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轉變
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市科技管理和公共服務平台。
政府部門逐步退出具體科研項目的直接管理,委託項目管理專業機構開展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驗收等具體管理工作,探索建立重大科技項目立項評審、過程管理、評價驗收等職責清晰的管理機制。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推進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科技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牽頭擬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自主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三)牽頭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周口市科學技術獎勵相關工作。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和全市科技出國(境)培訓工作。
(四)建立統一的市級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市級財政科技計畫並監督實施。促進科技金融緊密結合。
(五)編制市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現代工程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科技人才計畫。
(六)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推進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七)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關鍵核心技術需求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平台建設。支持安全生產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
(八)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組織周口市(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市級科技園區建設。承擔科技扶貧相關工作。
(九)擬訂科技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負責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對外科技宣傳工作。承擔相關地方性政策措施起草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機關行政應訴等工作。編纂周口科技史志。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保密、科技安全和技術出口審查相關工作。協調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承擔周口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人事(老幹部)與財務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外國專家與成果轉化辦公室。承擔外國專家服務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負責引進國外人才和智力項目計畫與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科技出國(境)培訓工作,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出國(境)培訓項目。負責外國人來周工作管理。承擔科技外事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對外及涉港澳台地區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擬訂全市科技獎勵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負責全市科學技術獎的組織評審。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開展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承擔技術市場管理相關工作。推動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落實全市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工作。
(四)發展規劃與資源配置科。擬訂全市科技創新發展規劃並協調組織實施。組織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重大問題研究和技術預測,承擔全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工作。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科技創新調查。統籌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組織編制實施財政科技計畫。負責全市重大科技專項管理,承擔建設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實施科技報告制度。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科技評估機構建設。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監督檢查科技計畫專項預算執行和經費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全市創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型科技團隊等科技創新型高端人才隊伍建設。
(五)高新技術與科技金融服務科。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關鍵核心技術需求並監督實施,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建議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負責創新型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培育發展工作。擬訂科技金融結合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引導社會資源支持科技創新,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科技投融資工作。研究提出促進科技創新創業和科技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組織科技企業孵化等創新創業工作。協調推動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指導協調縣(市區)開展創建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承擔廳市會商相關工作。
(六)農村科技與基礎研究科。擬訂全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提出關鍵核心技術需求並監督實施,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組織實施科技特派員計畫,推動科技支撐鄉村振興、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農業科技園區申報工作。協調推進全市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組織申報省(重點)實驗室、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工作。統籌布局市(重點)實驗室、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建設,組織協調創建省、國家創新基地。協助實施國家、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七)社會發展與科技合作科。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政策,提出關鍵核心技術需求並監督實施,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建議並組織實施。支持安全生產等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協調縣(市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擬訂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和措施並推動落實。組織開展軟科學研究。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
行政編制
周口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21名,工勤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周口市科學技術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周口市科學技術局局長:韋剛
周口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殷海波
周口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伯利
周口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張自德
周口市知識產權局局長:秦玉忠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周口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周口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9年3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