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審計局

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審計局

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審計局是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審計局
  • 所屬部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研究擬定區審計、財經方面的地方性法規。
(二)向區政府、呼和浩特市審計局報告和向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主管玉泉區審計工作。負責對玉泉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承擔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的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四)向玉泉區人民政府提交年度玉泉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玉泉區人民政府委託向玉泉區人大常委會提出玉泉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玉泉區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玉泉區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辦事處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玉泉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玉泉區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鄉鎮辦事處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3、使用玉泉區本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團的財務收支;
4、玉泉區投資和以玉泉區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玉泉區所屬國有企業、玉泉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玉泉區人民政府管理和社會團體受玉泉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呼和浩特市審計局授權審計的其他審計事項和玉泉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六)按規定對玉泉區各部門、鄉、鎮、辦事處黨政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七)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八)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玉泉區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經濟案件。
(九)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承辦玉泉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室
業務一科
業務二科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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