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喜梅

周喜梅,女,漢族,1976年11月出生,湖南婁底人,1995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教授,現為廣西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廣西民族大學東協學院副院長。

2015年12月30日,周喜梅被任命為來賓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喜梅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婁底
  • 出生日期:1977年
  • 職業:副教授
  • 畢業院校:泰國朱拉隆功大學
  • 代表作品泰王國民商法典
  • 性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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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湖南師範大學成人教育學院英語教育本科(2000年畢業);
廣西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碩士(2003年畢業);
泰國朱拉隆功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博士(2010年畢業);
2003年7月至今在廣西民族大學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現任廣西民族大學東協學院副教授、副院長,廣西民族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中國-東協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

主要貢獻

教學方面,主要從事的課程為民法總論、民法分論(物權法、契約法、侵權法等)、商法、東協民商法、法律英語、法律泰語等課程教學。

研究方向

主要從事民法總論、契約法、物權法研究,重點研究泰國法律制度、以民商事法律制度及對外貿易投資法律制度為主。

主要貢獻

1.論文類
(1)《我國未來民法典不宜采兩元物權變動模式》,《學術論壇》2010年第2期;
(2)《PROBLEMS OF THE LEGAL PRINCIPLES IN CONVEYANCE OF REALRIGHTS BY DECLARATION OF WILL ON CONTRACT OFSALE》,(論文用泰文寫作,發表於泰國《法學雜誌》2010年第6期);
(3)《中泰兩國兩元物權變動模式比較研究》,《廣西民族大學學報》哲社版2010年第6期;
(4)《論我國外部監事法律制度的構建——以公司法的完善為視角》,《特區經濟》2010年第5期;
(5)《無權處分契約效力和物權取得性質——以比較法為視角探究其理論路徑依賴》,發表於《前沿》,2010/06(第12期);
(6)《泰國法學教育的借鑑與啟示——以泰國朱拉隆功大學法學教育為範本》,《經濟與社會發展》,2010/03(第3期);
(7)《民商法教學之革新——法律工作者能力素質模型教學模式》,《法制與社會》,2011/11(第11期);
(10)《泰國企業所得稅制度及存在的問題》,《創新》(備註第二作者),2012/09;
(11)《泰國高層對南海爭端的看法》,《南洋問題研究》,2013年第3期;
(12)《當前我國公司監控機制之路》,《前沿》,2005年3月;
(13)《重構我國公司監事會制度應遵循的原則》,《前沿》2006年12月。
(14)泰王國《區分所有建築物條例》之立法啟示,《學術論壇》2013年第10期
2.專著、編著類
(1)《最新<泰王國民商法典>——翻譯及其解讀》,中國法制出版社,2013年10月。
3.課題類:主持教育廳課題2個,校級課題2個,東協課題3個,參與研究創新團隊課題2個,國家課題1個,省部級課題1個,教育廳課題1個,校級教改課題2個。主持課題詳情如下:
(2)《新世紀民商法教學之革新——能力素質模型培養教學模式》,(教育廳)2012;
(3)《泰王國民商法典翻譯》,廣西科學實驗中心(中國-東協研究中心)課題,2010年,已結題;
(4)《泰國物權法理論與實務研究》,廣西科學實驗中心(中國-東協研究中心)課題,2012年,已結題;
(5)《泰國財產法律制度研究》,校級課題,2010年;
(6)《泰國不動產外商投資法律制度研究》,校級課題,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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