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劍橋三中青年志願者協會

哈爾濱劍橋三中青年志願者協會

哈爾濱劍橋三中青年志願者協會成立於2012年,該協會隸屬於學生會實踐部,並接受校團委的領導,組織該校青年志願者參加社會活動。協會以秉承學校“志藏天地,學貫中西”的校訓、“艱苦奮鬥,追求卓越”的校園文化精神,以“奉獻愛心,服務社會,實踐成才”為宗旨,奉行自願、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原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劍橋三中青年志願者協會
  • 成立:2012年
  • 會長:魏立仁
  • 學校名稱:哈爾濱市劍橋三中
協會簡介,協會管理人員,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網路管理部,志願者管理部,活動策劃部,量化考核部,協會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會員,第三章 組織機構,第四章 會員任務,第五章 組織活動及管理,第六章 獎懲條例,第七章 志願者誓詞,第八章 附則,

協會簡介

哈爾濱劍橋三中青年志願者協會成立於2012年,該協會隸屬於學生會實踐部,並接受校團委的領導,組織該校青年志願者參加社會活動。協會以秉承學校“志藏天地,學貫中西”的校訓、“艱苦奮鬥,追求卓越”的校園文化精神,以“奉獻愛心,服務社會,實踐成才”為宗旨,奉行自願、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原則。通過組織和掌握該校青年志願服務活動立足校園,服務社會,全面提高該校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促進該校的改革,建設和發展。哈爾濱劍橋三中青年志願者行動的宗旨是:奉獻愛心,服務社會,實踐成才。哈爾濱劍橋三中青年志願者行動口號是:團結友愛、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無私奉獻。哈爾濱劍橋三中青年志願者活動目標是:傳承當代學生良好的道德風範。

協會管理人員

會長

魏立仁(擔任 會長)

副會長

丁弘銘(擔任 副會長)

秘書長

郭雙浩(擔任 秘書長)

網路管理部

網路部

志願者管理部

實踐部

活動策劃部

組織部、文藝部、宣傳部、學習部

量化考核部

紀檢部、體育部、生活部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哈爾濱劍橋三中青年志願者協會是由在校學生會和廣大同學組成的獨立團體。並接受校團委的領導,組織該校青年志願者參加社會活動。
第三條 協會以秉承學校“志藏天地,學貫中西”的校訓、“艱苦奮鬥,追求卓越”的校園文化精神,以“奉獻愛心,服務社會,實踐成才”為宗旨,奉行自願、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原則。通過組織和掌握該校青年志願服務活動立足校園,服務社會,全面提高該校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促進該校的改革,建設和發展。
第四條 青年志願者
一、志願工作是指志願貢獻個人的時間及精力,在不為物質報酬的情況下,為改善社會服務,促進社會進步而且提供的服務。
二、青年志願者即利用自己的業餘時間,志願為他人和社會提出供無償服務的青年。
三、本規定所稱的青年志願者指的是在該校青年志願者協會正式登記註冊的志願者。一般應符合如下條件:回響青年志願服務站招募;自願報名願意接受青年志願者服務站安排;為需要服務的人或事無償地提供服務;自願服從本章程。
第五條、宗旨、口號、目標
1、哈爾濱劍橋三中青年志願者行動的宗旨是:奉獻愛心,服務社會,實踐成才
2、哈爾濱劍橋三中年志願者行動口號是:團結友愛、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無私奉獻3、哈爾濱劍橋三中青年志願者活動目標是:傳承當代學生良好的道德風範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 凡取得哈爾濱劍橋三中學籍的在校學生,遵守校規校紀,無任何不良紀錄,承認本協會章程,有較強的工作熱情,並熱愛公益事業,均可以個人名義申請加入本協會。
第七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在協會內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3、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向本協會推薦會員;
6、請求本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協會設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紀檢部等……
第九條 本會的最高權利機關是協會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其職權是召集並主持協會理事會全體會議;組織實施章程中規定的任務;確立並召開理事會和全委會會議的會期;參與討論協會組織機構的設定和變動。

第四章 會員任務

第十一條:改善校園、社會風氣和人際關係,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十二條: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推動在校學生志願服務體系和多層次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三條:培養學生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該校學生的健康成長。
第十四條:為有困難需要幫助的人員、為城鄉發展、社區建設、扶貧開發、搶險救災以及大型公益事業等提供志願服務,
第十五條:維護和代表青年志願者組織及志願者的合法利益,致力於推進志願者行動的法制建設,為志願者行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十六條:規劃各個時期學校青年志願服務活動,指導並協調全校青年志願者組織開展工作。
第十七條:開展青年志願者工作的理論研究,總結推廣經驗。培養青年志願者,培訓青年志願者組織的管理者。
第十八條:與其他志願者協會進行交流,組織會員間的聯誼活動。

第五章 組織活動及管理

第十九條:青年志願者的服務範圍公益服務:為需要幫助的弱勢群體(如:殘疾人、孤寡老人、盲聾啞兒童、孤兒等)提供長期無償的服務。
公共服務:參與各類慈善基金會、公益團體、國家體育賽事博覽會、慈善義演等活動。
義務服務:在國家法定公益日(如:植樹節、節水日、愛滋病日、消防日、助殘日、禁毒日等)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宣傳活動。
第二十條 青年志願者招募
一、 由青年志願者服務機構在深入了解服務需求、明確服務項目,明確服務任務後,發布需求信息,提出招募要求,接受應招者報名。
二、 招募形式:通過校團委以個人或集體名義報名應招。
三、 招募手續:在明確提出招募要求後,由應招者提出申請,填寫《哈爾濱劍橋三中志願者登記表》,包括個人基本信息、服務意願等,協會實踐部審核其資格,通過者定為青年志願者,登記表歸檔。

第六章 獎懲條例

第二十一條 為健全青年志願者協會日常工作機制,培養會員的工作責任心,加強本協會的內部監督力度特制定成員考核制度。
第二十二條 每年根據會員從事志願服務的時間、表現和成效,協會組織部對優秀者授予“優秀青年志願者”稱號。
第二十三條 為各項評優評先進考核提供重要依據和意見。
第二十四條 作為本協會成員,應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樹立認真負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意識。
第二十五條 學年度參加義務勞動未達12小時者,協會將勸其退會。

第七章 志願者誓詞

我志願成為一名光榮的青年志願者。 我承諾:盡己所能,不計報酬,幫助他人,服務社會,踐行志願者精神,傳播先進文化,為建設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共同前進的和諧社會貢獻力量。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九條:本章程解釋權歸校團委,學生會。
機構設定
協會人員編制為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秘書長一名。另下設各部門(組織部、宣傳部、紀檢部、網路部、文藝部)。
聯絡方式
學校名稱:哈爾濱市劍橋三中
學校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哈平路239號
社團名稱:劍橋三中青年志願者協會
郵政編碼:15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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