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廷簡家宅被劫案,此案發生於清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廷簡家宅被劫案
- 發生年代:清代
- 出處:《清內閣大庫藏清代法制檔案》(台灣)
- 涉及人物:吳廷簡
案件經過
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四月初十日,安徽廣德州知州李國相聽說本地小北村新村保居民吳廷簡家被盜,於是派巡檢盧天裕、吏目謝焜前去查訪。不久二人回復,吳廷簡家於雍正十三年四月初六日夜被盜是實。於是傳訊吳廷簡,詳問當時情況。吳廷簡供稱:四月初六日夜盜匪開大門入室,將他繩捆在地,劫去銀錢等物,仍由大門逃去。他因年老多病,膝下無子,恐受拖累,未及時報案。廣德知州李國相立即會同營汛官員前往出事地方勘驗,命令捕役火速緝盜,並通知鄰近州縣協助捉拿。五月二十六日,捕役陳任等拿獲盜犯黃永盛、吳德元、吳文欽三人到案。審訊中,案犯供稱,此案是吳文彬主謀,同夥共八人,另外五人是羅老四、華士光、化士禮、唐老滿和尤兆吉。案犯吳文欽只作引線,並未同去行劫。六月初八日和二十九日,先後又拿獲唐老滿和吳文彬,他們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廣德州遂將已獲幾人收監問擬,並向上級衙門匯報案情。兩江總督和安徽巡撫接到報告後,均批飭安慶按察使司嚴查盜情,賊贓務必全獲,並要求開報疏於防範的文武官員名單,以備題參,安慶按察使劉柏轉飭文德州嚴加勒緝、查報名單。不久廣德營也呈報疏防武職的名單到安慶按察司。按察使劉柏將文武疏防人員的名單分別提交給安徽巡撫和兩江總督。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安徽巡撫會同兩江總督聯名題本參劾疏防文職。此案盜伙八人,已獲四名,盜首已獲,又獲線犯一名。待全部抓獲後,依律分別判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