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簡介,背景,主要特點,詞語構成,與漢字的區別,標識方法,舉例,
簡介
“吏讀”這一稱謂是朝鮮太祖(太祖康獻大王李成桂)4年(公元1395年)刊發的《大明律例直解》的序文中首次出現的:我本朝三韓時薛聰所制方言文字謂之吏道土俗生知習熟未能遽革焉得家到戶諭每人面教之哉宜將是書讀之以吏道之以良能…並且朝鮮世宗26年(公元1444年)崔萬理(朝鮮語:최만리)反對制定《訓民正音》的上書文以及世宗28年鄭麟趾(朝鮮語:정인지)的《訓民正音》序文、魚叔權的《稗官雜記》、李義鳳的《古今譯林》,李圭景的《五洲衍文長箋散稿》等都一律記載了“吏讀”。
廣義上吏讀又包含“鄉札”、“口訣”等,指代所有使用漢字紀錄朝鮮語的方法。狹義上指“吏讀文”中使用的朝鮮語的漢字表記法。“吏讀文”主要指官府的行政文書中使用漢字表記的散文,而類似文體的民間文章也可稱為“吏讀文”。此處主要敘述狹義的“吏讀”。
背景
公元4-5世紀左右,漢字就已經在朝鮮半島普遍使用了。7世紀左右,在高句麗已經編寫了史書,漢字在當時已經得到了廣泛的使用。然而,漢文和朝鮮民族固有的語言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很難把它套用於日常生活,不能靈活準確的表達朝鮮民族所特有的思想、感情、情操等,還有,固有的一些人名、地名、官職名等也很難用漢字表現出來。
因此,從朝鮮三國時期初期開始創製了借用漢字的語音或意義的標記方法,這種標記方法後被總稱為“吏讀”,從碑文開始,在記載人名、地名、官職名時這種標記方法被廣泛使用。不僅如此,大約7世紀左右開始,還開始使用這種標記方法記錄歌曲,從真平王時期(579年-632年)的“悲星歌”等來看,這種標記方法在很久以前就已經開始使用了,統一新羅以後,運用得更為廣泛。三國時期、統一新羅時期,在使用漢字的同時,創製了利用漢字的語音、意義的記載方法,不僅是固有詞語,而且還用它來記載文章。
主要特點
詞語構成
實詞大致用漢語詞,這些詞進入句子時一般都按朝鮮語的語序,添加用漢字標記的表示語法意義的附加成分,這些附加成分朝鮮語稱為“吐”。吏讀曾和漢文長期並用。朝鮮文創製後, 3種書面形式同時使用,一直延續到19世紀末。現存的吏讀文獻有碑文、《大明律直解》和一些文書契約等,是研究古代朝鮮語極為珍貴的資料。
與漢字的區別
吏讀”中存在漢語中沒有的辭彙,如,角乾(벼슬),所夫里(지명);吏讀的語序也與漢語有所不同,如,一石分二得(吏讀),分一石得二(漢語);吏讀中往往加有“토”,如,石塔五層乙(加을),八十以上果十歲以下(과)等。
이찰(吏札)是一種書面語形式的“吏讀”,有自己創造的助詞、詞尾等,主要運用於政府書面語。《大明律》即中國明朝的律例,朝鮮人用吏讀的形式翻譯的:凡官吏亦(토讀가),擅自離職役為在乙良(하면는)(古語,하거늘랑),笞四十為乎矣(하오되)。
標識方法
在吏讀中,用漢字標記朝鮮語主要使用兩種方法:
1.僅僅借用漢字的語音
在借用漢字標識朝鮮語的時候,僅僅藉助漢字的發音使之儘量與朝鮮語的發音相符合,這種標識方法是完全忽略了作為表意文字的漢字的意思,而是僅僅取用它的發音,把它僅僅當作是一種表音文字來標識朝鮮語的方法。借用漢字字音時主要分為三種情況,一種是借用漢字的全音,一種是摘取一個漢字的一部分發音,還有一種是取其大體發音。
2.借用漢字的意思
借用漢字的意思標識朝鮮語的時候,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完全按照漢字的原意,二是取漢字的寓意。
1.僅僅借用漢字的語音
在借用漢字標識朝鮮語的時候,僅僅藉助漢字的發音使之儘量與朝鮮語的發音相符合,這種標識方法是完全忽略了作為表意文字的漢字的意思,而是僅僅取用它的發音,把它僅僅當作是一種表音文字來標識朝鮮語的方法。借用漢字字音時主要分為三種情況,一種是借用漢字的全音,一種是摘取一個漢字的一部分發音,還有一種是取其大體發音。
2.借用漢字的意思
借用漢字的意思標識朝鮮語的時候,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完全按照漢字的原意,二是取漢字的寓意。
舉例
《養蠶經驗撮要》(1415年)中的吏讀用例。1.為漢文,2.為吏讀文(下劃線部份為吏讀,括弧內為漢語直譯,語序有變化),3.將吏讀部分替換為諺文(現代式拼法)。
- 蠶陽物,大惡水,故食而不飲。
- 蠶段陽物是乎等用良,水氣乙厭卻,桑葉哛喫破為遣,飲水不冬。(蠶為陽物,因而厭卻水汽,吃破桑葉,而不飲水。)
- 蠶딴 陽物이온들쓰아,水氣을 厭卻,桑葉뿐 喫破하고,飲水안들。
又如《大明律》即中國明朝的律例,韓國人用吏讀的形式翻譯的:
凡官吏亦(토讀가),擅自離職役為在乙良(하면는)(古語,하거늘랑),笞四十為乎矣(하오되)
凡官吏亦(토讀가),擅自離職役為在乙良(하면는)(古語,하거늘랑),笞四十為乎矣(하오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