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介紹
中心檢測環境良好、儀器設備配套齊全,中心實驗室面積約為1251.307 m2。具備了為全市提供蔬菜、瓜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和質量安全水平,促進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事業全面發展的檢測檢驗技術。
檢測中心重視對各級技術人員的培訓,引進專業人才和先進設備,不斷提高農產品檢測水平和能力,實現質量方針和目標,完善和改進質量體系。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及監測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組織監督實施;
2、負責對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質量進行檢測監督;
3、負責對全市農產品生產基地、農貿市場、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和超市的農產品質量進行檢測;
4、承擔本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的具體工作,指導區縣農產品質檢機構的檢測技術方法,組織開展技術培訓和考核等工作。
5、承擔農業生產環境、種子、農藥殘留和農產品生產過程的監控。
6、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術項目的研究和標準的制修訂。
7、負責農產品檢測技術的管理,配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區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認定工作。
8、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樣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抽樣技術研究,並制定抽樣技術規範。
9、協助調查和評估農產品藥殘超標突發事件。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農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事紀律
一、依法辦事。做到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嚴格執法。
二、廉潔辦事。做到不搞索拿卡要,不接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三、文明辦事。做到禮貌對人,說話和氣,熱情服務,嚴守職業道德。
四、秉公辦事。做到公正公開,實事求是,盡職盡責,不徇私情況。
五、團結辦事。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協作,不說不利團結的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六、公開辦事。做到執行政策,按章辦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努力提高辦事效率。
質量承諾
認真執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評審細則》,結合本中心實際情況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並持續改進,確保管理的科學性。
不受來自商業、財務等方面的干預和其他內部及外部的壓力,確保檢測行為客觀性和公正性。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據檢測規範和標準,選用標準的檢測設備,確保檢測方法的規範。
報告應準確無誤,不得有數據和結論性差錯,其他方面的差錯要降到最低限度,確保檢測數據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