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縣監察委員會

吉水縣監察委員會

吉水縣監察委員會(Jishui County Supervision Committee),由吉水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吉水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吉安市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中共吉水縣紀律檢查委員會與吉水縣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責,在市紀委市監委和縣委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現任吉水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吉水縣監察委員會主任:周小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水縣監察委員會
  • 外文名:Jishui County Supervision Committee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現任領導:周小幫 
主要職責,監察範圍,機構設定,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委員,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規定,吉水縣監察委員會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吉水縣監察委員會
吉水縣監察委員會
(一)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三)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吉水縣監察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機構設定

吉水縣紀委縣監委共設立12個室(部),第一至第七共7個派駐紀檢監察組、1個代管機構(吉水廉政教育中心)。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縣紀委縣監委有關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特約監察員工作;負責委機關事務管理、後勤服務保障和離退休幹部職工生活服務管理等工作。
(二)組織部(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縣紀委縣監委機關各部門、派駐機構幹部人事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負責縣紀委縣監委派駐機構、縣屬企事業單位紀檢監察機構、鄉鎮紀委監察辦公室領導班子成員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辦理縣管幹部任職前回復縣委組織部意見工作;歸口協調抽調巡視巡察、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人員工作等;負責監督檢查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縣紀委縣監委機關各室(部)、各派駐機構幹部職工,縣委巡察機構幹部,縣屬企事業單位紀檢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鄉鎮紀委書記、監察辦公室主任,紀委副書記、監察辦公室副主任,紀檢幹事、監察員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三)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縣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負責綜合分析全縣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文稿;負責提出全縣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規劃、計畫和立法立規建議;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諮詢答覆、解釋指導、立法立規後評估、備案審查、清理、編纂;組織協調起草、修改本縣紀檢監察規範性檔案,參與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等。
(四)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縣紀委縣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等。
(五)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縣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縣紀委縣監委派駐機構和鄉鎮紀委監察辦公室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交案件監督管理室;受理黨員對縣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縣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六)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巡視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意見;統籌匯總問題線索初步處置意見,對擬移交的問題線索提出具體承辦部門的建議,提請線索專題會議研究,並分流;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管理辦案信息支撐平台;承擔縣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縣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等。
(七)第一至第五紀檢監察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鄉鎮)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鄉鎮黨委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機構、鄉鎮紀委監察辦公室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有關黨組織或者單位提出紀律檢查建議或者監察建議;根據線索專題會議研究意見,承辦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綜合、協調、指導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鄉鎮紀委監察辦公室的紀檢監察工作等;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所轄各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八)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縣紀委縣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科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承辦黨員對縣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縣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縣紀委縣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等。
(九)吉安市紀委市監委吉水廉政教育中心(由縣紀委縣監委代管)。負責中心基礎設施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維護;負責基地辦案、培訓、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基地正常運行銜接等各項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

周小幫

副主任

王志麗、王金華

委員

孫軍雲、袁河軍、江芳成

辦公地址

吉水縣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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