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縣統計局

吉木乃縣統計局是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縣政府直屬行政機構,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主體,正科級單位。人員編制:行政編制4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機構設定:內設辦公室、綜合統計、農業統計、工業和能源統計、投資建築統計、貿易統計、勞資統計、法規和財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木乃縣統計局
  • 地點:吉木乃
  • 職責:法律、法規、政策和計畫
  • 對應:管理縣鄉兩級統計
基本情況,主要職責,

基本情況


吉木乃縣統計局

主要職責

吉木乃縣統計局是縣委、政府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依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計畫,擬訂統計工作規章制度契約及現代化建設規劃,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2)執行國家統一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一指標體系和基本統計報表制度;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及全縣各部門統計工作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在縣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完成國家和自治區重大的國情國力、區情區力普查或抽樣調查任務,統一組織協調各項社會經濟調查,制定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管理全縣各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
(4)蒐集、整理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全地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
(5)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規範全縣社會經濟統計信息諮詢服務行業,積極培育和發展全縣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6)建立健全和管理縣鄉兩級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管理全縣統計資料庫網路。
(7)積極推進統計體制改革,組織全縣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業務技術教育、統計幹部培訓,提高全縣統計工作水平,指導統計專業技術職稱工作。
(8)承辦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宜。
吉木乃縣統計局吉木乃縣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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