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州區科學技術局

哈密市伊州區科學技術局是伊州區人民政府科技行政工作主管部門,設立哈密市伊州區科學技術局,掛哈密市伊州區知識產權局牌子。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的科技方針、政策;組織研究制定市科技發展戰略、規劃,以及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確定區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科技興市工作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二、編制全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合理配置相應的科技經費,負責組織上報地區、自治區、國家的科研、興新、星火科技項目;管理國家、自治區、市在區實施的重大科技項目。
三、研究提出加強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市直各有關部門科技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企業科技管理,特別是對科技企業、民營科技企業的指導和管理。
四、組織擬定區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辦法,加強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五、協同有關部門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性,促進科技人才成長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技管理幹部、科研學術帶頭人和城鄉重大經濟技術活動的技術帶頭人的重點培訓。
六、 推動區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開展東西部科技合作示範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參與實施“科技援疆”,吸引相關產業的技術、人才向伊州區轉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七、歸口管理區自然科學技術及軟科學領域的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指導全區科技諮詢和技術服務工作,促進科技諮詢、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八、負責組織區科技人員參與市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等工作;促進區科技信息網路建設。
九、負責組織對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獎勵,對先進適用技術的引進、示範、推廣、積極開展科技富民強市工程,經濟進行科技特派員工作的組織實施。
十、 積極開展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負責全區科技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管理和考核,負責組織對科技項目的統計、整理、歸檔。
十一、負責全區智慧財產權的監督、檢查、執法。積極開展企業科技創新,鼓勵技術發明。
十二、負責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業務室(科技興區領導辦公室)
3、智慧財產權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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