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吊刑
- 外文名:Urlo
- 發明國家:義大利
- 別名:懸掛
- 用處:刑訊逼供
簡介,發展,歷史,演變,事例,
簡介
早在奴隸社會,吊刑就已經存在了,也正是這一時期的吊刑促使了後續社會對於現代吊刑的發展。奴隸社會的原始吊刑,主要是奴隸主施刑於奴隸,在奴隸社會,奴隸是奴隸主的私有物品,沒有人身自由,但對於奴隸主的暴行,總會有一部分奴隸選擇逃跑,而奴隸主對於逃跑的奴隸,往往會在抓回來後,對奴隸施以吊刑。
這一時期的吊刑施刑方法十分的殘忍,逃跑的奴隸被奴隸主用鐵鉤鉤進自己的骨頭,吊起來毒打。這種喪失人性的吊刑,在奴隸社會中延續了幾千年之久。
隨著奴隸社會的崩塌,人權逐漸被重視起來,吊刑也由原先的“刺穿肋骨”等殘忍手段,轉變成為懲戒犯人的刑罰。新型的吊刑由義大利發明,新吊刑的施行過程是將犯人用繩子捆綁雙手吊起來拉到高處,再驟降,輕者造成脫臼,重者導致死亡。
起源於義大利的吊刑,在義大利語中,吊刑被稱作Urlo,意為“嚎叫”。最初施用於軍隊,是用來懲戒軍人的刑罰。但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後又演變成國家法律中懲戒犯法者的刑罰。隨著吊刑的施刑方式一直延續,20世紀90年代,有一些宗教痴迷者,開始琢磨吊刑存在的意義,歐美一些國家的宗教信徒甚至堅信“吊的越高,靈魂與神越近”的說法。吊刑也同樣施用於西西里島、撒丁島和德國的幾個州,甚至還有俄羅斯。法國是在與義大利的戰爭之後,才由弗朗索瓦一世將其引入,用來懲戒軍人。它有別絞刑,方法是將犯人雙手反剪,再用繩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頂端,然後,驟然鬆開繩子使其下落,停頓在高於地面僅數十公分處。在降落停止產生的衝力作用下,犯人的雙臂會被拉得脫臼。
比起宗教痴迷者對吊刑這種刑罰的怪談,現代行為藝術者們更是將吊刑的“藝術性”發揮到了極致。說來頗為搞笑,吊刑本是以一種刑罰,但卻在歐美國家演變成了一種行為藝術。
這種以吊刑為基礎的行為藝術,被稱之為人體懸掛,其行為方式與吊刑的施刑過程無二,明明是一種刑罰的施刑過程,卻被稱之為了藝術,這讓人們對吊刑產生了非議。自這種行為藝術誕生以來,吊刑就逐漸淡出歐洲刑罰的舞台。
發展
這一刑罰逐漸由軍別轉變為民事刑罰。人們用它來懲戒流浪漢、褻續神明者、欠債不還者以及按普通法規被指控擾亂公共秩序的人。罪行輕重的程度可以通過腳上縛著的重量體現出來。吊刑主要起的是做示作用,但它也被作為司法刑罰來實行。
歷史
演變
從20世紀90年代末開始,在一些歐美國家,吊刑也被作為一種類 似於宗教的儀式,稱為人體懸掛。這是因為當人的肉體懸空的時候,皮膚產生的撕裂感會使人感到暈眩。所以一些人認為在這個時候,靈魂就會離神最近。而從21世紀初開始,各種人體懸掛則演變成為一種行為藝術,在世界各地掀起熱潮,但這種行為因為較為血腥,所以自誕生以來便飽受爭議。
經過重量設計的吊刑則更為殘酷,有記錄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過60公斤的重物受刑,就會連雙腿都會拉脫臼。如果超過100公斤,那么在衝力作用下,全身的骨頭都會碎裂,就算是肚皮綻開,五臟六腑溢出的現象也並不罕見。
事例
1900年, 薩布雷神父在教皇列奧十三追賜貝爾布瓦爾列真福品之後,即 對出版了一本書,描述這位傳教士殉道的過程。讓一加布里埃爾·貝爾布瓦爾乾1825年被任命為教士,十年後他三十歲時,東渡赴華“去向*基督教徒傳播福音”。經過四年的發展信徒後,他遭到清政府拘捕,被關押在古城(音譯)的大牢里。人們要他奔紹信仰,他嚴辭拒絕,身上便遭到一百下分答,臉上則被皮鞭抽了四十萬。然後,他受到一種被稱為“hang-t。e”的典型中國式吊刑的懲罰。犯人被捆在一座行刑架上,繩子綁在兩手的拇指和一結頭髮上。每天,貝爾布瓦爾都要遭受三至四小時這樣的刑罰。由於他拒絕棄絕信仰,便被押到武昌府(湖北的府城),在那裡聽候判決。在這期間。他被關押在單人車房裡一個月。每天,人們都將他的頭懸吊起來幾個小時,要不就將他捆綁在一種十字架上。末了,人們用燒紅的鐵在他臉上碰刺了“散播巫教”四個漢字。審訊時,一位官員向他出示一個耶穌受難的十字像,要他在腳下賤踏,作為重獲自由的代價。傳教土拒絕了。於是,他受到一百下竹答,並被判處死刑。1840年1月16日,他遭受了吊刑。行刑者用一個滑輪把他懸空吊起,並無數次地將他重重摔下。為了加速肢體的脫口,還在他的踝骨上吊上了巨大的石塊。“幾個小時這樣的刑罰後,他還尚存生息,劊子手就用一根打了幾個結的繩子勒住他的脖子,了結了這場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