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碩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和碩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和碩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和碩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碩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上級單位:和碩縣人民政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和碩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有和碩縣建設局的職責劃入和碩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將監督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給和碩縣交通運輸局。
(四)加強城鄉規劃和村鎮建設管理職責,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五)加強住房保障職責,建立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六)加強對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執法監察職責。
(七)加強城鄉建設抗震防災管理,建立健全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市政公用事業安全運營監管體系,提升應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建設(包括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市政公用事業等)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和監督實施;對全縣建設事業進行行業管理。
(二)指導全縣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和規範房地產市場。
(三)對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依法進行管理;負責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和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報批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四)指導全縣建築業活動,培育和規範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設市場準入,管理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五)指導和管理全縣城市和村鎮建設、負責城市供排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等行業管理;負責對縣城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縣城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指導和管理縣城市容環境和城建監察工作。
(六)綜合管理城鄉建設抗震防災工作。負責城鄉安居富民、抗震防災工程建設的指導監督;組織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設計規劃;指導震後重建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七)組織建設行業科技創新與成果推廣套用工作。
(八)組織和管理建設行業的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九)組織起草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改革方案並協調實施;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修改、發布和備案工作;指導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普法、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受理有關民眾舉報、投訴等綜合性案件;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政風行風建設監督檢查工作。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和碩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定3個內設機構:
(一)行政辦公室
負責機關工作的組織協調、檔案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與協調,起草重要文稿;負責新聞宣傳、信息、外事、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保衛、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老幹部管理、應急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職業技能鑑定等工作;負責本系統民眾團體、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及事業專項經費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指導全縣城市建設檔案和政務信息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綜合性政策調研;組織擬訂、協調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改革方案。負責各類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並對資金使用情況及經濟效益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按時完成住建系統各級財務預、決算及相關匯總、編制、分析和上報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社會保險、國有資產、後勤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各單位財務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規劃管理股
擬訂全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規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城鄉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負責責任範圍內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點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審核、報批和監督實施;指導市政公用行業發展總體規劃、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及專業規劃的編制並監督實施;負責責任範圍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審批和限額規劃用地的審核;負責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審核和監督管理;負責註冊規劃師的管理;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市雕塑、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和保護;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公用行業、市政行業的特許經營、準入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城市供排水、供氣、供熱、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公用行業的監督管理;指導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城市園林綠化、城市監察和城市建設統計; 負責排水許可審批及管理;負責城鎮燃氣的行政許可;指導全縣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安全和應急管理;承擔國家和自治區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
(三)住房保障股(房產管理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州等有關住房保障的政策和法規,制定研究起草本縣住房保障的地方性規範檔案和政策;負責全縣住房保障方案的擬定,保障資金安排組織實施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編制本縣住宅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項目申報,建設使用管理等工作(包括廉租住房、城市棚改、國有工礦棚改、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方面);負責監督落實全縣保障性住房的供應對象準入、退出的管理工作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租賃補貼發放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住房保障的政策宣傳、工作督導、業務培訓、信息收集整理髮布與統計工作;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自治區有關房地產相關法規、方針、政策;認真負責房地產業所規定的各項業務,搞好房地產業的管理;嚴格按照房地產管理程式,逐步並實施完善;嚴格按照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開展驗證、換證工作;定期整理當地地產檔案,分區、分塊裝訂,做到檔案齊全,查找方便,清楚整潔;建立健全房產檔案制度,不隨意塗改檔案資料,力求準確無誤。

人員編制

和碩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編制6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

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和碩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中共和碩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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