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和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和靜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辦公的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的會務、記錄、會議紀要整理工作,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定。
(四)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督辦工作。
(五)負責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政務活動安排,承擔縣人民政府接待和政務聯絡工作,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鄉鎮和各部門向縣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傳達和督促落實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六)負責指導、監督政務公開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縣人民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自治州扶貧開發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扶貧開發戰略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編制扶貧開發項目計畫,制定扶貧開發專項資金、物資分配方案並做好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產業化扶貧計畫和扶貧培訓等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移民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移民管理工作,負責移民統計、業務培訓、信息管理和扶持政策落實,組織重點工程移民安置規劃的編制,受理、調解移民安置糾紛,處理移民安置工作中的突發事件。
(十)貫徹執行國家以及自治區、自治州外事僑務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外僑統計、業務培訓、信息管理,負責因公出國(境)及邀請外國(境外)和港澳人員來訪的申報和審批、審核,協調縣人民政府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
(十一)負責全縣依法行政的規劃、協調、監督落實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在推進依法行政以及處理法律事務等方面安排的各項工作。
(十二)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應急事件和重大事故,負責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張彥明
黨組書記、辦公室主任
李承忠
黨組成員、辦公室副主任、法制辦主任
王紅玲
黨組成員、扶貧辦主任、移民局局長
賈木才
黨組成員、辦公室副主任
趙文揚
黨組成員、辦公室副主任
瑪麗亞木·阿不都許克
法制辦副主任
徐萍
行政服務中心主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