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偉平(郴州市精神病醫院原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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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偉平,男,漢族,1961年3月出生,湖南新化人,本科文化,無黨派人士,1977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郴州市精神病醫院院長。

2021年8月,經郴州市委批准,郴州市監委對郴州市精神病醫院院長周偉平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偉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湖南新化
  • 出生日期:1961年3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案例通報,接受調查,依法開除,一審審理,

人物履歷

歷任資興市中醫醫院副院長、院長,資興市三都鎮鎮長、資興市市立醫院院長;
2002年12月至2005年10月,任資興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資興市市立醫院院長;
2005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郴州市中醫醫院院長;
2013年8月2021年8月,任郴州市精神病醫院院長。

人物事件

案例通報

2021年9月,湖南通報6起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典型案例。郴州市精神病醫院原院長周偉平暗箱操作項目招投標等問題。
2012年12月,周偉平利用擔任郴州市中醫醫院院長的職務便利,在該院手術室淨化項目招投標中,應關係人朱某某請託,指示相關人員在招投標條件中違規設定500萬元的投標履約保證金門檻,幫助朱某某順利中標該項目。
2009年至2021年,周偉平利用擔任郴州市中醫醫院院長、郴州市精神病醫院院長的職務便利,通過為他人在承攬郴州市中醫醫院整體搬遷工程、幹部職工團購房項目以及醫療設備、藥品採購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周偉平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8月,周偉平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接受調查

2021年5月,郴州市精神病醫院院長周偉平涉嫌嚴重違法,接受郴州市監委監察調查。
2021年8月,經郴州市委批准,郴州市監委對郴州市精神病醫院院長周偉平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依法開除

經查,周偉平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要求,收受紅包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提供的宴請,違規操辦喪事,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違反工作要求,市精神病醫院執行相關規定不到位,對此,周偉平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支付、醫療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周偉平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法並涉嫌受賄和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犯罪。
周偉平身為領導幹部,背棄初心,親清不分,目無國法,以權謀私,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特別是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監委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一審審理

湖南郴州市桂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郴州市精神病醫院原院長周偉平涉嫌受賄罪一案,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桂東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至2021年期間,被告人周偉平在擔任郴州市中醫醫院院長、郴州市精神病醫院院長期間,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總計人民幣282.0494萬元。被告人周偉平在擔任市中醫院院長期間,收受他人賄賂,未經會議集體研究決定,擅自決定提高市中醫醫院陀螺刀腫瘤治療中心運營成本,造成國家經濟損失128.3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周偉平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282.0494萬元,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調查,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庭審歷時近5個小時。因案情重大複雜,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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