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吉林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吉林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實施方案是》為加強招生錄取工作過程的管理,保障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的本科、高職(專科)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 檔案號:校教字〔2006〕60號
  • 目的:加強招生錄取工作過程的管理
  • 工作範圍:本科、高職(專科)錄取工作
制定目的,組織機構,人員選派培訓,錄取原則,工作流程,

制定目的

錄取是招生工作中的關鍵環節,涉及校內相關部門較多,各有關單位和人員務必充分重視,以“思想到位是先導、技術到位是基礎、管理到位是關鍵、服務到位是重點、監督到位是保障”為指導思想,提前做好各方面的準備,全面做好招生錄取工作。
為加強招生錄取工作過程的管理,保障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關於做好200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檔案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我校本科、高職(專科)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組織機構

根據網上錄取管理模式的要求,學校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並制定明確的職責。
一、學校成立由校長和有關校領導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全日制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一)研究、貫徹及指導落實國家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規。
(二)領導制定本科、高職(專科)等各類招生的結構和層次比例、學科專業布局以及總體規摸等。
(三)研究提出學校每年招生工作的總體方案;審查招生方案的重大調整計畫。
(四)審定學校各類招生錄取的原則和規則。
(五)指導全校招生工作重大改革的研究和實施工作。
(六)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難點問題。
二、成立由校招生辦公室及學院有關人員組成的錄取工作組, 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錄取工作。錄取工作組下設秘書組、計畫組、錄檢組、核查組、材料組、信息組、諮詢組等7個小組。
錄取工作組的職責是:
(一)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認真完成好各自崗位的工作任務。
(三)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及相應工作程式。
(四)服從統一指揮,對新情況或特殊問題須及時逐級請示。
(五)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
(六)錄取結束後,統計有關數據並將相關信息轉各相關部門。
(七)進行工作總結。
各小組具體職責是:
1、秘書組:負責學校與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辦公室的聯絡、協調工作;收發與保管錄取檔案、錄取密碼;在網路運行非正常情況下,經請示錄取工作組組長同意,選派代表在當地進行區域網路錄取。
2、計畫組:負責執行、調整計畫及計畫執行結果的統計。
3、錄檢組;負責按計畫投檔、閱檔、按相關錄取政策錄取。
4、核查組:負責錄取名單與擬發通知書的核對;各省錄取新生審批單與遠程錄取上載結果的核對和存檔;錄取新生檔案的收取和發放。
5、材料組:負責錄取通知書的發放。
6、信息組:負責錄取結果的轉換、列印錄取通知書、錄取信息的統計和發布,以及向有關部門發放錄取新生的相關信息。
7、諮詢組:負責接待電話查詢。
三、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錄取程式技術組,負責錄取輔助程式的開發和維護、錄取設備的正常運用和維護。
錄取程式技術組的職責是:
(一)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安裝並調試教育部研發的普通高校招生系統,做好組長機、組員機的配置工作,維護錄取系統正常運行。
(三)與各省招生辦聯絡,下載並配置各省安全客戶端軟體,保障組長機與各省招辦聯絡暢通。
(四)根據我校招生錄取實施細則,開發我校錄取輔助管理軟體,以配合教育部軟體實施我校遠程網上錄取工作。
(五)做好對錄取工作人員的軟體操作培訓工作,並對錄取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隨時提供技術支持。
四、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錄取網路技術組,負責錄取期間的網路安全、管理和維護。
錄取網路技術組的職責是:
(一)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負責校內遠程錄取場地的網路構建及管理、配置並管理伺服器及組長機固定IP位址。
(三)負責網路安全與保障工作,對可能出現的網路故障,提前做好應急的維修準備和應急的設備準備;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及時排除及防止各種非法攻擊,充分保證錄取數據的安全。
(四)在錄取期間,設專人值班保證網路暢通,為學校錄取提供全面技術支持。
(五)協助做好招生信息網上公示相關工作。
五、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的安全保障組,日常工作可授權副組長協調。
錄取安全保障組的職責是:
(一)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加強各工作環節間的銜接和部門之間的協作。
(三)制定各崗位管理規章制度,明確相應責任。
(四)保證錄取場地的落實。
(五)確保錄取期間的網路、電源、電話正常運轉。
(六)保證錄取工作環境的安全及對突發事件的處理。
(七)做好錄取工作人員的生活保障。
(八)完成好接待任務。

人員選派培訓

由於實施遠程網上錄取,將使以紙介質檔案信息流轉為基礎的、人力密集型的招生管理模式轉變為以計算機網路技術為支撐、以電子化信息流轉為基礎的、技術密集型的招生管理模式。使相應的組織形式和運轉機制發生變化,客觀上也使過去以人為控制為主轉變為技術控制為主,在思想上、管理上、技術上對具體工作人員要求將更高。
(一)招生錄取工作人員的有關條件:
1.錄取工作人員要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較強的法制和責任觀念以及一定的政策水平。
2.技術人員要求碩士畢業或有中級以上職稱。
3.有子女或直系親屬參加今年高考的人員不能參加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批次的新生錄取工作(特殊情況需經招生領導小組批准)。
(二)人員培訓:
1.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與紀律教育。
2.進行政策、業務的學習與培訓。

錄取原則

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式、規範操作、擇優錄取”的工作原則。
一、符合國家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學校根據各專業培養對考生的相關要求,按下列原則錄取。
(一)普通類專業錄取
1.調檔比例: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最大調檔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計畫的120%以內,具體比例視各省生源情況而定。
2.首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當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計畫補缺錄取其他志願考生(在吉林省按計畫錄取第二志願考生)。
3.專業志願級差: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其專業的確定,按1、2志願間,2、3志願間級差各為3分,其他志願間級差為零分的原則,根據分數和所報專業順序進入專業。其中臨床醫學(五年制)專業錄取後,採取從高分到低分隨機分配的方式分至第1、2、3臨床醫學院,其中小語種和個別少數民族考生相對集中在某一學院。
4.專業志願的調劑:對同批次同一志願報考我校未能按專業志願進入專業,且服從調劑的考生,專業調劑是按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並符合專業培養對身體及其他相關要求的專業。
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但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分數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5.對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考生的處理辦法:(1)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均按投檔分數錄取。(2)對其他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6.對符合教育部規定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特殊類專業錄取
1.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專業考試合格且第一志願報考我校,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各省及我校規定的最低分數線,根據生源情況,對專業基礎課成績做具體要求,按專業考試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繪畫、藝術設計、電腦藝術設計專業:專業考試合格且第一志願報考我校,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各省及我校規定的最低分數線,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專業考試合格且第一志願報考我校,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各省及我校規定的最低分數線,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考試總排名前10名者,高考文化課成績可放寬到我校規定的分數線下20分且不低於所在省規定的最低分數線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總排名前3名、且不低於所在省重點本科線者,可直接錄取。
4.新聞學(體育新聞方向)專業:專業加試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須超過所在省一般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適當考慮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5.運動訓練專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我校錄取原則及招生計畫擇優錄取。
6.保送生: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我校錄取原則及招生計畫擇優錄取。
(三)其它類型錄取
2.文藝特長生:參加我校特長加試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在我校投檔線下20分以內、各省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綜合考慮其特長項目和加試成績,擇優錄取。
3.高水平運動隊:符合國家高水平運動員條件,並參加我校特長加試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各省要求的,按加試的專項術科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4.國防生: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年齡不滿20周歲(1986年8月31日以後出生)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政審合格後參加各省軍區統一組織的面試,在指定的軍隊醫院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進行體檢(時間與軍校招生同時),學校按國防生招生計畫,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重點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有志願且政審、面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中,參照相同專業培養和對國防生性別要求,按學校錄取原則,在提前批次擇優錄取。
5.定向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同批次我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按相同專業培養要求和錄取原則錄取。若在本校投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招生計畫,則在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本校投檔線以下20分內擇優錄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生計畫,則將該計畫轉為非定向計畫執行。已被我校錄取的定向生須在報到前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定,未簽協定的考生,學校將取消錄取資格。
6.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按國家有關檔案規定錄取。其中少數民族預科計畫與其它專業計畫混列的省,錄取時將其視為一個專業對待,只招有志願的少數民族考生。
二、相關要求
(一)身體要求
各專業對體檢要求按《吉林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體檢要求》,它是在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我校具體專業的要求。
學校對入學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複查,對複查後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能在本專業進行正常學習的考生,按學校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二)外語語種要求
1.英語、俄語、西班牙語、日語、人文科學試驗班、理科試驗班專業和國防生只錄取應試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朝鮮語專業只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且母語為非朝鮮語的考生。
2.根據學校推進雙語教學工作的要求,材料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與信息安全)、軟體工程、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生物工程(五年制)、臨床醫學(七年制)、口腔醫學(七年制)、藥學、信用管理、市場行銷、會計學、旅遊管理、電子商務專業的部分課程將開展漢、英雙語授課教學,除外語語種為英語外,不宜其它語種考生報考。若其它語種考生報考並被錄取,不能按規定完成學業者,按學校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3.高職的計算機網路技術專業不宜英語外的其它語種考生報考。若其它語種考生報考並被錄取,且不能按規定完成學業者,按學校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三)選考科目要求
對高考科目改革綜合卷為文理綜合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按我校選考科目和各省有關規定執行,具體為:
1.上海:“3+綜合+1”選考科目組改革方案:“3+綜合+1”設文、理科科目組共6組,每組滿分750分。我校按各專業選考和兼招科目組的文化課成績總分進行調劑和錄取。
2.江蘇:“3+2”改革方案:“3”為語、數、外,“2”之一為學校選考科目,另之一為學生選考科目,滿分750分。我校按各專業選考科目“3+2”文化課成績總分進行調劑和錄取。
3.廣東:“3+x”改革方案:“3”為語、數、外,“x”由“綜合+1”的考試科目組組成,包含綜合、物、化、生、政、史、地,1為學校選考科目,滿分900分。因廣東省設高分考生保護線為700分,所以將各志願報我校700分以上的考生一起投檔。我校依此投檔辦法按各專業選考科目文化課成績總分調劑和錄取。
4.廣西:“3+綜合+1”選考科目組改革方案:選考科目組共設2組,每組滿分900分。我校按各專業選考科目組文化課成績總分調劑和錄取。
(四)其他要求
1.人文科學試驗班、理科試驗班、軟體工程專業、國防生和定向生只招有志願的考生。
2.臨床醫學(七年制)、口腔醫學(七年制)專業只招應屆高中畢業生。
3.放射醫學專業不宜女生就讀。
4.護理學專業不宜男生就讀。
上述關於語種和性別等(除外語專業和國防生)要求,錄取時只對調劑的考生加以限制,對有志願的考生只做參考,不能以此條件為理由不予錄取。

工作流程

(一)啟動省機(註:每省上、下載均由一台計算機執行,稱為各省招生系統機,有固定的IP位址,以下簡稱“省機”)查詢招生省WWW伺服器,瀏覽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時間安排及報考第一志願考生分布情況。
(二)按志願投檔錄取
1.院校一志願錄取:
(1)根據一志願計畫及生源情況,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調檔比例,錄取工作小組以傳真方式通知省招辦。
(2)與省招辦聯繫確認檔案已開投之後,下載院校一志願考生名單,同時下載考生電子檔案(表格或圖像信息)。
(3)預分專業前列印投檔名單。
(4)專業預錄:
①根據錄取工作細則中相關規定,確定並輸入按文化課分數預投、專業志願級差、各專業選考科目(上海、江蘇、廣西、廣東)、專業調劑原則等專業預投條件。
②專業預投
a. 進行專業預投;
b. 分學院閱檔;
c. 組長審核後,鎖定。
③專業調劑
a. 輸入專業調劑原則;
b. 進行專業預投;
c. 組員分學院閱檔;
d. 組長審核後,鎖定。
④列印擬退檔考生名單,主管領導和紀檢人員審查簽字。
⑤列印擬錄取考生名單,主管領導和紀檢人員審查簽字。
⑥向省招辦上載擬錄取結果,同時傳真退檔考生的退檔原因,等待省招辦審批。
2..院校二志願及其他志願錄取:
(1)刪除本地已退檔考生信息。
(2)按未錄滿的剩餘計畫及生源情況(吉林省根據二志願預留計畫),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調檔比例,錄取工作小組以傳真方式通知省招辦。
其餘步驟同1。
(三)列印分省分專業錄取新生名單(將當年錄取的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生名單寄交大連民族學院)
(四)分省錄取名單與各省錄取審批單及擬發錄取通知書進行核對。
(五)列印錄取通知書、信封(當年錄取的少數民族預科班不列印錄取通知書)。
(六)核對寄發錄取通知書、新生入學須知等有關材料。
(七)核對計畫,統計錄取結果。
(八)統計新生各有關信息。
(九)錄取結束。
(十)接待考生及家長來訪,處理遺留問題。
(十一)核對各省返回的審批單。
(十二)接收、發放新生檔案。
(十三)向校內各有關單位發放錄取新生材料。
(十四)凡錄取工作中出現特殊問題,應逐級請示有關領導;遇重大問題時必須經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