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

吉林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政府部門,受省國土資源廳行政主管部門委託,承擔全省執行和遵守國家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一、單位性質與規格:
吉林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為吉林省國土資源廳直屬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相當於縣(處)級規格待遇。
二、主要職責:
1、受省國土資源廳行政主管部門委託,承擔全省執行和遵守國家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2、承擔全省土地規劃、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
3、對全省農用地轉讓、土地徵用、土地有償使用和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權屬變更等行為,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對全省土地利用、復墾、開發等進行監督檢查。
5、承擔對違反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法律法規案件的調查工作。
6、負責土地資源、礦產資源違法案件的送達、執行和移送工作。
7、開展國土資源執法情況調研,對各市(州)、縣(市、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進行業務指導。
8、完成廳領導和廳執法監察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內設機構:
吉林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內設一室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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