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堡縣監察局

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監察部門和縣委、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和各級政府頒發的決定和命令的執行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堡縣監察局
  • 屬性:政府部門
  • 地點:吳堡縣
  • 主管:全縣行政監察
主要職責
(二)負責調查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撤職 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三)負責作出關於維護政紀的決定,制訂廉政建設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對國家工作人員進行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組織和指導全縣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擬定全縣廉政建設的有關政策規定。
(四)對縣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查研究,對其違反國家和有損 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和建議;變更或撤銷下級監察幹部不適 當的決定、規定的行為。
(五)同縣政府機關做好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監察幹部人選。
(六)承辦市監察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它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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