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吳忠市、紅寺堡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及科技發展等規劃、計畫,擬訂全區科技創新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
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全區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建立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單位)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和建議,推動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本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並組織實施。
(四)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吳忠市、紅寺堡區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全區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推進科技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組織擬訂全區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全區重大技術攻關和套用示範。
(六)牽頭組織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七)統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全區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發展建設。
(八)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和科技保密工作。
(九)擬訂對外科技交流與科技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措施。
(十一)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與科技宣教崗位。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財務、保密、信訪、安全、政務公開、部門人才培養管理、效能建設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科技體制改革、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等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組織開展東西部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負責科技創新團隊管理。負責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體系建設。負責科研項目評審和資金分配、撥付、評估工作。協調管理本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負責自然科學基金、六盤山友誼獎和科學技術獎相關工作。負責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指導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科技與金融結合工作。負責擬訂科技宣傳、科學傳播、科學普及計畫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