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蘇州市吳中區農業局的主要職能:(一)研究擬定
種植業、
林業、
園藝業、
畜牧業、
水產業和農業
機械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二)組織學習、宣傳和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林牧漁業和農機的法律法規,指導開展農業、林政、漁政、農機安全監理、食用農產品安全和動物衛生行政執法工作。(三)指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負責全區農業生產技術指導、科技示範和推廣工作,提出階段性技術措施,做好動植物病蟲害的預測預報和綜合防治工作;組織擬訂
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承擔農業龍頭企業的申報和管理工作,指導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四)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和農機各業的最新發展動態;參與實施農產品市場供應和市場體系建設。(五)負責優質農產品的開發、品牌建設和地產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監測、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實施名特優農產品原產地保護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監督管理;組織農業標準化生產,做好無公害農產品、
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開發、申報和監管工作。(六)負責區、鎮兩級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加強農業科技教育、科研項目的開發套用,加強農業“四新技術”的推廣和“三新工程”的實施;負責全區
農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種養大戶、青年農民的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區農業廣播學校和區農業技術幹部學校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區農業系統科技幹部和農民技術員職稱評定工作。(七)負責生態農業建設;負責全區濕地的規劃、保護與管理;組織擬訂林業、休閒觀光農業等生態環境保護、建設規劃,指導和實施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休閒觀光農業發展;加強對全區農業環境污染的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業面源污染等控制;保護和提高耕地的質量和綜合生產能力。(八)擬訂農業綜合資源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系統外經外貿工作;參與區政府開展農業招商引資和農業對外交流合作。(九)負責全區農村綠化工作,組織實施區重點綠化工程,搞好主要路段綠化的養護;組織協調、指導森林防火工作,負責森林資源和林地、林權的監督管理;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濕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以及森林病蟲害防治;承擔區政府鎮(區)年度綠化責任狀和護林防火責任狀考核。(十)負責動植物種子、種苗和種畜禽的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農作物重大病蟲草害的防治、外來有害生物的防控以及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十一)負責轄區內漁業生產指導、疫病防控指導和漁業資源評估、監測、增殖、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工作;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和漁船檢驗工作;組織指導漁業安全生產;協調漁業糾紛,調查處理漁業水域污染;依法保護和管理水產野生動物資源。(十二)負責農機試驗示範、業務指導和安全生產,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農機系統技術監督管理;負責農機安全技術檢驗、核發牌證和農機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十三)負責農業系統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的思想、組織、黨風廉政建設,開展創建文明單位活動,強化對幹部、職工的管理,關心離、退休老同志的學習和生活。(十四)負責局機關內部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承擔局機關內部和直屬單位的人事調配、勞動工資、財務審計等行政管理工作。(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部門領導處理機關有關政務工作;組織、承辦和協調局綜合性會議、重要活動和後勤服務;牽頭負責局機關作風效能建設等工作;負責保密、文秘、機要、信訪、督辦工作;牽頭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擬訂機關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機關接待和內部事務管理工作;參與並承辦出國出境人員的政審及手續辦理工作;承擔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人事科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考核調配、畢業生和轉業退伍軍人接受分配、機構編制、職工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及統計工作;參與並承辦系統技術工人等級考核、人事檔案保管等管理工作;牽頭本系統評優和勞模評選工作。
計畫財務科
研究制訂本部門預算管理指導意見;負責編報部門行政綜合預算和決算,承辦機關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政府採購工作的協調和聯絡;負責直屬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和監督;承擔全區農業系統項目資金管理工作。
信息與產業化科
負責全區農業發展的調查研究、工作總結和產業形勢分析,起草綜合性分析報告和調查研究報告;負責農業龍頭企業和產業化項目的管理,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負責全區農產品市場供應的調研、分析和政策、規劃,收集、預測並發布農業和農機各業的最新技術動態、各類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與聯繫,協調辦理
現代農業發展情況的宣傳報導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農業年鑑編報和部門政務信息及宣傳期刊的編髮工作;承辦向上級信息編報工作;指導全區農業信息化體系建設,負責部門網站的升級改版、信息資源更新與維護和機關電腦的維護保養工作;負責
農業統計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農業政策、法規、規章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監督農業綜合執法和案件的查處;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法制宣傳,督促農業行政執法工作;對規範性檔案草案中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條款提出修改審核意見;承辦農業行政複議;負責行政許可項目即辦件和承諾件行政審批、初審轉報檔案的審核、簽發、批覆和轉報。
科技教育科
研究擬定農業科技、教育、培訓、技術推廣發展規劃;承辦科教興農戰略及農業科技項目的遴選,負責農業“四新”技術的示範推廣和農業科普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成果及技術專利的管理;組織指導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業、農機系統學會、協會和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組織指導農業科技入戶和農業培訓等工作;負責全區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工作。
農業資源開發科
指導編制、篩選、評估、申報農業資源開發和對外招商項目,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資金管理、項目建設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休閒觀光農業開發利用規劃的調研與制定,組織指導休閒觀光農業發展工作;指導農業系統涉外工作,組織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承擔農業資源開發項目、對外招商項目的各項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組織參與國家、省和市等各級各類農博會、農交會,牽頭承辦區級農產品展示展銷與名特優農產品推介活動。
森林防火辦公室
為區
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貫徹執行落實國家、省和市頒布的森林防火法規和條例,掌握全區火情,發布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協調指導撲救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專業森林撲火隊伍防火撲火工作;負責森林防火設施建設工作;承辦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農產品質量監督科
負責本區域農產品質量建設規劃的擬訂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農產品生產和質量標準,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等優質農產品的登記、申報等管理和原產地保護工作;負責地產食用農產品質量監管,協調指導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農業投入品監管、農產品質量檢測等工作。
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系統的組織、宣傳、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委各類文字材料、檔案的撰寫、整理、歸檔,黨委各類統計報表的填寫;負責調查和研究黨的組織建設有關情況和問題,提出加強組織建設的規劃和具體措施並檢查、指導、落實;負責黨員教育、培訓、管理、發展、統計和基層黨組織工作;調查、核實、辦理上級和有關部門的信訪件以及系統內有關信訪舉辦件。搞好全系統廉政建設、建章立制、加強監督等方面工作。
直屬單位
森林警察大隊:(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保護森林資源安全;(2)負責轄區內森林資源保護工作,積極協助 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3)依照法律法規查處轄區內破壞森林資源的一般案件;(4)配合地方公安偵查轄區內破壞森林資源、野生動物資源和林地資源的刑事案件,打擊犯罪活動;(5)協助林業和公安部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6)承辦上級交辦的有關事項。
林業技術推廣站(長橋木材檢查站):推廣林業新技術、新品種,為林業發展服務。林業新技術、新品種的推廣,森林病蟲害檢疫防治,林業生產經營管理,林地征占用、林木採伐許可審批、發放和管理,林業技術培訓與服務。
農技植保推廣站:農作物病害防治,為農林業的發展提供技術支持。農作物病蟲草害的預測、預報、檢疫和防治技術指導,糧油作物新品種、新技術推廣,農技部門及農技人員培訓,農藥的安全使用與控制。
農機技術推廣站:推廣先進農機技術、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農業技術推廣管理、業務指導、農機試驗示範、農機技術培訓和農機信息服務。
種子管理站:管理種子事宜,促進農業發展。農作物新品種試驗、審定,農作物種子質量管理,農作物種子執法監督體系指導,執法監督人員培訓,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
果蔬園藝站(蔬菜副食品辦公室):果蔬新品種、新肥藥、新技術、新材料的引進與推廣,蔬菜、果樹、食用菌的生產管理與生產技術指導。
農業環境與土壤肥料站:保護農林環境,建設
生態農業。農副產品及農業環境質量的監測,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的研究與實施,生態農業建設的設計規劃、技術開發和管理。
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所:對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進行監督管理,保障人民財產安全,促進農業事業的發展。宣傳貫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受公安機關的委託,對農機及駕駛操作人員監督、管理及違章查處,新型、改型、改裝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性能的審核及安全鑑定,上報和處理農業機械事故。
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江蘇漁船檢驗局吳中檢驗站、水生動物衛生監督所):為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漁政漁港監管保障。漁業行政執法檢查,漁業許可證管理,漁業資源費徵收,漁業資源保護,漁事糾紛處理,水生野生動植物環境保護,漁船檢驗、管理與監督,漁民專業技能培訓與職稱考試管理,漁港管理及行政處罰,漁船公正檢驗,依法開展水生動物防疫,水產動物及其產品檢疫,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和漁業生產環境監督。
水產技術推廣站(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推廣水產技術,促進漁業發展。水產技術推廣管理,水產技術推廣許可,水產產品推廣項目受理,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指導,水產新技術引進與試驗示範,水產技術培訓,水產職業技術鑑定,水產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漁藥魚餌質量監測,漁業技術服務。為水生動物的預防控制提供服務。水生動物防疫、水生動物及產品的檢疫,水生動物疫病監測、流行病調查、預警預報、疫情報告、重大水生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制定、疫情撲滅,防治技術推廣、防疫檢疫人員培訓,水質、種苗、漁用飼料檢測,漁用藥物檢測並其生產、經營、使用進行監管。
領導班子
沈亞夫同志(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水產局局長):主管水產業工作。負責漁業生產、漁政管理、水產技術推廣、水生動物疫病防控、現代農業、農業產業化等工作。分管水產技術推廣站、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水生動物衛生監督所)、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信息與產業化科等單位。
李東同志(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林業局局長、紀委書記):主管林業和紀檢工作。負責林業生產、林政管理、綠化造林、森林防火、茶產業等工作。負責黨務(組織、宣傳、群團)和作風效能建設等工作。分管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室)、人事科、林業技術推廣站、森林防火辦等單位。
張健同志(黨委委員):負責森林警察工作。協助李東同志分管林業、黨務等工作,側重森林防火、林政管理等工作。分管森林警察大隊等單位。
馬惠民同志(副局長):負責農業法制、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生態環境監測與整治、行政許可和農業行政執法等工作。分管法制科(行政服務科)、農林行政執法大隊、農林環境監測站等單位。
顧志華同志(黨委委員、副局長、工會主席):主管工會工作。負責農業科技與教育、資源開發、農業招商引資等工作。協助分管機關行政事務工作。分管科技教育科、農業資源開發科(農業招商引資辦公室)等單位。
黃炳元同志(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農業種植業、糧油生產、種子管理、果蔬園藝、農業機械等工作。分管農技植保站、種子管理站、果蔬園藝站、農機技術推廣站和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所、農業科學研究所、農業幹部技術學校等單位。
林建良同志(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畜牧業、獸醫管理、動物疫病防控、動物衛生監督等工作。分管畜牧獸醫技術推廣站(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動物衛生監督所、各鎮(區、街道)動物防疫站等單位。
李志明同志(主任科員):協助馬惠民同志工作,兼任法制科(行政服務科)科長。
王介才同志(副主任科員):協助黃炳元同志工作。
龔敏同志(副主任科員):協助顧志華同志工作。
呂梅良同志(副主任科員):協助沈亞夫同志工作,兼任水產技術推廣站站長。
錢建元同志(副主任科員):協助沈亞夫同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