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加強我市領軍人才梯隊建設工作的通知

《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加強我市領軍人才梯隊建設工作的通知》是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加強我市領軍人才梯隊建設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11年8月19日
  • 發布單位: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發布文號:哈人社發〔2011〕257號
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加強我市領軍人才梯隊建設工作的通知
哈人社發〔2011〕257號
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市直有關單位,中直駐哈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加強我市領軍人才梯隊建設工作,培養建立一支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具有較強創新能力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依據《哈爾濱市領軍人才梯隊建設管理辦法》(哈人社發〔2011〕154號),現將我市2011年領軍人才梯隊建設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領軍人才梯隊選拔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服務發展、人才優先、以用為本、創新機制、高端引領、整體開發”的人才工作方針和市委“創業創新、全民成才”活動要求,以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為目標,通過鞏固、發揚、提高我市領軍人才梯隊專業優勢,在科研、教學、生產實踐中加快培養年輕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帶頭人和專業技術骨幹,為實現“北躍、南拓、中興、強縣”發展戰略提供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標。利用5年時間逐步打造以省級重點梯隊為龍頭、以市級重點梯隊為骨幹、以市級梯隊為基礎的三級領軍人才梯隊建設格局。通過領軍人才梯隊這一載體,凝聚各領域高層次人才,充分發揮“傳幫帶”作用,在全市各專業領域培養一批具有較高學術造詣、成績顯著、梯次合理、素質優良、新老銜接、在省內外有較大影響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和專業技術骨幹,到“十二五”末建立百支領軍人才梯隊。2011年將選拔5個市級重點、10個市級領軍人才梯隊。
(三)申報條件
1.市級領軍人才梯隊
(1)以專業為依託,有穩定明確的科研方向,在某一專業領域具有一定優勢,在全市同行業處於領先地位。
(2)梯隊帶頭人、後備帶頭人在市內乃至省內有較高的學術地位和社會影響。以梯隊帶頭人為組織核心,有較合理的學歷結構、學緣結構、職稱結構、年齡結構的從事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套用等工作的科研群體。
(3)近5年來有市級科技進步三等獎(或相當於)以上(含三等獎)研究成果或教學成果,開發研製的產品處於省內先進、市內領先行列,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
(4)梯隊帶頭人: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敬業精神;在某一學科或專業技術領域中有較高的學術、技術水平;有豐富的實踐經驗、科研成果且業績突出,近5年來有市級科技進步三等獎(或相當於)以上(含三等獎)研究成果或教學成果,得到市內同行專家公認;有較強的科研組織領導能力和創新能力,善於出思想、出題目,能及時發現人才、培養人才和使用人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一般在55周歲以下,優秀的可以適當放寬年齡條件。
(5)後備帶頭人: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嚴謹求實的工作作風;科研能力強,基礎理論紮實,有較強的攻關能力;勇於創新,學術和專業水平較高,善於組織、領導科研工作,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在研項目,能在一定的培養時期成為本梯隊的帶頭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
(6)第三梯隊人員: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政治素質好,學術思想活躍,基礎理論紮實,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經過培養提高后,能在一定的培養時期成為本梯隊的骨幹。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
2.市級重點領軍人才梯隊
市級重點領軍人才梯隊除必須具備市級領軍人才梯隊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
(1)梯隊科研方向必須與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緊密結合,特別是與我市重點工程、支柱產業、科技衛生、文化教育等方面緊密結合。
(2)在某一專業領域具有一定優勢,處於省內先進、全市領先地位。
(3)梯隊帶頭人、後備帶頭人在省內乃至國內有較高學術地位和社會影響,基礎理論雄厚,實踐經驗豐富,創新能力強,掌握本學科、專業前沿動態,理論研究和實踐科研成果突出,在發現人才、培養人才和使用人才方面措施得力、效果顯著。
(4)近5年來有省級科技進步三等獎(或相當於)以上(含三等獎)科研成果或教學成果,科研成果轉化較好,開發研製的產品國內先進,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
(5)梯隊帶頭人: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敬業精神;在某一學科或專業技術領域中有較高的學術、技術水平;基礎理論雄厚,知識面寬,有豐富的實踐經驗,科研成果和業績突出,近5年來有省級科技進步三等獎(或相當於)以上(含三等獎)科研成果或教學成果,得到省內同行專家公認;能夠把握科研發展方向,有較強的科研組織領導能力和創新能力;善於出思想、出題目,能及時發現人才、培養人才和使用人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一般在55周歲以下。
(6)後備帶頭人: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嚴謹求實的工作作風;科研能力強,基礎理論紮實,有較強的攻關能力和學術能力;善於組織、領導科研工作,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近5年來有市級科技進步三等獎(或相當於)以上(含三等獎)研究成果或教學成果;發展潛力大,在一定的培養時期能成為本梯隊的帶頭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
(7)第三梯隊人員: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政治素質好,學術思想活躍,基礎理論紮實,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經過培養提高后,能在一定的培養時期成為本梯隊的骨幹。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
(四)申報材料
1、申報市級重點梯隊的填報《哈爾濱市市級重點領軍人才梯隊帶頭人審批表》、《哈爾濱市市級重點領軍人才梯隊後備帶頭人審批表》和《哈爾濱市市級重點領軍人才梯隊成員構成情況一覽表》;申報市級梯隊的填報《哈爾濱市市級領軍人才梯隊帶頭人審批表》、《哈爾濱市市級領軍人才梯隊後備帶頭人審批表》和《哈爾濱市市級領軍人才梯隊成員構成情況一覽表》。
2、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單位或主管部門的推薦報告。需要說明組織選拔程式、方法,推薦的主要理由、意見和公示情況。
3、各單位或主管單位(部門)培養梯隊帶頭人、後備帶頭人規劃。
4、領軍人才梯隊管理辦法,人才使用措施。
5、申報單位提供領軍人才梯隊全面情況(3000字以內)。要具體說明梯隊的工作任務,主要科研方向,在國內、省內及市內的學術地位,近5年主要科研、教學成果,實現的經濟社會效益和開展產學研結合等情況。
6、梯隊帶頭人、後備帶頭人在研項目、主要成果的佐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原件審後退回)。
將上述6項申報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含佐證材料複印件)上報3份。《哈爾濱市市級重點領軍人才梯隊帶頭人審批表》、《哈爾濱市市級重點領軍人才梯隊後備帶頭人審批表》、《哈爾濱市市級重點領軍人才梯隊成員構成情況一覽表》或《哈爾濱市市級領軍人才梯隊帶頭人審批表》、《哈爾濱市市級領軍人才梯隊後備帶頭人審批表》、《哈爾濱市市級領軍人才梯隊成員構成情況一覽表》裝訂成冊上報3份。
(五)申報程式及時限
各梯隊設立單位在徵求同行專家意見並在本單位公示3天后,經主管部門同意,報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後,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截至時間為2011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領軍人才梯隊成員確認
(一)已被批准為省重點、市重點領軍人才梯隊的要認真填寫《黑龍江省重點領軍人才梯隊成員構成情況一覽表》、《哈爾濱市市級重點領軍人才梯隊成員構成情況一覽表》(見附屬檔案)。
(二)對已被批准為市級領軍人才梯隊的單位,按新建市級梯隊的要求上報相應材料,經資格確認後,兌現相關待遇。
(三)梯隊帶頭人、後備帶頭人因工作調整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帶頭人、後備帶頭人職責的要及時調整。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研究工作的行政領導不能擔任梯隊帶頭人、後備帶頭人。
(四)不是領軍人才梯隊成員的不能使用梯隊資助經費。
三、領軍人才梯隊相關政策
(一)市級以上領軍人才梯隊帶頭人和後備帶頭人在聘任、評優、獎勵、專家休假、申報課題與項目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
(二)凡被批准為省級重點領軍人才梯隊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為梯隊帶頭人和後備帶頭人頒發證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利用市人才發展資金,分別給予帶頭人、後備帶頭人每月500元、300元科研補貼,每年給予梯隊2萬元資助經費用於培養人才;省級重點領軍人才梯隊還可申請省級梯隊基礎設施資助。
(三)凡被批准為市級重點領軍人才梯隊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梯隊帶頭人和後備帶頭人頒發證書。利用市人才發展資金,分別給予帶頭人、後備帶頭人每月400元、200元科研補貼,每年給予梯隊1.5萬元資助經費用於培養人才;市級重點領軍人才梯隊可參加省級重點梯隊評選。
(四)凡被批准為市級領軍人才梯隊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梯隊帶頭人和後備帶頭人頒發證書。並利用市人才發展資金,分別給予帶頭人、後備帶頭人每月300元、100元科研補貼,每年給予梯隊1萬元資助經費用於培養人才。
梯隊經費資助主要用於本梯隊開展科研工作,購置科研資料、儀器設備,參加國際、國內學術交流、短期進修及出版科研著作等方面。具體使用程式和辦法按照《哈爾濱市領軍人才梯隊資助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五)各梯隊設立單位要加大投入,按照收到梯隊建設資助資金1:1的比例,為梯隊匹配資金,支持梯隊建設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加強領軍人才梯隊建設,是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加快人才培養、最佳化人才隊伍的有力措施。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把領軍人才梯隊建設工作擺上日程,抓緊抓實。
(二)嚴格標準,科學組織。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堅持高標準,嚴把組織申報、審核、選拔、推薦等各個環節,切實組織好各項選拔推薦工作。
(三)為加強領軍人才梯隊建設,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相對集中的各級各類單位,均應開展領軍人才梯隊建設工作。
(四)對領軍人才梯隊實施動態管理,對業績不突出,無科研成果和在研項目,或科研成果不突出,以及管理不善,在工作中出現重大問題及在培養使用人才方面無明顯成效的予以調整或撤消。
聯繫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聯 系 人:艾瑞琳
地 址:哈爾濱市道里區友誼路425號3711房間
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