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堡縣民政局

(一)擬訂全縣民政工作的規章制度,編制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分支(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承擔執法監察責任。

(三)擬訂全縣救災減災工作辦法,負責全縣災民生活救助工作,實施減災計畫,開展減災合作與交流。

(四)負責全縣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擬訂社會救助政策、規劃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生活無著落人員、臨時救助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堡縣民政局
  • 地點:吳堡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民政工作的規章制度,編制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分支(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承擔執法監察責任。
(三)擬訂全縣救災減災工作辦法,負責全縣災民生活救助工作,實施減災計畫,開展減災合作與交流。
(四)負責全縣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擬訂社會救助政策、規劃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生活無著落人員、臨時救助工作。
(五)推進全縣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全縣城鄉社區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
(六)負責全縣社會福利事業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縣社會慈善、社會捐贈、民眾互助等扶助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
(八)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隊伍建設工作。
(九)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十)負責全縣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及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和調整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的補助工作,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承擔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城鎮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殘疾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分配和監督檢查以及民政事業統計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班子

局長:曹愛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