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縣衛生局

和縣衛生局

和縣衛生局位於和縣,衛生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研究制定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縣衛生局
  • 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
  • 內設機構:5個
  • 計畫財務股:編制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
主要職責,領導介紹,內設機構,辦公室,計畫財務股,醫政股,防治股,行政審批股,其他職責,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1、;研究提出衛生資源配置指導標準,審核並監督實施區域衛生規劃驗旋主。
2、依法履行衛生全行業管理職能;負責管理和發布衛生信息。
3、依法行使衛生行政監督職能;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及獻血體盛店工作。
4、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縣的衛生技術力量,緊急處置全縣重大災情、疫情、突發事件。
5、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及只舟中西醫結合工作,研究提出中醫藥現代化規劃並監督實施。
6、指導、監督和管理全縣社區衛生服務、農村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婦幼保健工作;實施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與計畫生育部門密切配合,根據各自職責,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共同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
7、制定全縣醫學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全縣繼續醫學教育、全科醫學教育、醫學職業教育工作。
8、研究指導醫療衛生機構改革;負責醫療機構的分類管理。
9、管理醫療機構內部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並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統一監督;負責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醫療機構藥品招標採購工作。
10、制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幾疊剃乎並組織實施。
11、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12、參與全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制定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及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定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設施範圍、支付標準、項目收費標準。
13、負責管理縣級衛生事業單位。
14、承辦縣政府和省、市衛生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介紹

局長朱元民,主持衛生局全面工作,主管食品安全、醫改、局辦公室等工作;
黨委書記、副局長劉旭,主持衛生局黨委全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衛生幹部隊伍建設、人事、財務、文明創建、招商引資等工作。聯繫縣人民醫院、白橋鎮衛生院、姥橋鎮中心衛生院、功橋鎮中心衛生院。
黨委委員、副局長邢修刊,主持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全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疾病預防、衛生應急等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曹進平,協助局長分管民生工程、重點項目建設、血吸蟲病防治、地方病防治、防汛抗旱等工作。聯繫縣中醫院、精神病醫院、西埠鎮中心衛生院、善厚鎮衛生院;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臧茂華,協助分管黨委工作。負責紀檢、監察、行風建設、婦幼保健、社會綜合治理、計畫生育、信訪、穩定、安全生產、普法、政務公開、議案提案辦理等工作。聯繫縣婦幼保健所、梅山醫院、歷陽鎮衛生院、城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黨委委員、副局長鞠揚,協助局長分管醫政、醫療服務監管、衛生監督、藥品管理、社區衛生、農村衛生、新農合、愛國衛生、衛生信息化、行政審簽嚷犁批、科教、醫學會、中醫學會、護理學會、紅十字會、節能降耗等工作。聯繫縣中醫肛腸病醫院、烏江鎮中心衛生院、石楊鎮中心衛生院、香泉鎮衛生院。
黨委委員陳世玲,負責工青婦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統計工作。配合分管財務、審計等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拔格兵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務、文電、機要、檔案、外宣、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局機關資產管理、計畫生育、信訪、安全生產、文明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辦理衛生行政複議和對衛生執法的監督;擬定全縣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衛生技術人員崗位設定方案;負責全縣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評聘、衛生技術隊伍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全縣醫療衛生單位的勞動工資、人員調配以及人才招聘(募)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副職以上幹部進行考核;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股

編制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擬定衛生經濟管理辦法,並檢查督促執行;統籌規劃和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負責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及全縣衛生想拔趨仔專項投資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村衛生三項建設工作;承擔全縣衛生院收支兩條線財務結算工作;擬定全縣衛生財務管理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衛生系統的內部審計監督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衛生統計和信息諮詢工作。

醫政股

擬定農村衛生、社區服務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基層衛生組織建設及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監督實施醫療技術人員執行標準、醫療機構管理規定和服務標準;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和醫療事故協調處理工作;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依法對全縣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質量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許可的審核工作;負責醫療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實施緊急救護;擬定全縣醫學科技、醫學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醫學科技情報、科技保密和科技檔案的管理工作;組織醫學科技成果開發、鑑定、推廣套用,組織學術交流;負責全縣衛生行業的在職教育培訓規劃和繼續教育工作;擬定全縣中醫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醫藥學術繼承管理和中醫特色專科建設工作,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工作;負責對鄉村醫生、個體醫生的管理工作;參與《藥品管理法》等藥政法規的貫徹實施,承辦衛協會、醫學會、紅十字會的具體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

防治股

擬定傳染病、職業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並檢查、督促實施;開展疾病監督監測工作;遇有重大疫情和自然災害,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採取措施控制疾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基層衛生組織建設及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組織、指導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工作;負責督查血吸蟲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計畫的組織實施,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防治工作,重點落實限期消滅地方病的防治措施;負責全縣衛生防病、婦幼保健、地方病防治等機構的業務指導,負責對各鎮防保站(組)的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麻風病醫院的牽頭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城鎮社會性、民眾性公共衛生活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農村改水、改廁、改善居住環境和城鎮文明創建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評比和效果評價。

行政審批股

負責受理審批、審核縣本級和轉報上級機關的衛生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承擔執行行政審批政策,研究制定行政審批業務流程,規範行政審批實施程式;負責在中心視窗的基礎工作,按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要求建立健全視窗規章制度;負責與行政審批事項相關的諮詢、協調、督查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全縣公共場所、集中式/二次供生活飲用水的衛生許可和放射診療、設定醫療機構許可工作;承辦全縣醫護人員資格證書的註冊和變更註冊;負責全縣醫療機構和母嬰保健服務機構的執業許可工作;承辦全縣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校驗和母嬰保健人員合格證的核發工作;承擔新、改、擴建和技改引進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審核工作。

其他職責

(一)指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業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縣農業委員會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縣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三)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建議,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的監督管理。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四)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五)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地理位置

和縣衛生局
黨委委員陳世玲,負責工青婦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統計工作。配合分管財務、審計等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務、文電、機要、檔案、外宣、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局機關資產管理、計畫生育、信訪、安全生產、文明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辦理衛生行政複議和對衛生執法的監督;擬定全縣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衛生技術人員崗位設定方案;負責全縣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評聘、衛生技術隊伍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全縣醫療衛生單位的勞動工資、人員調配以及人才招聘(募)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副職以上幹部進行考核;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股

編制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擬定衛生經濟管理辦法,並檢查督促執行;統籌規劃和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負責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及全縣衛生專項投資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村衛生三項建設工作;承擔全縣衛生院收支兩條線財務結算工作;擬定全縣衛生財務管理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衛生系統的內部審計監督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衛生統計和信息諮詢工作。

醫政股

擬定農村衛生、社區服務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基層衛生組織建設及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監督實施醫療技術人員執行標準、醫療機構管理規定和服務標準;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和醫療事故協調處理工作;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依法對全縣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質量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許可的審核工作;負責醫療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實施緊急救護;擬定全縣醫學科技、醫學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醫學科技情報、科技保密和科技檔案的管理工作;組織醫學科技成果開發、鑑定、推廣套用,組織學術交流;負責全縣衛生行業的在職教育培訓規劃和繼續教育工作;擬定全縣中醫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醫藥學術繼承管理和中醫特色專科建設工作,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工作;負責對鄉村醫生、個體醫生的管理工作;參與《藥品管理法》等藥政法規的貫徹實施,承辦衛協會、醫學會、紅十字會的具體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

防治股

擬定傳染病、職業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並檢查、督促實施;開展疾病監督監測工作;遇有重大疫情和自然災害,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採取措施控制疾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基層衛生組織建設及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組織、指導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工作;負責督查血吸蟲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計畫的組織實施,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防治工作,重點落實限期消滅地方病的防治措施;負責全縣衛生防病、婦幼保健、地方病防治等機構的業務指導,負責對各鎮防保站(組)的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麻風病醫院的牽頭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城鎮社會性、民眾性公共衛生活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農村改水、改廁、改善居住環境和城鎮文明創建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評比和效果評價。

行政審批股

負責受理審批、審核縣本級和轉報上級機關的衛生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承擔執行行政審批政策,研究制定行政審批業務流程,規範行政審批實施程式;負責在中心視窗的基礎工作,按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要求建立健全視窗規章制度;負責與行政審批事項相關的諮詢、協調、督查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全縣公共場所、集中式/二次供生活飲用水的衛生許可和放射診療、設定醫療機構許可工作;承辦全縣醫護人員資格證書的註冊和變更註冊;負責全縣醫療機構和母嬰保健服務機構的執業許可工作;承辦全縣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校驗和母嬰保健人員合格證的核發工作;承擔新、改、擴建和技改引進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審核工作。

其他職責

(一)指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業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縣農業委員會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縣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三)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建議,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的監督管理。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四)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五)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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