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邊視力即視野,指眼球向正前方注視不動時看到的空間範圍,包括中心視野和周邊視野,是黃斑以外的視網膜功能。中心視野是30°範圍以內的視野,用平面視野計檢査。黃斑區直徑約3mm,相當於視野的10°範圍,黃斑部病變時中心視野會出現改變。中心視野計檢査可發現有無中心暗點、視野缺損或生理盲點擴大(縮小)等病變。
周邊視野是30°範圍以外的視野,常用弧形視野計檢査。用3mm直徑的視標,在330mm半徑的弧形視野計上測量。正常人單眼白視標周邊視野的平均值是上60°、下75°、鼻側60°、顳側100°;藍、紅、綠視野依次遞減約10°,而雙眼視野較單眼為大。視野損害的表現多種多樣,專業性強,在法醫學鑑定中,一般不要單純以視野改變進行損傷程度、傷殘等級評定,應結合具體損傷、臨床表現和其他檢査綜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