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草原使用管理費和草原培育費收取使用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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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頒布時間
  • 發布單位
  • 發布文號
  • 生效日期
  • 所屬類別
第十三條上級草原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有權對下級草原主管部門徵收、管理和使用草原管理費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亂用資金、管理混亂的單位,財政部門可停止撥款,進行審查。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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