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紀檢組、駐審計局紀檢組、駐工商局紀檢組、駐哈投集團紀檢組。
市紀委常委金錦德同志協助許長松同志分管檢查監察一室、檢查監察四室。
市紀委常委、秘書長朱相臣同志協助董鳳山同志分管辦公廳、研究室、機關黨委、編輯部。
市監察局副局長孫冰同志協助董鳳山同志分管監察綜合室、政策法規室、大項目跟進監督辦公室、項目保障組。
市監察局副局長王傳光同志協助王起同志分管糾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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