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2020年10月23日,淮陽區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任命:李啟明為周口市淮陽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代理主任。
監察改革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一、在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
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
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二、監察委員會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本地區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監督檢查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調查涉嫌貪污賄賂、
濫用職權、
玩忽職守、
權力尋租、
利益輸送、
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
職務犯罪行為並作出處置決定;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為履行上述職權,監察委員會可以採取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查封、扣押、搜查、
勘驗檢查、鑑定、留置等措施。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切實加強黨的領導,認真組織實施,保證試點工作積極穩妥、依法有序推進。
監察程式
信訪舉報
(一)受理範圍
1、對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
2、對監察對象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
3、黨員對黨紀處分或者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提出的申訴。
4、監察對象對監察機關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提出的申訴;被調查人及其近親屬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侵害被調查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的申訴。
5、對原行政監察機關作出的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決定不服未超過申請期限,提出的申訴。
6、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
(二)不予受理範圍
1、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等途徑解決的;
2、依照有關規定,屬於其他機關或者單位職責範圍的;
3、僅列舉出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名稱但無實質內容的。
(四)紀檢監察機關提倡實名舉報(請填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準確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反映紀檢監察業務範圍外的問題,建議到相關部門反映。
(六)信訪舉報渠道
1、來信地址:淮陽區紀委監察委信訪室。
2、來訪地址:淮陽區羲皇大道中段信訪局院內紀委監委來訪接待視窗。
(七)工作流程
前期準備:來信的消毒、分揀、拆封、裝訂、分送;
網路舉報的下載、導入處理系統等。
受理登記:閱讀來信和網路舉報;來訪接談和記錄;來電接聽和記錄。
信訪舉報件的登記等。
辦理處理:根據信訪舉報反映的具體問題,按照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複審覆核
1、監察對象對監察機關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作出決定的監察機關申請複審,複審機關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複審決定;監察對象對複審決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審決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上一級監察機關申請覆核,覆核機關應當在二個月內作出覆核決定。
複審、覆核期間,不停止原處理決定的執行。
覆核機關經審查,認定處理決定有錯誤的,原處理機關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2、公職人員對監察機關作出的涉及本人的政務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作出決定的監察機關申請複審;公職人員對複審決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監察機關申請覆核。
監察機關發現本機關或者下級監察機關作出的政務處分決定確有錯誤的,應當及時予以糾正或者責令下級監察機關及時予以糾正。複審、覆核期間,不停止原政務處分決定的執行。公職人員不因提出複審、覆核而被加重政務處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複審、覆核機關應當撤銷原政務處分決定,重新作出決定或者責令原作出決定的監察機關重新作出決定:
(一)政務處分所依據的違法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的;
(二)違反法定程式,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三)超越職權或者濫用職權作出政務處分決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複審、覆核機關應當變更原政務處分決定,或者責令原作出決定的監察機關予以變更: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對違法行為的情節認定確有錯誤的;
(三)政務處分不當的。
複審、覆核機關認為政務處分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應當予以維持。
監察機構
內設機構
淮陽區紀委監委組織機構包括內設職能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和派駐機構。內設職能部門21個,具體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機關黨委、調研法規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第一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室、第二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室、第三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室、第四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室、第五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室、第六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室、第七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室、第八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室、第九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室、第十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室、第十一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室、第十二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
事業單位
周口市淮陽區民生熱線中心、周口市淮陽區紀檢監察宣教培訓中心、周口市淮陽區網路監察中心。實行統一管理的派駐機構15個。
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紀委。
監察範圍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
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
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現任領導
主任
李啟明
副主任
李育民、張丹(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