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應中(1545—1629),字寧宇,浙江會稽人,府軍左衛籍。隆慶五年(1571年)進士。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官至光祿寺少卿,不喜炫耀,故其居鄉,閭里不知有鄉宦,官府不識有名卿。(生卒見《周寧宇先生行狀》及《隆慶五年登科錄》)
(概述圖中的周應中像取自紹興印刷局1918年《越中三不朽圖贊》)
基本介紹
- 本名:周應中
- 字號:字寧宇
- 所處時代:明代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浙江會稽
- 主要成就:隆慶五年進士
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進士。殿試金榜第三甲第268名。
先知元氏縣,萬曆元年(1573年)調任真定知縣。凡不便於民者,條議上所司悉報,可浚大鳴泉引水東南,注墾稻田百餘頃,迄今民享其利,名所浚河曰周河。
【上任伊始 踏實做事】
首先做的不是宴請擺闊而是監督整修城牆。當時的真定城牆是明朝正統十四年(1449年)由都御使陸矩命令御使陳金增修築城池,深挖城壕,用土壘築而成的,為了讓城牆更堅固。隆慶五年(1571年),知縣顧綬請示朝廷批准後,用磚包砌城牆。第二年,新任知縣周應中到任後,又申請府庫白銀六萬餘兩,接替上屆知縣繼續監督修築磚牆,使真定城形成了周圍二十四華里,高三丈,上寬兩丈余的雄偉城垣,為真定古城牆的長久保存奠定了基礎。
【根除三害 造福百姓】
周應中分析民情後確定百姓所面臨的需要解決的問題主要有三個:一是滹沱河經常泛濫成災;二是城北的滋河常年乾涸,遇到大風即細沙飛揚,掩沒農田,因此耕地日益減少;而遇到大雨天氣,又形成洪水下瀉湧入,村莊和農田遭受侵蝕,災害很大;三是因為正定是右輔郡治,有撫、察兩院駐臨在這裡,是府台親自管理的縣城,又是九省通衢,所以商人和旅遊的人很多,官吏往來拜謁的來往不斷;另外還有三關軍隊的調動,檄文信函的傳遞等等。這樣表面上看似繁華盛世,商業貿易好像很繁茂的正定,而實際上的富裕戶都是官員或者外地的客商,當地居民多被繁雜的支應耗費所困,而這種耗費帶來的困窘才是縣城百姓貧窮的根本原因。
周應中牢記並遵從“縣令是百姓的父母”的教諭,立志為民除三害。在根治滹沱河和滋河兩河方面,他曾經和地方士紳、鄉老多次商議,和知府官員商榷,最後提出把滹沱河分流,以削減水勢,使它不再泛濫成災;而對於滋河則平整沙丘,植樹造林防風固沙,保護農田不被侵蝕。雖然最終因為周應中官位低下、力量薄弱、財力不足而沒有實現整治兩河的願望,他還是帶領百姓修固堤防,設定防水障礙,疏導水流,以應一時之急。
【改造農田 變廢為利】
雖然兩條大河沒有得到大的整治,而橫穿正定縣城南北的韓河、周河及大、小鳴泉等泉水和溪流,城東的東大道河、旺泉窪等水源地,因為當地農民的亂挖改,沒有被充分利用。看到這種情況,周應中就動員農民首先治理城西,挖掘泉穴;疏浚北邊的韓河和南邊的周河,中間又用溪流和水渠連線形成水網,然後總體向東發展,這樣就新增水稻田一百多畝。當地百姓很感念他的大恩大德,把新修的河道叫周河,也就是周漢河的西段。
在正定城的西北角有很多泉眼,城外東北方向有一個旺泉,泉水沖積淤土形成窪地。周應中認為可以利用窪地形成農田,於是動用民工把泉水疏通成小河,讓小河流經西洋、諸福屯、固營等村,增加了許多水田,並把旺泉向南引入護城河。周應中治理滹沱河、滋河兩個大河的願望沒有實現,但是在治理周河和改造城區周圍水係為民造福上,卻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功績。
【體恤百姓 深謀遠慮】
周應中最關心的事情是真定的居民深受差役支應負擔上的繁重。但真定既是南北的中間站,又是九省通衢,和其他偏僻的縣城有很大區別,所以,支應的任務不能夠全部免除。只能修改廢除部分負擔,根據實際情況實施適當措施,把境內的驛站、管理機構調整編制,裁減人員。並把所提議的條款形成文字上報審批,以保持長久不變動。
萬曆丁丑(1577年)由真定(今河北正定)調任崇陽。主纂《萬曆戊寅志》,翌年(1578年)成書。
萬曆二十(1592年)年任曲周知縣。愛民如子,一介必嚴,在曲周任職的時間很短,只有三個月,升任順德(今邢台)同知,離任之時,“百姓遮道攀留,涕泣不忍釋,鹹以周青天稱之”。後來曲周的百姓還為他建立了生祠,以示紀念。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正月丙辰,升直隸順德府同知周應中為山西僉事潞安兵備。
萬曆三十年(1602年)十二月己亥,補原任山西僉事周應中為湖廣僉事撫治荊州等府流民兼整飭施歸等處兵備。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三月己未,湖廣僉事周應中乞移贈其本生父母,吏部覆請,許之。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十一月戊戌,升湖廣僉事周應中為光祿寺少卿。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正月己卯,吏部以考察報成浙江布政司右參議何湛之……湖廣按察使陳鳴華副使沉子來、僉事周應中、黃州知府潘元和、四川左布政使張文耀……,以貪論者五十六人。
萬曆三十五年二月甲辰,光祿寺少卿調僉事周應中革職閒住。應中初有清名而性乖蹇忤物坐左遷王官久之有念其介貧者起湖廣僉事遂頗治生而乖蹇如故尋升光祿寺少卿湖廣巡按史學遷因劾其貪黷諸不法事坐再調僉事乃上疏自白其為僉事時所存貯地方九千餘金冊籍具在宜行撫按查核且乞罷黜以終餘年都給事中梁有年等劾應中在楚諸貪黷狀與楚撫按所劾語皆瑣屑不可聞於是部院論應中逞臆奏辯期撓察典亂 天聽宜依被黜官員摭拾妄奏例發遣口外為民參酌情法以嘗破例起用者量依不謹革職閒住。
萬曆三十五年六月戊戌,……外省撫按不得概論拾遺後聽南京科道紏劾是歲浙江撫按論史繼宸江西按臣論吳獻台湖廣按臣論,周應中皆京堂官南科道,復舉四輩祈不失職而已章上四月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