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爾濱市開展的一項食品安全整治行動。
前言,一、指導思想,二、工作目標、原則和主要任務,三、責任分工,四、整治時間和工作步驟,五、組織領導,六、工作要求,
前言
哈爾濱市“保護舌尖上的安全”綜合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決定在全市開展“保護舌尖上的安全”綜合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和全國文明城市為切入點,狠抓食品安全關鍵環節和重點問題,實現食品安全從農田、生產、流通到餐桌全鏈條監管,以“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的高壓監管態勢,嚴厲打擊食品生產經營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食品市場秩序,保障人民民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標、原則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通過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保護舌尖上的安全”綜合整治行動,實現“七個有效”目標,即:有效實施食品安全監管措施,有效落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有效提高食品行業自律意識,有效打擊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食品安全區域性系統性風險,有效提升食品安全質量和人民民眾消費信心,有效推進全市綠色食品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工作原則。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全程監管合力;堅持集中治理整頓與嚴格日常監管相結合,嚴厲懲處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規範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強化執法力量和技術支撐,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堅持加強政府監管與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相結合,強化激勵約束,治理道德失范,培育誠信守法環境,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夯實食品安全基礎;堅持執法監管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加強宣傳教育培訓,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充分發揮民眾監督與輿論監督的作用,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三)主要任務。在鞏固整治成果基礎上,組織監管執法力量集中解決“四個重點”。以農村、城鄉結合部、旅遊景區、學校周邊、早夜市等為重點區域,以大型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集聚區、大(中)型食品批發零售企業、食品添加劑經營單位、大型餐館、學校(托幼機構)食堂、建築工地食堂以及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小超市等為重點場所,以乳製品、豆製品、肉類及肉製品、酒類、飲料、兒童食品、食用油、調味品、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芽菜等為重點品種,以露天燒烤、奶源及畜禽養殖管理、餐廚廢棄物和油脂處理等民眾反映的熱點、投訴舉報的焦點、監管實踐的難點及生產經營的安全隱患等為重點問題,努力消除監管盲區和死角,著力構建從生產到消費的全過程監管體系。
三、責任分工
按照國務院《關於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和國務院食安辦、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食藥監總局《關於做好機構改革期間有關監管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3〕6號)檔案要求,在我市機構未調整前,各監管部門要繼續按照原職責承擔相應監管工作,認真履職盡責。
(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責任部門:市農委)。一是繼續在全市範圍內深入開展“三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蔬菜(含芽菜)、水果、水產品質量安全和農資打假等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檢測和整治力度。二是進一步深化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各環節整治工作,嚴厲查處在農產品生產經營環節非法添加禁用漂白劑、防腐劑、保鮮劑、消毒劑、其他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或添加劑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防範系統性風險。
(二)開展畜禽產品安全整治(責任部門:市畜牧獸醫局)。一是開展對養殖場(戶)的整治。規範養殖場(戶)生產、用藥、用料、防疫、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生產記錄,實現畜禽產品養殖過程的可追溯。嚴格落實奶站各項管理制度。二是開展獸藥、飼料整治。重點查處生產、經營和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等違禁添加行為。三是開展檢疫監督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查處無證流通、證物不符等違法行為,加大對畜禽產品、來源不明肉品的檢疫力度和頻次,嚴格履行查證驗物、待宰和病死牲畜無害化處理制度。嚴厲打擊售賣未經檢疫畜禽和市場銷售未經加工的生鮮乳等違法行為。
(三)開展畜禽屠宰和酒類整治(責任部門:市商務局)。一是儘快完成全市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為下一步整治工作奠定有力基礎。二是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屠宰病死畜禽和注水行為。三是加大畜禽屠宰廠(場)整治力度。規範企業肉品品質檢驗行為,嚴格執行入廠查驗、台賬登記等各項制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四是督促酒類流通企業嚴格執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
(四)開展食品生產環節整治(責任部門:市質監局)。一是嚴厲查處無證生產、“兩超一非”、標籤標識不規範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列為整治重點的肉製品、酒類(白酒、葡萄酒、啤酒、配製酒等)、飲料(含瓶桶裝飲用水)、食用植物油、兒童食品、調味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全部實行分級分類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格檢查原輔料進廠查驗、食品添加劑管理和使用、標籤標識、出廠檢驗和銷售去向等情況,檢查面達到全覆蓋。二是嚴格檢查生鮮乳進廠未按規定索證索票和批批把關檢驗、降低標準收購生鮮乳、購進無證奶站的生鮮乳、非法添加各類物質、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嬰幼兒配方乳粉為重點,嚴格監督乳製品企業生鮮乳等原輔材料把關、質量關鍵點管控、產品出廠檢驗、標籤標識規範,全面檢查乳製品生產企業電子信息追溯系統,檢查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落實“五不準”規定情況,對生產企業監督檢查面達到全覆蓋。省局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環節進行監督抽檢,各市地對乳製品生產企業的產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督抽檢60%。三是以豆製品、糧食加工品等食品加工“小作坊”為重點,全面加強整治和抽檢。在農村重點檢查小豆腐坊是否存在使用工業滷水、小油坊是否生產地溝油等問題。
(五)開展食品流通環節整治(責任部門:市工商局)。一是嚴格查處經營假冒偽劣食品、過保質期食品、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標籤標識不規範等違法違規行為。二是對肉類及肉類製品、白酒、食用油、調味品等重點品種是否含有非食用物質等項目實施監督抽檢,對每個重點品種抽檢至少10個批次,監督抽檢乳製品30個以上批次。三是加大對大型批發市場、大中型商場超市、嬰幼兒用品專營店等重點場所和重點區域的監管力度,重點檢查營業執照、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標籤標識、貯存條件等。四是規範現場制售、肉和肉製品經營行為,熟肉製品、乳製品要按規定進行冷藏銷售。
(六)開展餐飲消費環節整治(責任部門:市食藥局)。一是嚴格檢查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狀況,嚴厲查處採購、使用來源不明原料和非法添加、摻雜摻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監督餐飲服務場所落實食品添加劑“五專”制度。對重點場所、重點區域、重點品種開展檢查,檢查面達到全覆蓋。二是重點檢查大型集餐、集體用餐的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農村集體聚餐實行備案情況,強化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大、中型以上餐飲單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的量化等級評定工作。三是積極開展“十街、百店、千館”文明餐桌示範行動,營造和諧文明的用餐環境。四是加強小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促其逐步走向規範化。五是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整治。繼續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專項行動,對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改善睡眠等重點品種進行重金屬、微生物及功效成分非法添加監督抽檢。對車站、學校、賓館周邊等重點區域和批發市場、藥店等重點場所索證索票、購銷台賬、標籤標識、專區專櫃等項目落實情況,檢查覆蓋面達到80%以上。
(七)開展對校園周邊、露天燒烤等流動商販及餐廚廢棄物和油脂集中整治(責任部門:市城管局、行政執法局、環保局)。一是強化對街路餐飲燒烤、大排檔審批和備案(市城管局負責)。二是嚴厲打擊當街屠宰、露天燒烤、違章大排檔、校園周邊等流動無證商販,重點部位要死看死守(市執法局負責)。三是整頓餐廚廢棄物管理秩序。加快餐廚廢棄物管理立法進程,明確餐廚廢棄物管理職責,建立完善餐廚廢棄物管理制度和相應配套設施,抓緊推進我市無害化餐廚垃圾處理廠項目建設(市城管局負責)。四是對餐廚廢棄油脂回收企業實行備案制度,規範回收企業。全力推廣油水分離、油煙淨化裝置(市環保局負責)。
(八)開展鹽業市場專項整治(責任部門:市糧食局)。強化食用鹽生產環節監管,堅決打擊違法包裝食用鹽的作坊和窩點。強化食用鹽流通管理,規範許可經營行為,堅決打擊無證照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將工業鹽、劣質鹽用於食品加工和充作食用鹽銷售等違法犯罪行為。強化重點單位食用鹽使用管理,規範餐飲業、學校、醫院、建築工地等企事業單位食堂用鹽行為,落實食用鹽購進台賬制度,確保食用鹽使用安全。
(九)嚴厲打擊並懲處各類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各級公安機關要認真查辦轄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移交的司法案件,嚴厲打擊各類食品“黑工廠、黑作坊、黑窩點”,依法從快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
(四)開展食品生產環節整治(責任部門:市質監局)。一是嚴厲查處無證生產、“兩超一非”、標籤標識不規範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列為整治重點的肉製品、酒類(白酒、葡萄酒、啤酒、配製酒等)、飲料(含瓶桶裝飲用水)、食用植物油、兒童食品、調味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全部實行分級分類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格檢查原輔料進廠查驗、食品添加劑管理和使用、標籤標識、出廠檢驗和銷售去向等情況,檢查面達到全覆蓋。二是嚴格檢查生鮮乳進廠未按規定索證索票和批批把關檢驗、降低標準收購生鮮乳、購進無證奶站的生鮮乳、非法添加各類物質、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嬰幼兒配方乳粉為重點,嚴格監督乳製品企業生鮮乳等原輔材料把關、質量關鍵點管控、產品出廠檢驗、標籤標識規範,全面檢查乳製品生產企業電子信息追溯系統,檢查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落實“五不準”規定情況,對生產企業監督檢查面達到全覆蓋。省局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環節進行監督抽檢,各市地對乳製品生產企業的產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督抽檢60%。三是以豆製品、糧食加工品等食品加工“小作坊”為重點,全面加強整治和抽檢。在農村重點檢查小豆腐坊是否存在使用工業滷水、小油坊是否生產地溝油等問題。
(五)開展食品流通環節整治(責任部門:市工商局)。一是嚴格查處經營假冒偽劣食品、過保質期食品、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標籤標識不規範等違法違規行為。二是對肉類及肉類製品、白酒、食用油、調味品等重點品種是否含有非食用物質等項目實施監督抽檢,對每個重點品種抽檢至少10個批次,監督抽檢乳製品30個以上批次。三是加大對大型批發市場、大中型商場超市、嬰幼兒用品專營店等重點場所和重點區域的監管力度,重點檢查營業執照、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標籤標識、貯存條件等。四是規範現場制售、肉和肉製品經營行為,熟肉製品、乳製品要按規定進行冷藏銷售。
(六)開展餐飲消費環節整治(責任部門:市食藥局)。一是嚴格檢查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狀況,嚴厲查處採購、使用來源不明原料和非法添加、摻雜摻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監督餐飲服務場所落實食品添加劑“五專”制度。對重點場所、重點區域、重點品種開展檢查,檢查面達到全覆蓋。二是重點檢查大型集餐、集體用餐的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農村集體聚餐實行備案情況,強化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大、中型以上餐飲單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的量化等級評定工作。三是積極開展“十街、百店、千館”文明餐桌示範行動,營造和諧文明的用餐環境。四是加強小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促其逐步走向規範化。五是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整治。繼續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專項行動,對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改善睡眠等重點品種進行重金屬、微生物及功效成分非法添加監督抽檢。對車站、學校、賓館周邊等重點區域和批發市場、藥店等重點場所索證索票、購銷台賬、標籤標識、專區專櫃等項目落實情況,檢查覆蓋面達到80%以上。
(七)開展對校園周邊、露天燒烤等流動商販及餐廚廢棄物和油脂集中整治(責任部門:市城管局、行政執法局、環保局)。一是強化對街路餐飲燒烤、大排檔審批和備案(市城管局負責)。二是嚴厲打擊當街屠宰、露天燒烤、違章大排檔、校園周邊等流動無證商販,重點部位要死看死守(市執法局負責)。三是整頓餐廚廢棄物管理秩序。加快餐廚廢棄物管理立法進程,明確餐廚廢棄物管理職責,建立完善餐廚廢棄物管理制度和相應配套設施,抓緊推進我市無害化餐廚垃圾處理廠項目建設(市城管局負責)。四是對餐廚廢棄油脂回收企業實行備案制度,規範回收企業。全力推廣油水分離、油煙淨化裝置(市環保局負責)。
(八)開展鹽業市場專項整治(責任部門:市糧食局)。強化食用鹽生產環節監管,堅決打擊違法包裝食用鹽的作坊和窩點。強化食用鹽流通管理,規範許可經營行為,堅決打擊無證照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將工業鹽、劣質鹽用於食品加工和充作食用鹽銷售等違法犯罪行為。強化重點單位食用鹽使用管理,規範餐飲業、學校、醫院、建築工地等企事業單位食堂用鹽行為,落實食用鹽購進台賬制度,確保食用鹽使用安全。
(九)嚴厲打擊並懲處各類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各級公安機關要認真查辦轄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移交的司法案件,嚴厲打擊各類食品“黑工廠、黑作坊、黑窩點”,依法從快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
四、整治時間和工作步驟
整治時間:2014年3月26日至8月25日
工作步驟:
(一)部署啟動階段(3月26日至4月4日)。各地、各部門要認真按照國家和省的檔案精神,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單位和人員。
(二)組織實施階段(4月5日至8月10日)。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全市實施方案和本地區、本部門具體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和任務,迅速全面組織開展各項專項整治工作。
(三)檢查驗收階段(8月11日至25日)。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做好自檢和總結驗收工作。省、市“保護舌尖上的安全”綜合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在此期間對各地、各部門整治情況進行督導和驗收,並將檢查情況在全市通報。
五、組織領導
為抓好本次食品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我市“保護舌尖上的安全”綜合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張顯友 市政府副市長、市食安委副主任
副組長:劉學武 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食安辦副主任
成 員:邵經祥 市農委副主任
韓 峙 市公安局副局長
閆常平 市畜牧獸醫局首席獸醫官
趙嘉林 市糧食局副局長
關學明 市商務局副巡視員
滕幼平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遲道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郭曉赤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魏 昶 市城管局副局長
趙海軍 市行政執法局副局長
尼紅軍 市環保局紀檢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劉學武同志擔任,辦公室設在市政府食安辦監督檢查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在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劃轉的特殊時期,開展全市食品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是貫徹國家和省提出的確保廣大人民民眾食品安全的重要舉措,是我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主動作為、履職盡責的關鍵戰役。各級政府和市食安委有關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配合、上下聯動的良好局面,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光榮的使命感,切實履職盡責,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解決難點、熱點和突出問題。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申請批准專項行動經費,確保各項整治和監督抽檢任務完成。市食安委將把此次綜合整治行動納入2014年度各級政府和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考核項目。
(二)精心組織實施,嚴肅追究責任。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要明確部門分工、細化任務措施,迅速安排部署,按務求實效的原則,抓好貫徹落實。對組織有力、實施有序、成效明顯的,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對組織不力、行動拖沓、進展緩慢的予以通報批評。要加大行政監察和問責力度,對打擊整治不力、問題多發,導致嚴重後果的區、縣(市)和部門,要嚴肅追究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三)打破以往觀念,強化督促落實。本次綜合整治要打破常規,採取“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巡迴督導和突擊暗訪相結合等多種方式,大力推進和督促各項措施落實,重點抽查各地、各部門對專項行動部署、推進和完成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問題突出且得不到解決的,要採取掛賬督辦、跟蹤督導等方式及時糾正解決。對查出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要進行跟蹤問效,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進行整改,並依法嚴肅處理。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對查出的各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要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採取下架停止銷售、召回及就地銷毀等措施,嚴禁再次進入流通和餐飲消費環節,並追溯源頭追究責任。
(四)加大宣傳力度,強化責任意識。要充分利用食品安全進企業、進商場、進餐飲、進農村、進社區、進校園等“六進”活動,開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有效抵制假冒偽劣食品,引導科學健康消費。動員全社會消費者共同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積極組織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參觀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組織綠色食品生產企業與規模經營企業對接,幫助擴大宣傳和市場推廣。要藉助各種宣傳渠道和多種宣傳方式,大造聲勢、大張旗鼓地向全社會傳遞食品安全正能量,提振人民民眾食品消費信心。要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積極兌現舉報獎勵。督促食品企業要自覺承擔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依法生產,誠信經營,對拒不整改的違規違法企業要實行“黑名單制度”。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嚴格自律、公眾廣泛參與、社會群防群控、法律支撐保障”的食品安全監管格局。
(五)加強信息反饋,做好總結報送。各地食安辦、各監管部門在整治期間,要嚴格各項工作制度,按照法定職權和程式發布相關信息。對典型經驗和作法、信息要及時上報、總結和推廣。遇到的問題、意見和建議,以及查處的重大案件要隨時報告。各地、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和總結報送工作,確保及時準確,並於4月4日前報送綜合整治行動具體實施方案,4、5、6月每月25日前分別報送階段性進展情況和效果,8月10日前報送專項行動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