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瑪縣國土資源局

呼瑪縣國土資源局,呼瑪縣政府隸屬職能部門,2001年由呼瑪地質礦產局、土地管理局、環境保護局、(2003年又分出)黃金管理局合併組成呼瑪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全縣土地管理、礦業開發工作。單位位於呼瑪鎮迎賓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瑪縣國土資源局
  • 單位地址:位於呼瑪鎮迎賓街
職能,內設機構,

職能

1、組織實施土地、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制定全縣土地、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和有關辦法。
2、組織編制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組織各項規劃的實施。
3、組織實施全縣土地、礦產各項規劃的落實,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解決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4、按上級要求抓好全縣未利用土地開發、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
5、統一管理土地和城鄉地政、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實施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發證工作。
6、負責全縣的土地徵用、劃撥、出讓工作,統一審核、徵用劃撥建設用地,承辦由縣政府、省、地和國家批准的建設用地的審核、報批,負責土地使用權的組織、協調、審查、報批和出讓方案的落實,組織實施各類建設用地的定額指標。
7、負責全縣礦產資源的管理,依法合理配置礦產資源,按規定管理和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
8、負責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依法管理探礦權人、採礦權人的探采活動,依法做好審批和發放採礦許可證。
9、依法管理地質工作,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的勘查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
10、承辦省、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6個股室:執法監察局(副科級)、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副科級)、辦公室、土地利用耕地保護地籍股、地質儲量勘查股、人事勞資計財股。設: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測量隊、黃金管理站四個下屬機構;四個派出機構(副科級):呼瑪鎮國土資源管理所、三卡國土資源管理所、白銀那國土資源管理所、韓家園國土資源管理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