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管理辦法》在1988.04.04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88年04月04日
- 實施時間:1988年04月04日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管理辦法》在1988.04.04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
《吉林省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管理辦法》在1988.04.04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防治碘缺乏病,提高人口素質,確保病區人民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條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碘缺乏病,是包...
第八條 碘缺乏病地區,必須供應加碘食用鹽。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執行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的有關規定。第九條 禁止在食用鹽市場銷售土鹽、硝鹽、亞硝酸鹽和工業廢渣、廢液製鹽以及不符合國家規定食用鹽質量和衛生標準的原鹽和加工鹽。
食鹽加碘 食鹽加碘是2016年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地方病學名詞。定義 在食鹽中加入碘強化劑的過程。為了預防碘缺乏病的發生,以食用鹽為載體,給人體補充碘的方式。出處 《地方病學名詞》第一版 ...
一、規範未加碘食鹽供應範圍。在碘缺乏地區,食鹽定點批發企業應當主要銷售加碘食鹽,確保合格碘鹽覆蓋率在90%以上;在水源性高碘地區,食鹽定點批發企業應當主要銷售未加碘食鹽,確保未加碘食鹽覆蓋率在90%以上。各省級鹽業主管部門要會同...
黑龍江省實施《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辦法 頒布單位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6.05.24 實施時間 1996.05.24 第一條 為消除碘缺乏危害,保護公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
還可能因為增加碘攝入量使那些因為碘缺乏而未表現出症狀的GD者表現為IIH。荷蘭為預防地方性甲狀腺腫強制性推廣碘化麵包,在檢查的73000例中甲亢的發病率由加碘前1‰增加到20‰為加碘前的20倍。國內很多省份也有這方面的報導。1999年,...
河北省食言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監督管理條例是1992年12月19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的防治碘缺乏的國家法律法規。檔案內容 河北省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監督管理條例 (1992年12月19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條 為消除碘缺乏危害,保護公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碘缺乏危害是指由於環境缺碘、居民攝碘不足所引起的地方性甲狀腺腫、地方性克汀病和對...
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省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解釋。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2年12月19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的《河北省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監督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食鹽加碘的比例嚴格按衛生部門的規定執行。第三條州、縣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監督有關部門認真做好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的工作。第四條各級商業行政部門主管食鹽加碘,具體實施監督、檢查,並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進行查處。第五條各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