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躍立,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法律專家。
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條法司工作期間,指導全國金融機構的金融法律實務,親自參與了《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的起草立法工作,深諳金融與法律的精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躍立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職業:金融專業律師
社會職務,高校講學及專業論壇參與,發表的專業文章,
著名金融專業律師,北京大成(成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擔任若干家大型金融機構法律顧問,身經百戰,經驗老道,創造無數經典戰例。
四川大學金融與法律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兼職教授,著有《銀行疑難法律問題分析與研究》、《反敗為勝與前車之鑑》、《金融“疑難雜症”診斷》等專業書籍。
在全國各地為金融機構舉辦專題講座數百場次,實戰案例豐富,操作針對性強,理論聯繫實際,從不照本宣科,風格詼諧幽默,客群評價極高,被譽為“經驗與理論俱備,金融與法律並通”的專家型律師教授。
社會職務
成都仲裁委員會金融(銀行)類仲裁員;
瀘州農村商業銀行獨立董事;
德陽農村商業銀行獨立董事。
高校講學及專業論壇參與
2010年8月19日,四川省郵政公司舉辦全省郵政“一把手”黨風和反腐倡廉建設培訓班,周躍立律師為中國郵政四川省分公司的“一把手”進行了合規經營與風險管控講座。
2014年8月20日,以“創新金融,服務西部”為主題的“首屆西部網際網路金融大會暨2014中小微企業融資峰會”在四川成都舉行,來自網際網路及金融領域的企業、機構代表共同探討了西部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前景。周躍立律師在大會上就金融與網際網路的關係進行了闡述與分析。
2014年9月12日,“財望巴蜀”望洲財富管理論壇——成都站正式拉開帷幕,周躍立律師以“民間金融”為主題在論壇上發表演講。
2014年12月12日,周躍立律師參加了,由成都市錦江區金融辦指導,西南財經大學經濟信息工程學院、網際網路金融創新與監管四川省協同創新中心、網際網路金融西部聯盟和畢友網共同主辦舉行的2014網際網路金融西部巡迴論壇(西南財大站),在論壇上以“從野蠻生長到參天大樹———網際網路金融趨勢判斷與選擇”為主題進行了闡述。
2015年1月11日,由電子科技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畢友網、網際網路金融西部聯盟共同主辦的“2015中國西部創新大會”在電子科技大學舉行,周躍立律師就金融創新問題發表了演講。
2018年12月9日,周躍立受邀參加了由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行為法學會金融法律行為研究會和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聯合舉辦的“P2P網路借貸的刑事風險防範高端論壇”,並以“囚徒困境:P2P爆雷潮之追根溯源”為題發表主題報告,他以博弈論為基礎,通過囚徒困境理論,對P2P爆雷潮的原因做出了獨到的分析,提出應深刻對P2P本質的認識,增強金融政策適用連貫性,在監管方面鼓勵法律創新的同時,也應保持謹慎態度。
2018年12月14日,由四川省科技廳和四川創新科技金融研究院主辦,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國家技術轉移西南中心等單位協辦的“國家科創企業試點註冊上市政策解讀與企業對策專題培訓會”在成都菁蓉廣場成功舉辦。周躍立律師以《科創板與註冊制解讀——金融政策解讀》為主題,為現場學員做培訓,並答疑解惑。
發表的專業文章
序號 | 文章題目 | 作者 | 發表刊物 | 發表時間 |
1 | 擔保無效及其法律責任——“締約過失責任”在貸款業務中的適用 | 周躍立 | 西南金融 | 2000-05-28 |
2 | 存單糾紛案件若干問題 | 周躍立 | 四川金融 | 1998-04-17 |
3 | 正本清源: 對信託基本性質的認識 | 周躍立 | 四川金融 | 1997-07-28 |
4 | 縣屬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及金融資產保全問題的調查分析 | 羅望;陳宏志;張春清;周躍立;曾憲久 | 四川金融 | 1997-06-28 |
5 | 依法規範破產行為 | 周躍立 | 四川金融 | 1997-03-28 |
6 | 金融立法:需求、供給與效益 | 周躍立 | 黑龍江社會科學 | 1996-10-15 |
7 | 《擔保法》與金融業務 | 周躍立 | 四川金融 | 1995-10-28 |
8 | 對當前期貨市場的調查與思考 | 周躍立 | 軟科學 | 1994-11-28 |
9 | 促進我省金融租賃業發展的探討 | 周躍立,羅真源 | 四川金融 | 1994-05-28 |
10 | 對金融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理論思考 | 周躍立 | 四川金融 | 1992-12-26 |
11 | 金融機構能否為經濟契約提供擔保? | 周躍立;朱強 | 四川金融 | 1992-07-29 |
12 | “贏了官司輸了錢”怎么辦?——談執行措施 | 周躍立;劉傑 | 四川金融 | 1992-06-29 |
13 | 司法機關有權拘留銀行工作人員嗎?——談銀行協助執行 | 周躍立;汪其中 | 四川金融 | 1992-06-29 |
14 | 搶在債務人轉移財產之前——談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 | 周躍立 | 四川金融 | 1992-05-30 |
15 | 紅牌:危險的信號——談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式 | 周躍立 | 四川金融 | 1992-05-30 |
16 | 依法收貸的“新式武器”——支付令——談督促程式 | 周躍立 | 四川金融 | 1992-04-30 |
17 | 票據遺失以後怎么辦?——談公示催告程式 | 周躍立 | 四川金融 | 1992-04-30 |
18 | 金融機構是法人嗎?——談《民事訴訟法》的調整範圍 | 周躍立 | 四川金融 | 1992-03-31 |
19 | 銀行失去了優先扣款權後怎么辦?——談《民事訴訟法》的扣款順序 | 周躍立 | 四川金融 | 1992-03-31 |
20 | 人民銀行如果敗訴要承擔什麼責任?——談行政侵權賠償責任及執行措施 | 周躍立 | 四川金融 | 1991-01-31 |
21 | 追償國家銀行貸款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 周躍立 | 四川金融 | 1989-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