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風景園林協會是在吉林省風景園林工作者自願組成的依法登記成立的學術性、科普性、非盈利性的全省性法人社會團體,是發展吉林省風景園林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其英文譯名為:JILIN PROVINCE SOCIETY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 縮寫為:JPSLA。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風景園林協會
- 外文名:JILIN PROVINCE SOCIETY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
- 英文簡寫:JPSLA
- 成立時間:1991年
基本情況,協會宗旨,業務範圍,機構設定及人員,資質,一級資質,二級資質,三級資質,三級資質以下,相關注釋,
基本情況
吉林省風景園林協會成立於1991年,現有7個專業委員會,有個人會員1200名,單位會員164個。
協會宗旨
組織和團結全省風景園林科技工作者,致力於保護國土自然環境資源與人文資源,建設生態健全、景觀優美的人居環境,繼承和發揚中國優秀的風景園林傳統,吸收世界先進的科學技術,建立並不斷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風景園林科學體系,努力提高全省風景園林行業的科學技術和藝術水平,促進專業人才的成長,為滿足人類社會對美好自然環境的需求而努力探索研究。
業務範圍
1、積極開展國內外風景園林學術交流活動,舉辦優秀論文評選活動,推動學術發展,促進民間國際科技合作;
2、編輯出版學術書刊和科普讀物,舉辦有關風景園林行業的展覽和專業信息的傳播;
3、積極參與國家和地方風景園林的重要項目和發展戰略的重大決策的論證、諮詢,接受委託進行有關科技項目的研究、成果鑑定、技術職稱資格評定、科技文獻和專業技術標準、規範的編審工作;
4、大力傳播先進技術,普及科學技術知識,開展對青少年的風景園林科技活動,向社會提供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
5、開展繼續教育,更新和拓展知識領域,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鑑定,不斷提高會員專業技術水平;
6、舉辦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的事業和活動,反映其意見及要求,維護其合法權益,倡導科學道德和優良學風,舉薦人才,表彰獎勵在學術交流、科技普及等活動中的優秀科技工作者。
機構設定及人員
本協會理事長郭士文同志(原吉林省建設廳城建處處長)是從事風景園林綠化管理工作40多年的專家。協會設副理事長9名,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2名,理事會有常務理事28名,理事86名。根據學術活動的需求,按學科分支設有下列專業委員會:
城市園林綠化專業委員會
風景名勝區專業委員會
園林規劃設計工程專業委員會
城市生態園林專業委員會
園林植保專業委員會
風景園林經濟與養護專業委員會
信息專業委員會
本會刊物:《吉林風景園林簡訊》
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資質
一級資質
(一)資質標準
2、6年以上的經營經歷,獲得二級資質3年以上,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獨立的專業園林綠化施工企業。
3、近3年獨立承擔過不少於5個工程造價在800萬元以上的已驗收合格的園林綠化綜合性工程。
4、苗圃生產培育基地不少於200畝,並具有一定規模的園林綠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產、養護能力。
5、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的從事園林綠化經營管理工作的資歷或具有園林綠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企業總工程師具有園林綠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總經濟師具有中級以上經濟類專業技術職稱。
6、園林綠化專業人員以及工程、管理、經濟等相關專業類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於30人。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園林專業高級職稱人員不少於2人,園林專業中級職稱人員不少於10人,建築、給排水、電氣專業工程師各不少於1人。
7、企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包括綠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電工等相關工種。企業高級專業技術工人不少於10人,其中高級綠化工和/或高級花卉工總數不少於5人。
(二)經營範圍
1、可承攬各種規模以及類型的園林綠化工程,
2、可承攬園林綠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園林綠化項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單層建築(工具間、茶室、衛生設施等)、小品、花壇、園路、水系、噴泉、假山、雕塑、廣場鋪裝、駁岸、單跨15米以下的園林景觀人行橋樑、碼頭以及園林設施、設備安裝項目等。
3、可承攬各種規模以及類型的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工程。
4、可從事園林綠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產和經營。
5、可從事園林綠化技術諮詢、培訓和信息服務。
二級資質
(一)資質標準
1、註冊資金且實收資本不少於1000萬元;企業固定資產淨值在500萬元以上;企業園林綠化年工程產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萬元以上。
2、5年以上的經營經歷,獲得三級資質3年以上,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獨立的專業園林綠化施工企業。
3、近3年獨立承擔過不少於5個工程造價在400萬元以上的已驗收合格的園林綠化綜合性工程。
4、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的從事園林綠化經營管理工作的資歷或具有園林綠化專業中級技術職稱,企業總工程師具有園林綠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總會計師具有中級以上會計師職稱,總經濟師具有中級以上經濟類專業技術職稱。
5、園林綠化專業人員以及工程、管理、經濟等相關專業類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於20人。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2人,其中園林專業高級職稱人員不少於1人,園林專業中級職稱人員不少於5人,建築、給排水、電氣工程師各不少於1人。
6、企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工人不少於20人,包括綠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電工等相關工種。企業高級專業技術工人不少於6人,其中高級綠化工和/或高級花卉工總數不少於3人。
(二)經營範圍
1、可承攬工程造價在1200萬元以下的園林綠化工程。
2、可承攬園林綠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園林綠化項目配套的200平方米以下的單層建築(工具間、茶室、衛生設施等)、小品、花壇、園路、水系、噴泉、假山、雕塑、廣場鋪裝、駁岸、單跨10米以下的園林景觀人行橋樑、碼頭以及園林設施、設備安裝項目等。
3、可承攬各種規模以及類型的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工程。
4、可從事園林綠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產和經營,園林綠化技術諮詢和信息服務。
三級資質
(一)資質標準
1、註冊資金且實收資本不少於200萬元,企業固定資產在100萬元以上。
2、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獨立的專業園林綠化施工企業。
3、企業經理具有2年以上的從事園林綠化經營管理工作的資歷或具有園林綠化專業初級以上技術職稱,企業總工程師具有園林綠化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4、園林綠化專業人員以及工程、管理、經濟等相關專業類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園林專業中級職稱人員不少於2人。
5、企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工人不少於10人,包括綠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電工等相關工種;其中高級綠化工和/或高級花卉工總數不少於3人。
(二)經營範圍
1、可承攬工程造價在500萬元以下園林綠化工程,包括: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專類公園、帶狀公園等各類公園,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等各類綠地。
2、可承攬園林綠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小品、花壇、園路、水系、噴泉、假山、雕塑、廣場鋪裝、駁岸、單跨10米以下的園林景觀人行橋樑、碼頭以及園林設施、設備安裝項目等。
3、可承攬各種規模以及類型的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工程。
4、可從事園林綠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產和經營。
三級資質以下
三級資質以下企業只能承擔50萬元以下的純綠化工程項目、園林綠化養護工程以及勞務分包,並限定在企業註冊地所在行政區域內實施。具體標準由各省級主管部門參照上述規定自行確定。
相關注釋
(一)省級主管部門:指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直轄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
(二)工程造價:以竣工造價為準。
(三)綜合性工程:指工程建設內容除園林綠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至少含兩種下列內容的園林綠化工程:園林綠化項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單層建築(工具間、茶室、衛生設施等)、小品、花壇、園路、水系、噴泉、假山、雕塑、廣場鋪裝、駁岸、園林景觀人行橋樑、碼頭以及園林設施及設備安裝項目等。單純的綠化項目和綠化管理養護項目,如公路綠化、廠區綠化養護等,一律不算作綜合性工程。
(四)園林景觀人行橋樑:橋樑設計以遊客通行和園林景觀效果為主,設計負載在250公斤/平方米以下,並只限應急車輛通行的單跨橋樑。
(五)建築專業:包括建築、工民建和土木工程專業。
(六)園林專業:指與園林綠化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養護管理相關的專業,包括園林(含園林規劃設計、園林植物、風景園林、園林綠化等)、園藝、城市規劃、景觀、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風景旅遊、環境藝術等專業。
(七)專業人員資格的認定:專業技術人員所學專業、職稱證書專業原則上應與標準要求的專業一致,其它情況按下列原則認定:
1、申報人員所學專業與標準要求專業不一致,但職稱證書專業與標準要求專業一致,則按照其職稱證書專業認定。
2、申報人員所學專業與標準要求專業一致,但職稱證書專業與標準要求專業不一致,經考核其個人工作經歷符合要求的(中級職稱人員需從事相關專業工作6年以上;高級職稱人員需從事相關專業工作10年以上。),按照其所學專業認定。
3、申報人員職稱證書上未註明專業的,按照其畢業證書專業認定。
4、申報人員畢業證書專業、職稱證書專業都與標準要求專業不一致,但就業後從事標準要求專業的脫產學習至少一年,並取得相應結業證書的,考核其個人工作經歷符合要求的(中級職稱人員需從事相關專業工作6年以上,高級職稱人員需從事相關專業工作10年以上),按照結業證書專業認定。
5、申報人員畢業證書專業、職稱證書專業都與標準要求專業不一致,且達不到上述認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