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祖銘

人物經歷,任免信息,

人物經歷

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免信息

2015年1月1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任命任命吉祖銘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免去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2015年1月,吉祖銘任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巡視員,免去其吐魯番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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