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項目,是吉林省加快省屬特色大學建設和貫徹落實黨中央提出的"雙一流"戰略部署的重要舉措。旨在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質量,加快推進高等教育強省建設,為創新驅動發展提供強大動力,促進高等教育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全面提升,為新一輪振興發展提供關鍵支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項目
- 創辦時間:2018年
- 辦學性質:吉林省戰略舉措
- 所屬地區:吉林省
- 院校數量:16所
- 實施方式:以五年為一個周期滾動實施
項目背景,基本思路,主要目標,指導思想,建設原則,項目內容,支持政策,考核管理,入選高校,
項目背景
推進特色高水平大學和特色高水平學科專業建設(以下簡稱"雙特色")是吉林省提出的重大戰略舉措。2015年10月,國務院發布《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提出"推動一殃鑽察陵批高水平大學和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加快高等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籃符鴉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水平"。黨的十九大提出,加快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實現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國際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學校。2013年,吉林省委省政府《關於建設高等教育強省的意見》提出加快建立高校分類管理體系,推進高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2014年,吉林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吉林特色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形成辦學特點鮮明、體制機制富有活力的吉林特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吉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強調"集聚優勢資源,加快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吉林省教育事業發展 "十三五"規劃》提出,實施高校分類設定、分類指導、分類撥款、分類評估、引導其科學定位、辦出特色和水平。
基本思路
《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學、特色高水平學科專業建設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制定以國家相關政策和教育部要求為依據,緊扣高等教育內涵發展主題,與國家"雙一流"建設互為補充,重在激發不同類型高校發展活力,即注重前瞻性和引領性,也注重政策的銜接性和現實的可操作性。在《方案》制定上堅持聚集服務振興發展,以高校分類管理為基礎,發揮高校主體作用,堅持類型選定、學科先行,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的基本思路。
(一)聚焦服務振興發展。通過"雙特色"建設引導省屬高校緊密圍繞我省產業轉型升級和社會發展需要,最佳化學科專業結構,提升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能力,大力培養服務振興發展的創新型、複合型、套用型、技能型人才,在服務振興發展中體現特色,彰顯價值。
(二)以高校分類管理為基礎。吉林省已建立高校分類管理制度,推動高校結合實際選擇套用研究型、套用型、職業技能型等不同遷整譽發展類型和途徑,實現科學定位、錯位競爭、特色發展。"雙特色"建設要以此為依據,在不同類型高校中遴選建設一批發揮示範帶動作用的特色高水平大學和學科專業。
(三)發揮高校主體作用。省屬高校是"雙特色"建設的主體,要引導高校明確發展方向,自主選擇辦學類型;引導高校科學制定發展規劃,自主探索辦學路徑;引導高校積極爭取建設項目,開展自主競爭;引導項目建設高校向"雙一流"目標邁進,實現自主建設、自我超越。
(四)堅持類型選定、學科先行。引導高校依據自身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主體功能,在分類管理中,自主選擇發展類型。學校類型一經選定,不可在"雙特色"建設遴選過程中更改所選類型。"雙特色"立項建設按照"先遴選特色學科專業,後評審特色高水平大學"的程式穩步推進。
(五)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把深化產教融合作為高校體制機制改革的突破口,充分激發"雙特色"建設活力。支持和鼓勵高校與行業企業、科研機構等社會力量實現供需對接和流程再造,構建協同育人長臘騙照效機制。支持和鼓勵高校探索多種共建模式,匯聚更多社會資源參與"雙特提芝色"建設。
(六)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雙特色"建設每5年為一個周期,實行目標管理、滾動支持,防止身份固化。建設中,對項目進度和質量進行適時監控,建立年度評價、中期檢查、期末驗收機制,項目建設單位"有進有出"。對建設推進不力的立項單位及時作出調整,按程式補充建設名單。
主要目標
“雙特色 ”建設要根植吉林大地,服務振興發展,突出以提高質量為核心的內涵發展,突出以產教融合為重點的制度創新,突出以特色發展為支撐的體系建設,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支撐力、貢獻力、競爭力。
———到2022年,“雙特色 ”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綜合發展水平進入全國前列。20所左右省屬高校進入國內同類高水平大學行陵膠想煉列。高水平建設150個優勢學科、50個新興交叉學科和200個高水平專業(群),其中20個左右學科達到世界一流水平,50個左右學科進入國際權威機構排名前駝元鞏列或進入教育部學位中心學科評估的前20%。
———到2035年,“雙特色 ”建設持續推進,更多高校、學科專業進入特色高水平行列,為發展驅動力實現根本轉換提供有力支撐。
———到本世紀中葉,形成全省高校特色發展、整體發展、持續發展的格局,為實現 “兩個一百年 ”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重要貢獻。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吉林省 “三個五 ”發展戰略部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人才培養為核心,以建設一流為目標,以特色發展為導向,以學科專業為基礎,以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加快建設一批特色高水平大學和特色高水平學科專業,為新一輪振興發展提供關鍵支撐。
建設原則
———堅持以總體規劃為統領,進一步最佳化布局結構,扶優扶特扶需扶新,引導省屬高校在各自類型和領域特色化、差異化發展。
———堅持以分類管理為基礎,引導省屬高校結合自身優勢,科學規劃,按照套用研究型、套用型、職業技能型合理定位,辦出特色和水平。
———堅持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引導省屬高校圍繞國家和我省振興發展需求,集聚學科優勢和協同創新,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帶動學科發展及整體水平提升。
———堅持以績效評價為槓桿,引導省屬高校實現自主建設,完善基於績效的動態調整機制,打破身份固化,形成有序競爭的發展格局。
項目內容
按照吉林省高校套用研究型、套用型和職業技能型分類管理基本框架,在省屬高校中分類立項建設一批理念先進、定位準確、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好、服務地方發展貢獻度高的大學。
(一)特色高水平套用研究型大學建設項目。全面推進套用研究型大學建設,加強科學研究、轉化套用與人才培養相結合,大力培養具有較強理論基礎、套用研究能力和創新能力的複合型人才。支持一批學科建設基礎好、綜合辦學水平高的高校進入全國同類高校前列。立項建設高校比例不低於套用研究型大學總量的50%。
(二)特色高水平套用型大學建設項目。積極發展套用型大學,重點培養具有一定理論基礎、較強實踐能力和創新轉化能力的套用型人才。重點支持一批在對接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促進戰略新興產業發展、突顯地方和行業特色等方面成效顯著的高校,建設特色高水平套用型大學,在高校轉型發展中發揮好示範引領作用。立項建設高校比例不低於套用型大學總量的30%。
(三)特色高水平職業技能型大學建設項目。促進高職高專院校面向生產、建設、管理、服務一線培養技術技能人才。重點支持一批在深化產教融合、服務振興發展、促進就業創業等方面成績突出的學校,建設高水平的職業技能型大學,力爭進入國家特色高水平職業院校建設行列。立項建設高校比例不低於職業技能型院校總量的30%。
支持政策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在招生計畫安排、高端人才引進、學科專業設定、科研立項、基建項目審批、因公出國審批等方面給予項目建設高校政策支持,在編制管理、職稱評聘、薪酬分配、科研成果處置、經費使用、設備採購等方面支持項目建設高校先行先試。
(二)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切實發揮財政高教資金的引導激勵作用。結合我省高校分類改革和 “雙特色 ”建設,完善財政資金分配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加大財政高教資金的投入力度,每年財政高教增量資金要重點支持立項建設的特色高水平大學和特色高水平學科專業;省財政對現有支持高校發展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學科、實驗室建設等專項資金結構進行調整最佳化,著力向 “雙特色 ”高校和學科專業傾斜。轉變財政資金對高校的支持方式,結合省教育廳對 “雙特色 ”項目定期考核結果,省財政對 “雙特色 ”建設項目根據進展情況給予獎補。持續加大高校產學研引導基金投入,促進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到2020年,高校產學研引導基金規模達到8億元。在同等條件下,對 “雙特色 ”高校和學科專業的成果轉化項目給予優先支持。在爭取和分配中央財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時,對立項的 “雙特色 ”高校和學科專業給予重點傾斜。
(三)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完善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成本機制,根據培養成本和經濟發展水平、學生資助水平、民眾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學費標準,建立學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以捐贈、設立基金等形式支持項目建設。支持行業企業、科研院所、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通過產學研合作、學科專業共建、聯合培養人才等方式,參與項目建設。項目建設高校加大自籌資金投入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完善人才引育機制。落實好《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吉發〔2018〕4號),用好用足現有政策資源,聚焦 “雙特色 ”建設重點領域高層次人才需求,大力培養和引進一批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經濟金融、教育醫療、人文社科、文化藝術等領域緊缺和學科領軍人才,實施域外高端人才引進工程、本土創新人才支持工程、青年後備人才培育工程,做好人才服務保障,落實引才聚才優惠政策,強化創新創業政策激勵,保障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不斷增強人才發展競爭力。
考核管理
2018年啟動 “雙特色 ”項目,每5年為一個建設周期,實行目標管理、動態調整、滾動支持。
(一)建立考核體系。組織制定 “雙特色 ”項目建設工作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形成目標控制和激勵約束機制。
(二)強化過程管理。建立 “雙特色 ”項目建設信息系統,對項目建設進度和質量進行適時監控。建立年度評價、中期檢查、期末驗收機制。
(三)實行動態調整。防止身份固化,項目建設單位有進有出。對項目建設成效好的高校,經申請和評估,按程式補充建設名單;對建設中出現重大問題、建設推進不力的立項單位及時作出警告和調整。
(四)推進持續建設。一個建設周期結束後,及時作出全面總結,提出新一輪項目建設計畫,推進我省 “雙特色 ”建設向更高水平邁進。
入選高校
(六)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雙特色"建設每5年為一個周期,實行目標管理、滾動支持,防止身份固化。建設中,對項目進度和質量進行適時監控,建立年度評價、中期檢查、期末驗收機制,項目建設單位"有進有出"。對建設推進不力的立項單位及時作出調整,按程式補充建設名單。
主要目標
“雙特色 ”建設要根植吉林大地,服務振興發展,突出以提高質量為核心的內涵發展,突出以產教融合為重點的制度創新,突出以特色發展為支撐的體系建設,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支撐力、貢獻力、競爭力。
———到2022年,“雙特色 ”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綜合發展水平進入全國前列。20所左右省屬高校進入國內同類高水平大學行列。高水平建設150個優勢學科、50個新興交叉學科和200個高水平專業(群),其中20個左右學科達到世界一流水平,50個左右學科進入國際權威機構排名前列或進入教育部學位中心學科評估的前20%。
———到2035年,“雙特色 ”建設持續推進,更多高校、學科專業進入特色高水平行列,為發展驅動力實現根本轉換提供有力支撐。
———到本世紀中葉,形成全省高校特色發展、整體發展、持續發展的格局,為實現 “兩個一百年 ”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重要貢獻。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吉林省 “三個五 ”發展戰略部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人才培養為核心,以建設一流為目標,以特色發展為導向,以學科專業為基礎,以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加快建設一批特色高水平大學和特色高水平學科專業,為新一輪振興發展提供關鍵支撐。
建設原則
———堅持以總體規劃為統領,進一步最佳化布局結構,扶優扶特扶需扶新,引導省屬高校在各自類型和領域特色化、差異化發展。
———堅持以分類管理為基礎,引導省屬高校結合自身優勢,科學規劃,按照套用研究型、套用型、職業技能型合理定位,辦出特色和水平。
———堅持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引導省屬高校圍繞國家和我省振興發展需求,集聚學科優勢和協同創新,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帶動學科發展及整體水平提升。
———堅持以績效評價為槓桿,引導省屬高校實現自主建設,完善基於績效的動態調整機制,打破身份固化,形成有序競爭的發展格局。
項目內容
按照吉林省高校套用研究型、套用型和職業技能型分類管理基本框架,在省屬高校中分類立項建設一批理念先進、定位準確、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好、服務地方發展貢獻度高的大學。
(一)特色高水平套用研究型大學建設項目。全面推進套用研究型大學建設,加強科學研究、轉化套用與人才培養相結合,大力培養具有較強理論基礎、套用研究能力和創新能力的複合型人才。支持一批學科建設基礎好、綜合辦學水平高的高校進入全國同類高校前列。立項建設高校比例不低於套用研究型大學總量的50%。
(二)特色高水平套用型大學建設項目。積極發展套用型大學,重點培養具有一定理論基礎、較強實踐能力和創新轉化能力的套用型人才。重點支持一批在對接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促進戰略新興產業發展、突顯地方和行業特色等方面成效顯著的高校,建設特色高水平套用型大學,在高校轉型發展中發揮好示範引領作用。立項建設高校比例不低於套用型大學總量的30%。
(三)特色高水平職業技能型大學建設項目。促進高職高專院校面向生產、建設、管理、服務一線培養技術技能人才。重點支持一批在深化產教融合、服務振興發展、促進就業創業等方面成績突出的學校,建設高水平的職業技能型大學,力爭進入國家特色高水平職業院校建設行列。立項建設高校比例不低於職業技能型院校總量的30%。
支持政策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在招生計畫安排、高端人才引進、學科專業設定、科研立項、基建項目審批、因公出國審批等方面給予項目建設高校政策支持,在編制管理、職稱評聘、薪酬分配、科研成果處置、經費使用、設備採購等方面支持項目建設高校先行先試。
(二)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切實發揮財政高教資金的引導激勵作用。結合我省高校分類改革和 “雙特色 ”建設,完善財政資金分配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加大財政高教資金的投入力度,每年財政高教增量資金要重點支持立項建設的特色高水平大學和特色高水平學科專業;省財政對現有支持高校發展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學科、實驗室建設等專項資金結構進行調整最佳化,著力向 “雙特色 ”高校和學科專業傾斜。轉變財政資金對高校的支持方式,結合省教育廳對 “雙特色 ”項目定期考核結果,省財政對 “雙特色 ”建設項目根據進展情況給予獎補。持續加大高校產學研引導基金投入,促進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到2020年,高校產學研引導基金規模達到8億元。在同等條件下,對 “雙特色 ”高校和學科專業的成果轉化項目給予優先支持。在爭取和分配中央財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時,對立項的 “雙特色 ”高校和學科專業給予重點傾斜。
(三)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完善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成本機制,根據培養成本和經濟發展水平、學生資助水平、民眾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學費標準,建立學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以捐贈、設立基金等形式支持項目建設。支持行業企業、科研院所、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通過產學研合作、學科專業共建、聯合培養人才等方式,參與項目建設。項目建設高校加大自籌資金投入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完善人才引育機制。落實好《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吉發〔2018〕4號),用好用足現有政策資源,聚焦 “雙特色 ”建設重點領域高層次人才需求,大力培養和引進一批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經濟金融、教育醫療、人文社科、文化藝術等領域緊缺和學科領軍人才,實施域外高端人才引進工程、本土創新人才支持工程、青年後備人才培育工程,做好人才服務保障,落實引才聚才優惠政策,強化創新創業政策激勵,保障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不斷增強人才發展競爭力。
考核管理
2018年啟動 “雙特色 ”項目,每5年為一個建設周期,實行目標管理、動態調整、滾動支持。
(一)建立考核體系。組織制定 “雙特色 ”項目建設工作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形成目標控制和激勵約束機制。
(二)強化過程管理。建立 “雙特色 ”項目建設信息系統,對項目建設進度和質量進行適時監控。建立年度評價、中期檢查、期末驗收機制。
(三)實行動態調整。防止身份固化,項目建設單位有進有出。對項目建設成效好的高校,經申請和評估,按程式補充建設名單;對建設中出現重大問題、建設推進不力的立項單位及時作出警告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