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軍(大學教師)

周新軍(大學教師)

周新軍,中山大學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大學教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新軍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畢業院校中山大學
教師簡介,講授課程,研究領域,科研成果,

教師簡介

1997年中山大學法學院研究生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成立以來一直在該院任教。

講授課程

經濟法學、國際商法學、國際私法學。

研究領域

經濟法、契約法、國際商法、國際私法。

科研成果

(一)、主要著作:
1、合著:契約法比較研究,中山大學出版社。
2、合著:WTO服務貿易法,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
3、專著:產品責任立法中的利益衡平-產品責任法比較研究。
(二)、近年來發表的主要論文:
1、論國際契約中最密切聯繫原則的運用,《法學家》2002年第3期。
2、論我國產品責任歸責原則,《政法論壇》2002年第3期。
3、中美產品責任歸責原則比較研究,《現代法學》2004年第2期。
4、論我國瑕疵產品的民事責任及其歸責原則,《行政與法》2003年第4期。
5、關於涉外契約中意思自治原則的幾點思考,《國際經貿探索》2000年第6期。
6、加強對外資銀行監管的法律問題研究,《國際經貿探索》1999年第1期。
7、國外有關金融服務市場準入立法及其對我國的啟示,《國際經貿探索》1999年第6期。
8、企業破產法有漏洞,《企業家》2000年第15期。
9、論國企改革與公司法創新,《鹹寧師專學報》2001年第1期。
10、關於我國產品質量法中若干概念的思考與分析,《廣西大學梧州分校學報》2001年第2期。
11、論我國瑕疵產品民事責任及其歸責原則,《行政與法》2003年第4期。
12、中美產品責任歸責原則比較研究,《現代法學》2004年第4期。
13、關於根本違約及其與大陸法系相關違約形態的比較研究,《河北法學》2004年第7期。
14、試論契約的解除,《南方經濟》2004年第8期。
15、論契約解釋中的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的對立統一,《江西社會科學》2005年第1期。
16、違約責任歸責原則中的經濟與道德分析,《政法學刊》2005年第4期。
17、法定主義抑或自由裁量-論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界定,《理論月刊》2006年第7期。
18、論違約責任中的精神損害賠償《江漢論壇》2006年第3期。
19、關於國際貿易慣例與公共秩序保留的思考《當代經濟》2006年第2期。
20、關於預期違約與大陸法系相關制度的比較分析《湖北社會科學》2006年第7期。
(三)課題研究:
1、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第五批校級重點項目《產品責任比較研究與利益在法律中的博弈分析》。
2、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2003年度項目《網際網路對傳統國際私法的挑戰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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