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吉水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吉水縣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水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發布單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4年2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則同意《吉水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

內容解讀

《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省委十五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等國家區域重大戰略,著力建設全國農業現代化示範區、廬陵文化保護傳承實驗區、吉泰城鎮群副中心城市、濱水生態宜居城市。
二、築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吉水縣耕地保有量不低於73.8447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67.3783萬畝;生態保護紅線不低於157.04平方公里;城鎮開發邊界控制在43.04平方公里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於40%;用水總量不超過上級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3.54億立方米。嚴格落實“三區三線”管控要求,切實加強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抓好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發揮區域比較優勢,落實主體功能定位要求,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鞏固吉泰盆地糧食生產基地職責,發揮農業資源優勢,建設全國農業現代化示範區。強化贛江等重要水域空間保護,推動吉湖國家級濕地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保護與修復,築牢大東山等生態屏障。加強城鎮空間的規劃引導和統籌協調,發揮吉泰城鎮群副中心城市職能,積極推動市縣同城一體發展,協同打造贛江中游生態經濟帶。合理最佳化開發區布局,保障實體經濟和先進制造業發展空間,強化節約集約用地,嚴格管控化工園區,促進城鎮生態宜居、綠色發展。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完善區域和城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
四、不斷提升城鄉空間品質。最佳化中心城區空間結構與用地布局,統籌布局教育、文化、體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均衡配置公共綠地和開敞空間,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進社區生活圈建設。嚴格城市藍線、綠線、黃線和紫線管控,統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綜合防災體系,提高城市安全韌性。穩步推進城市更新,加強總體城市設計指引,強化開發強度和風貌管控引導,注重特色空間塑造。健全歷史文化遺產空間保護機制,強化整體保護和系統活化利用,促進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發展。分區分類最佳化村莊布局,加強村莊規劃編制實施,有序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促進鄉村全面振興。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嚴格執行《規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吉安市、吉水縣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落地落實。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矛盾衝突,合理最佳化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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