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管理師是從事品牌規劃、品牌塑造、品牌推廣、品牌維護、品牌運營等工作的專業人員。品牌管理師分為助理品牌管理師、品牌管理師、高級品牌管理師。培訓和認定更多的品牌管理師有利於貫徹落實國家“十一五”規劃,促進中國自主品牌建設和創新型國家建設。
根據國務院2014年8月1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了品牌管理師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品牌管理師
- 外文名:Brand Manager
- 解釋:從事品牌規劃、塑造的專業人員
- 作用:促進中主品牌建設和創新型建設
- 現狀:取消
- 取消時間:2014年8月12日
項目背景,組織機構,職業狀況,權威性,標準條件,項目取消,
項目背景
改革開放20多年來,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有了巨大的提高,消費者認牌購買越來越普遍,品質和品牌已成為人們選擇產品時的重要考慮因素。人們購買商品或服務不僅是為了獲得功能性的使用價值,而且是為了同時獲得精神性的情感價值,品牌消費時代已經到來。企業產品競爭不僅要比科技含量,比質量和服務水平,還要比品牌知名度、美譽度和聯想度,品牌力已經成為企業的核心能力。
因此中國現有工商企業1300多萬家,很多企業都設有市場部、企劃部或廣告宣傳部,其中有品牌經理;部分大中型企業中設有品牌管理部,如聯想、創維、TCL、隆力奇、用友和馬應龍等。若按5%的比率估算,則有60多萬人從事品牌管理工作。另有10多萬家管理諮詢和廣告設計公司,專家估計其中約有10萬人主要從事品牌管理工作。再加上1萬多家新聞單位中為企業品牌傳播服務的人員,共有70多萬人從事品牌管理工作。
品牌管理從業者主要集中在大中型城市的消費型企業和諮詢公司,特別在京津冀、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經濟區更顯集中。從業人員大多有大專以上文憑,具有經濟、心理、文化和傳播多學科知識的複合型人才,主要來源於市場行銷、工商管理、廣告設計和新聞傳播等相關專業,因為當前中國大學中尚無品牌管理專業。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需求中大多包含在市場行銷中,估計未來10年市場人才缺口在100萬人,由於這類複合型人才培養較慢,因此就業前景很好。
將品牌管理納入國家標準化、制度化和規範化的軌道,對品牌管理專業隊伍的建設與素質提高,促進中國自主品牌建設和自主智慧財產權發展,提升國際競爭力都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組織機構
主管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辦單位:中國商業聯合會
認定單位:中國商業聯合會商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頒證單位:中國商業聯合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
中國企業聯合會現代管理領域知識更新工程辦公室
職業狀況
職業名稱:(Certified Brand Management Professional,簡稱CBMP)
職業代碼:X2-02-34-15
職業分類:專業技術人員
職業定義:從事品牌規劃、品牌塑造、品牌推廣、品牌維護、品牌運營 等工作的與業人員。
權威性
(一)認定標準權威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六條,根據商務部“商辦建函[2006]76號”檔案和商務部“商建發[2007]57號”檔案,由中國商業聯合會商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負責起草的《品牌管理專業人員技術條件》列入商務部2006年第一批國內貿易行業標準項目計畫和流通標準“十一五”重點制修訂項目。《品牌管理專業人員技術條件》是目前我國在品牌管理領域,唯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經政府主管部門立項的標準。
(二)培訓項目權威性
中國商業聯合會以《品牌管理專業人員技術條件》行業標準為基礎申報的品牌管理師專業培訓項目從2007年10月起納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該工程已作為重大人才培養工程列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以及中共中央《2006—2010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
(三)認定機構權威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九條,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社部函[2003]138號”檔案,中國商業聯合會商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是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准成立的,負責全國商業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組織與實施,其前身是原國內貿易部、原國家國內貿易局所屬的“中國商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現為中國商業聯合會管理的國家事業單位。
(四)頒證機構權威性
1、中國商業聯合會
中國商業聯合會,其前身是原商業部、原國內貿易部、原國家國內貿易局,是經國務院批准成立、民政部註冊登記的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全國性行業組織,現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15個直管協會之一。中國商業聯合會接受政府委託,直接管理13箇中央事業單位;代管39個全國性專業協會;主管32家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報、刊。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國發[2008]11號),將原人事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職責整合,設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設23個內設機構,其中包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其職能為: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承擔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華(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擬訂國(境)外機構在國內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政策。
3、中國企業聯合會現代管理領域知識更新工程辦公室
中國企業聯合會是經國務院批准成立、民政部註冊登記的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全國性行業組織,現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15個直管協會之一。中國企業聯合會接受政府委託,代管7個全國性專業協會。中國企業聯合會現代管理領域知識更新工程辦公室是根據原人事部“國人廳發[2006]44號”檔案設立的全國現代管理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對外專職辦事機構。
標準條件
《品牌管理專業人員技術條件》(商務部“商辦建函[2006]76號”檔案)
一、助理品牌管理師: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學生;
2、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並有相關實踐經驗者;
二、品牌管理師:
1、已通過助理品牌管理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三、高級品牌管理師:
1、已通過品牌管理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
項目取消
根據國務院2014年8月1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了品牌管理師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