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經濟技術合作局
-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1日
- 局長:宋剛
- 簡稱:省經合局
部門介紹
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機關外事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公文管理、機要、保密、保衛、檔案、文印、信訪、車輛等管理工作。
綜合處
擬訂全省招商引資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全省招商引資的統計、調度、跟蹤落實工作;分析研究全省招商引資情況,向省政府報送有關動態;負責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重要檔案的起草及審核;承擔省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技術合作處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國內外技術合作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聯繫、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國內外技術合作工作;擬訂對口支援等方面的有關政策規定,承擔我省支援三峽建設的具體工作。
信息處
負責經濟技術信息交流,掌握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和區域合作情況;負責全省招商引資項目庫的建立、管理和信息網路建設工作;為企業招商引資進行牽線搭橋,提供信息服務;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出省、來省的大型展銷展覽活動。
經濟聯合處
制定全省橫向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我省與東北經濟區域及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區域的經濟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和參與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的例會工作。
投資促進處
參與擬訂全省外商投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完善並組織實施全省外商投資促進的政策和相關措施;歸口管理國外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組織和參與全省重大國外招商引資活動;協調省直各部門、各市(州)的招商引資工作。
圖們江區域合作處(吉林省海洋工作辦公室)
負責與聯合國開發計畫署圖們江項目秘書處、國家圖們江地區開發項目協調小組的溝通與協調事項;負責協助編制中國圖們江區域合作規劃;承辦省政府與圖們江區域開發各項目成員國地方政府的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事項。組織開展環日本海科學考察活動;開展恢復圖們江通海航行權及相關權益研究;承辦國家海洋局交辦的事項;承辦省政府圖們江地區開發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外國投資管理處
承辦上級交辦的外國投資管理業務;參與擬訂我省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指導和管理我省已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相關業務;負責監督、檢查和解決外商投資企業在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過程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負責組織並協調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聯繫外資企業協會。
開發區處(工業集中區處)
巨觀管理和指導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有關工作;組織編制開發區總體發展戰略、規劃;做好設定開發區的前期準備工作,組織申報國家級開發區;指導開發區擬訂經濟發展指標和計畫及各項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指導開發區的對外宣傳和網路建設工作。
邊境自由貿易區處
擬訂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相關政策;負責與俄羅斯、朝鮮研究編制跨境經濟合作區規劃;負責邊境地區重大基礎設施的銜接與合作;承辦環日本海陸海聯運航線建設事項;負責邊境特殊監管區域的政策協調;指導跨境自由貿易區投資促進工作;指導長吉圖區域內招商引資工作。
顧問聯絡處(商會管理處)
負責提出省政府經濟技術顧問人選,報省政府審批;做好經濟技術顧問為我省招商引資的銜接、協調和顧問回省工作的接待服務工作;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落實經濟技術顧問為我省經濟建設提出的建議。負責已在我省投資的外埠駐吉商會及外埠吉林商會的協調聯絡,推進以商招商工作。
投資企業服務處(行政審批辦公室)
承擔為全省已設立的投資企業經營提供服務工作,制定相關服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企業生產經營存在的問題;指導全省的內外資服務工作;參與全省外商投資“軟環境”的整治工作和協調處理外商投資企業的來信、來訪和投訴等工作;聯繫國內外公司駐長代表處;協調聯絡在我省投資的內外商。
根據國家關於利用內外資和區域經濟合作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本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