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長春監獄

吉林省長春監獄

吉林省長春監獄是指中國舊時東北較為聞名的監獄之一。因位於東北的長春市而故名。

始設於1800年清朝嘉慶年間,獄舍與一般居室相同,所收押的均為處斬、絞、流、徒的重刑犯。1888年,長春由廳級升為府級,監獄也由廳監改為府監。清朝末年,監獄改為長春商埠在遊民習藝所附設的罪犯習藝所,收押各署廳、局所判決的罪犯。習藝所的監房各設牆壁,以防逃走及與其它監房交通往來。習藝所犯人主要從事手工勞動,所內設建築、木工、染織、印刷、工藝製造等共10科。犯人一年一般只能休息5天,其餘時間均服勞役

1915年中華民國時期,改設為長春監獄,初隸長春縣。1917年始改稱吉林第二監獄。此時的獄舍為男女犯混監分押,擁擠不堪,衛生條件極差,傳染病流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長春監獄
  •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長通路61號
  • 始建時間:1800年
監獄歷史,概況,教育改造,地址,

監獄歷史

吉林省長春監獄始建於清朝嘉慶五年(1800年),位於長春市四道街,1928年在清真寺北重建,既現長春市南關區長通路61號,2003年6月整體搬遷至寬城區小城子街2888號。先後經歷了清朝、民國、偽滿洲國、國民黨統治和新中國幾個歷史時期。
據1927年記載,該獄平均每月死亡5名犯人,年死亡率達8%。1928年8月,因該獄地處商埠,及中外雜居處,擴建有限,有礙觀瞻,故吉林高等檢察廳函請長春開埠局準予在轄區內,清真寺英俄紀事館後空地新建7棟設有監房和辦公樓的吉林第二監獄(即今長春監獄址)。1
935年日偽統治時期,該獄改稱為新京監獄,並設公主嶺等7所分監。日本侵略者在此建成極刑樓,做為屠殺中國人民的處所、無數中國愛國人士和同胞慘死在這裡。
1945年日本投降後,在國民黨統治時期,又改稱為吉林第一監獄。監獄收押大批所謂的“政治犯”,即中共黨員和愛國人士等,常遭肉體摧殘,反動政府常在獄內進行集體屠殺,施用刑種之多,手段之毒,恐怖之甚,不亞於日本侵略者。據被關押在長春監獄的倖存者回憶,當時由於犯人被餓被殺,使被關押在這裡的人死去大半。
據載,1948年,長春監獄規定的副食標準為每犯每天蔬菜8兩(當時16兩為1斤),油1錢,鹽3錢,犯人處於饑寒 境地。新中國成立後,該獄成為一座勞動改造管教罪犯的社會主義新型監獄,並改稱為長春監獄。

概況

吉林省長春監獄是重刑犯監獄,隸屬吉林省司法廳,始建於清朝嘉慶五年(1800年),原址在南關區長通路61號,2003年6月整體搬遷至寬城區小城子街2888號,占地面積25公頃,總體分為民警辦公區、駐監武警營區、罪犯生活區、罪犯習藝區、罪犯活動區五大區域。監獄現有科級建制單位34個。

教育改造

長春監獄始終堅持懲罰與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強化職能,依法治監,1991年曾被法務部榮記集體一等功。堅持政治建警、素質強警、從嚴治警、從優待警,全力打造對黨忠誠、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民警隊伍,湧現出以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二級英模王玉輝同志為代表的一批優秀民警。緊緊圍繞“四無”目標,不斷加強“四防一體化”建設,構建監獄安全穩定長效機制。全面落實治本安全觀,加強罪犯入監教育、分類教育和出監教育,不斷擴大教育社會化程度,構建大教育格局,不斷加強監獄規範化建設水平,全面保障罪犯合法權益,有效激發罪犯改造積極性, 切實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質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地址

  長春監獄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小城子街28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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